- 國旗說明:挪威國旗由靛藍色十字架加上白色邊和周圍的紅色組成。在白色十字中加入藍色十字,於是誕生了三種顏色的國旗。其中紅白藍三色象徵自由與獨立。北歐五國挪威、丹麥、瑞典、芬蘭及冰島因奉行基督教,爰各國國旗均有十字圖像。
- 國慶日:5月17日
- 加入聯合國日期:1945年6月26日
- 語言:挪威語(Norwegian:Bokmål語及Nynorsk語,Sami語在部分地區亦是官方語言)
- 首都:奧斯陸(Oslo)
- 面積:384,802平方公里
- 地理位置:挪威位於北歐斯堪地那維亞半島西半部,東接瑞典,西臨北大西洋,北部進入北極圈,其東北端與芬蘭及俄國接壤。地形狹長,國土南北長達2千2百公里﹔丘陵、湖泊及峽灣交錯,平原較少,陸地面積為323,802平方公里。由於挪威扼制北大西洋與北極海之交通,戰略位置重要﹔復以境內有深水不凍港可供巨型船艦停泊,故冷戰時期頗受北約國家重視。
- 人口:525萬8,317人(2017年3月)
- 宗教:基督教國家教會成員佔80.7%
- 幣制:挪威克朗(Norweigain Kroner, NOK)
- 匯率:1美元折合約8.58挪威克朗
- 電壓:220- 240伏特,嵌入式插座。
- 主要媒體:Aftenposten, VG, NRK, Dagsavisen
- 國名簡稱(中):挪威
- 國名簡稱(英):Norway
- 政治制度:君主立憲國會內閣制、三權(行政 立法 司法)分立。
- 建國簡史/歷史概況:挪威在9世紀之前,因為地方割據,沒有統一的王國。900年哈洛德(Harald Fairhair)統一挪威。1015-1028年 烏勒夫二世(Olaf II)在位時天主教傳入挪威。1274年至1276年Magnus IV頒行法律。1397年 挪威以丹麥為首與瑞典共組聯合王國(卡瑪聯盟, Kalmar Union),至1521年止。1814年 十九世紀初拿破崙戰爭時,丹麥與法國同盟,不幸戰敗,瑞典迫丹麥割讓挪威(基爾條約, Treaty of Kiel),為挪威所拒,同年5月17日挪威召開國民議會頒佈憲法,推舉丹麥王子為挪威國王。旋與瑞典戰爭失利,改奉瑞典國王為首之君主立憲新政。1866年至1873年及1900至1910年挪威兩度發生海外移民潮,主要移往美國。1905年 挪威與瑞典之聯合解體,丹麥王子 Carl被推舉為國王,是為哈康七世(Haakon VII)。 第一次世界大戰挪威保持中立。1940年4月9日納粹德國入侵挪威,挪王赴英並組成流亡政府。1945年5月8日納粹德國投降,國王同年秋返挪。
- 國會:國會(Storting)由選自19個郡(counties)之議員共169席,由人民直選產生,任期4年。為提升議事效率,挪威國會自2009年10月後改為一院制,並由國會議員互選出議長及五位副議長。2013年9月9日國會大選,執政左派政府敗選,改由右派保守陣營取得執政權,並再次出現女性總理Erna Solberg。本屆議員工黨占55席,進步黨29席、保守黨48席、社會左翼黨7席、基民黨10席、中央黨10席、自由黨9席,綠黨1席。執政聯盟由保守黨與進步黨組成,共佔77席;基民黨及自由黨則基於與執政兩黨簽訂之「合作協議」給予支持。下屆大選將於2017年9月舉行。
- 內閣:挪威為一君主立憲國,國王哈洛德五世(Harald V)於1991年1月17日繼承王位。國王無政治實權,僅係挪威的國家象徵。政權採行政、立法及司法三權分立制。國王之行政權經由國務委員會(Council of State)行使,該國務委員會成員包括國王、總理及內閣部會首長。國務委員會需將預算案及法案提交國會審查。總理及部會首長之任命均經由國會同意。2013年9月9日國會大選,挪威新任總理Erna Solberg,外交部長Børge Brende。
- 司法機關:設有各級法院,最高法院法官由國王任命
- 元首:國王哈洛德五世(Harald V),政府最高首長為總理(Prime Minister):索柏格(Erna Solberg/保守黨,2013年10月16日就任)
- 外交部長:布蘭德(Børge Brende)(2013年10月16日就職)
- 主要政黨:工黨、保守黨、中央黨、基民黨、社會左翼政黨、進步黨及自由黨
- 一般政情/政治情勢:2013年挪威國會大選後,右派執政之局面大致底定,挪威政府結束了長達8年之左派執政聯盟局面。2013年新政府由保守黨及進步黨合組執政聯盟,基督教民主黨及自由黨則基於「合作協議(agreement of cooperation)」支持新政府。
- 社會概況:挪威為富裕平等社會,其成功之關鍵在於建全的經濟成長能力、平等的所得分配及全面性社會福利體系,惟挪威亦面臨人口老化之挑戰,特別是對勞動力之影響,可能迫使政府採取延長退休年齡及增加工時等政策維持整體勞動力之參與。
- 財政收支:歲入1,932億美元;歲出1,819億美元(2016年)
- 輸出總值:873.06億美元(2016年,挪威統計局)
- 輸入總值:709.01億美元(2016年,挪威統計局)
- 主要輸出項目:石油原油及天然氣、原油以外之石油及瀝青質礦物、未經塑性加工鋁、魚類及其相關製品、未經塑性加工鎳、船舶、合金鐵、具特殊功能之機械器具、電力、液體泵等
- 主要輸入項目:車輛及其零配件、鑌鎳氧化鎳燒結合物、原油以外之石油及瀝青質礦物、電腦及週邊零件配備、載貨用機動車輛、醫藥製劑、未經塑性加工鋁、船舶、有線電話或電報器具、家具及其零件、氧化鋁氫氧化鋁等
- 主要出口國:英國(20.7%)、德國(14.3%)、荷蘭(10.6%)、法國(6.7%)、瑞典(6.5%)、比利時(4.4%)(2016年,挪威統計局)
- 主要進口國:德國(12.0%)、瑞典(12.0%)、中國(11.1%)、美國(6.5%)、丹麥(5.6%)、英國(5.1%) (2016年, 挪威統計局)
- 我對該國輸出:2016年我出口至挪威貿易額為1億6,754萬美元(國貿局資料)
- 我自該國輸入:2016年我自挪威進口3億3,469萬美元(國貿局資料)
- 境內較具規模之外貿組織:Norway Exports, Nortrade, Innovation Norway
- 與各國關係:挪威自認其為一小國,端賴與他國維持開放與穩定之關係以維繫其生存與發展。挪威目前參加之重要國際組織高達134個,亦透過歐洲自由貿易聯盟 (European Free Trade Association, EFTA)及歐洲經濟區(European Economic Area, EEA)發展與歐盟國家之經貿關係,為歐盟第五大貿易夥伴。挪威強調透過國際組織強化其安全,並爭取其國家利益,故特別重視與北約(NATO) 之關係。挪威具有熱衷參與國際事務之優良傳統,曾主持若干重要國際組織,包括歐洲安全暨合作組織(OSCE),歐洲北極巴倫支海委員會(Barents Euro-Arctic Council) (1999),波羅的海國家委員會(Council of Baltic Sea States, CBSS) 等。另挪威於2001至2002年曾任聯合國安全理事會非常任理事國,目前於北歐委員會(Nordic Council)、北歐部長級會議 (Nordic Council of Ministers)及北極委員會(Arctic Council)均相當活躍。
挪威重視人權,接受多國難民,但亦產生國內政治紛擾。挪威多年來均致力於斯里蘭卡、中東、阿富汗、哥倫比亞、蘇丹、尼泊爾及菲律賓等國家之和平談判與維和工作。挪威亦努力與部分亞、非開發中國家發展有好關係並提供人道及發展援助,近年對外援助金額均達GDP之1%,為全世界最高國家,2013年挪威對外發展援助總額高達55.81億美元,較2012年增加17%,其中以巴西為最大受援國(保護熱帶雨林專案),阿富汗及巴勒斯坦次之。提高國家競爭力亦為挪威對外關係重點工作,依據世界經濟論壇(WEB)所做之2013-2014全球競爭力評比報告(The Global Competitiveness Report 2013-2014),挪威競爭力排名為第11名。挪威之優勢在於司法獨立、預算充裕、教育普遍、通訊發達及企業自主;弱點在於超高稅率、農業補貼等耗損相當預算及勞工薪資過高,其權益過度受保障,雇主難為等,故其競爭力落後於北歐其他國家。
在與歐盟關係部分,挪威已於1972年和1994年兩度拒絕加入歐盟,反對者主要基於不願流失主權及原油支配權之考量,以及農業保護政策等因素;贊成者則希望挪威能更有效影響歐盟之決策。根據2013年1月最新民調顯示,有70.8%的挪威民眾反對加入歐盟,贊成者僅18.7%,對照1994年挪威針對加入歐盟所進行之公投結果-反對者52.2%,贊成者47.8%,顯示挪威民眾對於加入歐盟之支持度已大幅降低,此或與其不願受到歐盟各國財政問題之拖累而影響其國家經濟之穩定成長高度相關。挪威執政之保守黨及目前最大黨工黨為推動加入歐盟之主要力量,反對最力者為中央黨及社會左翼政黨。挪威雖非歐盟成員,惟仍透過歐洲經濟區(EEA)協定,採行與歐盟一致之市場機制,同時亦為申根區之一員,與歐盟各國密切交流互動。此外,挪威除金援歐盟外,亦提供資源和軍隊予歐盟和平部隊。
與中國大陸關係部分,挪威屬首先承認中共之國家之一,雙邊關係長期友好,中國大陸現為挪威全球第三大進口國(僅次於瑞典及德國)及亞洲地區最大出口國,2016年挪威自中國大陸進口貿易額為51.44億挪威克朗(約6.01億美元), 挪威自中國大陸出口貿易額為13.99億挪威克朗(約1.63億美元)。挪威出口中國大陸產品主要為機械設備及鮭魚,同時中國大陸亦為挪威航運服務業重要市場,雙邊經貿合作至為頻繁密切。惟自2010年挪威諾貝爾委員會頒贈諾貝爾和平獎予中國大陸民運人士劉曉波之後,挪「中」關係即陷入僵局,雙方政治對話中斷,「中」方亦片面取消與挪威之各項官方交流活動。挪威政府雖一再強調諾貝爾委員會之獨立性及挪威政府無權干預其決定,惟「中」方仍堅持挪威政府須為此致歉。2016年12月19日挪威外交部長Børge Brende訪問中國大陸,雙方宣布全面關係正常化並發表聯合聲明,挪方雖未向中方道歉,然重申「一個中國」政策 。 - 對外政策:挪威自認其為一小國,端賴與他國維持開放與穩定之關係以維繫其生存與發展。其目前參加之重要國際組織高達134個,亦透過歐洲自由貿易協會暨經濟區域 European Free Trade Association (EFTA)及 the European Economic Area (EEA)發展與歐盟國家之經貿關係。挪威強調透過國際組織強化其安全,並爭取其國家利益,故特別重視與北約 (NATO) 之關係。挪威具有熱衷參與國際事務之優良傳統,曾主持若干重要國際組織,包括歐洲安全暨合作組織(OSCE),歐洲北極巴倫支海委員會Barents Euro-Arctic Council (1999),波羅的海國家委員會Council of Baltic Sea States (CBSS) 等。另挪威於2001至2002年曾任聯合國安全理事會非常任理事國,目前於北歐委員會Nordic Council、北歐部長級會議 Nordic Council of Ministers暨北極委員會Arctic Council均相當活躍。
基本上,挪威維持外交政策一致性,不論何黨執政,外交政策不致發生重大改變。 - 簽證資訊:我國人赴歐免簽證待遇非表示國人可無條件進入申根區停留。國人以免簽證方式入境申根區時,移民官通常可能要求提供:旅館訂房確認記錄與付款證明、回程機票以及足夠維持旅歐期間生活費之財力證明等,建議國人預先備妥並隨身攜帶。
國人以免申根簽證方式前往歐洲36個國家及地區觀光旅遊應準備文件如下(均請預先備妥並隨身攜帶):
須出示內載有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的中華民國有效護照;包括持用我國晶片護照及機器可判讀護照(MRP)持有人;持用外交及公務護照者,請自行向擬前往國家的駐華機構詢問。另外,國人在離開申根國家當日,護照須仍具有3個月以上的效期。
旅館訂房確認紀錄與付款證明、親友邀請函、旅遊行程表及回程機票。
足夠維持旅歐期間生活的財力證明,例如現金、旅行支票、信用卡,或邀請方資助的證明文件等。
倘欲到申根區短期進修、洽談商務、參展、參加競賽、出席會議,除需備齊上述文件及證明外,移民官將視國人計劃在歐洲從事的活動性質,另要求檢視其他證明文件,例如:(1)從事短期進修及訓練:入學(進修)許可證明、學生證或相關證件。(2)商務或參展:當地公司或商展主辦單位核發的邀請函、參展註冊證明等文件。(3)從事科學、文化、體育等競賽或出席會議等交流活動:邀請函、報名確認證明等文件。
國人以免申根簽證方式赴歐洲36個國家及地區其他相關注意事項請詳見外交部「歐盟免申根簽證常見問答集」。
護照上無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之少數國人,不得適用免申根簽證待遇,訪歐前需辦理申根簽證。 - 時差:自3月底至10月底止(夏令日光節約時間)較國內慢6小時,其他時段則較國內時間慢7小時。
資料來源:歐洲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