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各單位間共同業務聯繫、協調及部務會議、事務會議相關事宜。
資料來源:機要事務辦公室
本部因業務需要,設機要事務辦公室,掌理下列事項: 一﹑本部各單位間共同業務之聯繫協調。 二﹑部務會議之準備、記錄、決議之整理及分行事項。 三﹑本部與總統府、行政院及其他機關間之聯繫、協調。 四﹑部長、次長交辦及指示宣達事項。主任秘書指揮、監督機要室職員,處理前項事務。 五﹑文稿之審閱、撰擬。
掌理關於亞東太平洋地區國家之政治、通商、經濟財政及文化、軍事外交、本國僑民及關於轄區區域性組織等事項。
資料來源:亞東太平洋司
1. 太平洋科
2. 韓國暨專案科
3. 日本政務科
4. 日本綜合事務科
5. 日本文教事務科
6. 東南亞科
7. 區域政策研析科
8. 印太科
主管非洲及亞西區域政治、通商、經濟財政及文化、軍事、外交、及我國僑民等事項。
資料來源:亞西及非洲司
1. 獨立國協科
2. 中亞科
3. 中東科
4. 東地中海及北非科
5. 西非及中非科
6. 東非及南非科
7. 綜合業務科
主管歐洲區域政治、通商、經濟財政及文化、軍事、外交、及我國僑民等事項。
資料來源:歐洲司
1. 歐盟科
2. 西歐科
3. 中北歐科
4. 南歐科
5. 中東歐科
6. 綜合業務科
主管對美、加兩國之政治、外交、經貿、財金、文教、科技及我國僑民等事項。
資料來源:北美司
1. 美國政治事務科
2. 美國地方事務科
3. 美國經貿事務科
4. 美國學術合作科
5. 加拿大科
6. 全球合作暨訓練架構(GCTF)小組
主管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區內各國雙邊政治、經貿、財政、新聞、學術、文化、軍事、外交、國際組織暨合作,以及與我國僑民有關等事務。
資料來源: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司
1. 中美洲科
2. 南美洲科
3. 加勒比海科
4. 區域多邊事務科
5. 綜合業務科
掌理條約、國際公約、協定之研訂解釋、國內法及涉外法律問題之研議及解釋、法律諮詢及司法協助事項、條約輯編之編印廣宣、環境外交等事項。
資料來源:條約法律司
1. 條約協定及國際法事務科
2. 法律及司法互助科
3. 綜合業務科
4. 國際環境公約科
掌理聯合國及其專門機構及其他政府間國際組織、國際會議與活動之觀察、研析及參與;協助行政部門參與政府間國際組織、國際會議及國際交流活動等事項。
資料來源:國際組織司
1. 聯合國事務科
2. 亞太經濟合作科
3. 農漁經濟組織科
4. 財金組織及國際合作科
掌理WTO及區域經濟整合相關事務、國際合作發展事務、國際合作融資業務暨涉外經濟、貿易事務。
資料來源:國際合作及經濟事務司
1. 貿易組織科
2. 貿易投資科
3. 金融合作科
4. 發展合作科
一、國際新聞傳播業務之推動、督導與考核。
二、國際新聞交流與合作事項之推動。
三、國際輿情彙報研析。
四、國際傳播視聽與文字資料之製作、發行與運用。
五、國際媒體駐臺記者之新聞服務及訪臺記者之接待。
六、其他有關國際傳播事項。
資料來源:國際傳播司
1. 綜合規劃科
2. 輿情彙蒐科
3. 交流合作科
4. 專案管理科
5. 外媒服務科
6. 視聽資料科
7. 美編發行科
8. 外文期刊科
9. 光華雜誌社
研究中、長程外交政策,訂定施政計畫,管制重要計畫,並對當前及未來可能發生之重大外交問題籌謀因應方案,作為本部施政之參考。
資料來源:研究設計會
1. 研究發展科
2. 綜合管制科
3. 專案規劃科
4. 戰略安全科
掌理接待外賓、國際典禮、國際間勳章收授、接受各駐臺使領館與代表機構人員之程序及其在臺待遇等事項。
資料來源:禮賓處
1. 交際科
2. 典禮科
3. 特權科
掌理外交部各項行政庶務工作。
資料來源:秘書處
1. 文書科
2. 出納科
3. 庶務科
4. 管理科
5. 採購科
6. 勤務科
掌理本部人事業務相關之事務。
資料來源:人事處
1. 任免遷調科
2. 考核訓練科
3. 給與退撫科
4. 組編協調科
掌理本部政風業務相關之事務。
資料來源:政風處
1. 預防及查處科
2. 綜合及維護科
掌理本部主計業務相關之事務。
資料來源:主計處
1. 預算及綜合科
2. 駐外經費科
3. 決算及國內經費科
4. 援外經費科
5. 國際交流科
職掌外交部及駐外館處資通安全、電腦資訊、機密文書傳輸、保密通訊裝備維管及檔案管理與外交史料彙編等業務。
資料來源:資訊及電務處
掌理新聞聯繫、新聞發布、對外事務之闡釋、國際新聞文化之協調、國際關係及中共情勢之分析及網路文宣等事項。並設翻譯組,負責本部外文之筆譯、口譯。
資料來源:公眾外交協調會
1. 公眾外交規劃科
2. 新聞事務科
3. 文宣撰述科
4. 網路文宣科
5. 英語翻譯科
6. 特語翻譯科
掌理輔導並協助國內民間團體參與非政府間國際組織,國際會議及交流活動等項。
資料來源:非政府組織國際事務會
1. 參與評估科
2. 援助合作科
3. 培力發展科
掌理本部與國會聯繫業務相關之事務。
資料來源:國會事務辦公室
1. 國會聯繫科
2. 國會諮詢科
本局掌理下列事項:
一、中華民國護照與加簽之核發及執行。
二、外國護照簽證相關業務。
三、領事事務文件證明之執行。
四、旅外國人急難救助之規劃及綜整。
五、與地方政府、民間團體辦理城市外交、國際活動之聯繫及執行。
六、領事事務資訊系統之規劃、執行及運用。
七、其他有關領事事務事項。
資料來源:領事事務局
一、護照行政組:護照行政業務。
二、簽證組:外交、禮遇、居留及停留等簽證相關業務。
三、文件證明組:文件證明業務、旅外國人急難救助之規劃、綜整及綜合僑務。
四、護照製發服務組:本國護照之申辦、核發與各項加簽業務。
五、秘書室、主計室、人事室及政風室:負責有關行政業務。
六、資訊小組:負責資訊系統規劃及建置相關事項。
七、國會聯絡組:國會協調聯繫及服務業務。
八、法制小組:領務法規之研究及法制作業事項。
九、臺灣桃園國際機場辦事處:外籍人士落地簽證業務及旅外國人急難救助之聯繫。
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結合「教育訓練」、「政策研究」及「國際交流」三項功能,其主要職掌如下:
資料來源: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
培訓規劃組:辦理新進外交領事人員職前教育訓練、在職同仁專業講習、外語訓練及其他機關委辦訓練。 秘書室:辦理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設施管理、圖書館管理、資訊安全管理、出納、採購、收發文及場地租借等行政業務、督導會計業務。 研究交流組:辦理國際交流、政策研究及全民外交研習營等業務。
接受外交部委託辦理對日事務。
1. 資料組:負責對日政務及政情蒐集與分析,並辦理日本中央政府官員及國會議員訪臺之接待業務。 2. 秘書組:辦理有關中央或地方政府及民間之互訪、推動地方縣市交流,處理國人急難救助及行政庶務等事宜。 3. 經濟組:辦理有關對日經濟、貿易、農漁業、財稅、關務等事務之推動、處理及研析。 4. 文教組:辦理有關對日文化、教育、體育宣傳事務之推動、處理及臺日青少年團體之互訪交流。
「台灣美國事務委員會」原名「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負責處理及協調中華民國與美國間相關事項,主要聯繫對象為美國在台協會。
資料來源:台灣美國事務委員會
台灣美國事務委員會下設業務組及行政組,掌理下列事項:一、代表我政府簽署台美間協定或會議文件。二、協助辦理我派美員眷以及中央政府機關人員因公訪問或過境美國簽證。三、協辦及承轉涉美事務公文書。四、協助美國駐台外交人員獲得在台應享之禮遇或豁免。五、處理美國在台協會台北辦事處、高雄辦事處及所屬官員相關行政事務等。
機關地址:408281台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503號1樓總機:(04)2251-0799傳真:(04)2251-0700服務時間:申請護照、簽證及文件證明櫃台受理時間為週一至週五上午08:30 — 下午:17:00(中午不休息,另申辦護照櫃台每週三延長辦公時間至20:00止)(週六、週日及國定假日不上班)緊急聯絡電話:假日及下班時間緊急聯絡電話(03)398-2629、(03)383-4849、(03)393-2628服務信箱:taichung@boca.gov.tw
資料來源:外交部中部辦事處
一、受理民眾申請護照、簽證及文件證明等事項。
二、受理民眾旅外急難救助事項。
三、協調本部與地方政府聯繫辦理事項,協助地方政府、議會及民間團體處理城市外交、國際活動及公眾外交等有關涉外事務。
四、外國駐台分支機構人員之協調聯繫事項。
五、其他與本部及所屬機關有關事項。
機關地址:802304高雄市苓雅區政南街6號3~4樓 總機:(07)715-6600 傳真:(07)715-1001 服務時間:申請護照、簽證及文件證明櫃台受理時間為週一至週五上午08:30 — 下午:17:00 (中午不休息,另申辦護照櫃台每週三延長辦公時間至20:00止) (週六、週日及國定假日不上班) 緊急聯絡電話:假日及下班時間緊急聯絡電話 (03)398-2629、(03)383-4849、(03)393-2628 服務信箱:bocakhh@boca.gov.tw
資料來源:外交部南部辦事處
機關地址:970009花蓮縣花蓮市中山路371號6樓 總機:(03)833-1041 傳真:(03)833-0970 服務時間:申請護照、簽證及文件證明櫃台受理時間為週一至週五上午08:30 — 下午:17:00 (中午不休息,另申辦護照櫃台每週三延長辦公時間至20:00止) (週六、週日及國定假日不上班) 緊急聯絡電話:假日及下班時間緊急聯絡電話 (03)398-2629、(03)383-4849、(03)393-2628 服務信箱:hun@boca.gov.tw
資料來源:外交部東部辦事處
機關地址:60045嘉義市東區吳鳳北路184號2樓之1 總機:(05)225-1567 傳真:(05)225-5199、(05)225-5299 服務時間:申請護照、簽證及文件證明櫃台受理時間為週一至週五上午:08:30 — 下午:17:00 (中午不休息,另申辦護照櫃台每週三延長辦公時間至20:00止) (週六、週日及國定假日不上班) 緊急聯絡電話:假日及下班時間緊急聯絡電話 (03)398-2629、(03)383-4849、(03)393-2628 服務信箱:yct@boca.gov.tw
資料來源:外交部雲嘉南辦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