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旗說明:長高比3:2
- 國慶日:5月 9日
- 加入聯合國日期:歐洲經濟共同體(歐盟前身)自1974年10月11日獲聯合國觀察員身分
- 語言:24種會員國語言均為官方語言(註:保加利亞文、克羅埃西亞文、捷克文、丹麥文、荷蘭文、英文、愛沙尼亞文、芬蘭文、法文、德文、希臘文、匈牙利文、愛爾蘭文、義大利文、拉脫維亞文、立陶宛文、馬爾他文、波蘭文、葡萄牙文、羅馬尼亞文、斯洛伐克文、斯洛維尼亞文、西班牙文、瑞典文)
- 首都:總部設於比利時布魯塞爾
- 面積:約448萬平方公里,排名在俄國、加拿大、美國、中國大陸、巴西及澳大利亞之後,居世界第七
- 地理位置:西鄰北大西洋,東面俄國、南接地中海、北靠北海。成員有28國,分別為奧地利、比利時、保加利亞、克羅埃西亞、賽普勒斯、捷克、丹麥、愛沙尼亞、芬蘭、法國、德國、希臘、匈牙利、愛爾蘭、義大利、拉脫維亞、立陶宛、盧森堡、馬爾他、荷蘭、波蘭、葡萄牙、羅馬尼亞、斯洛伐克、斯洛維尼亞、西班牙、瑞典、英國。
- 人口:約5億1620萬人(2017年7月),人數居世界第三,排名在中國大陸與印度之後
- 宗教:以天主教、新教、東正教、基督教、伊斯蘭教等信仰為主
- 幣制:目前有19個會員國採用歐元(€)為共同貨幣(註:奧地利、比利時、賽普勒斯、愛爾蘭、愛沙尼亞、芬蘭、法國、德國、希臘、義大利、拉脫維亞、立陶宛、盧森堡、馬爾他、荷蘭、葡萄牙、斯洛伐克、斯洛維尼亞、西班牙)
- 匯率:1歐元兌換新台幣36.47元(2018年1月)
- 電壓:歐盟總部因位於比利時,其電壓與比利時相同,是220V
- 主要媒體:歐盟理事會、執委會及歐洲議會均設有視聽處,配有衛星、視訊、音訊設備,轉播各項會議及新聞記者會:主要電視台及電子報為歐洲新聞電視台(Euronews)、政治家(Politico)、歐洲動態新聞網(Euractive)、歐盟觀察家(EU Observer)、歐盟通訊員(EU Reporter)及新歐洲(New Europe)。
- 國名簡稱(中):歐盟
- 國名簡稱(英):European Union
- 政治制度:是一融合政府間及超國家性質之政體組織
- 建國簡史/歷史概況:一、發展簡史:1950年5月9日,法國外長舒曼(Robert Schuman)發表聲明,建議法德兩國建立煤鋼共同體。1952年7月,法、德、義、荷、比、盧成立歐洲煤鋼共同體。1958年1月,6國成立歐洲經濟共同體和歐洲原子能共同體。歷經半世紀之努力,歐盟整合成就顯著,經濟上逐步完成自由貿易區、關稅同盟、單一市場、貨幣聯盟等工作,貨幣整合之象徵(歐元)則於2002年問世。政治上歐盟版圖不斷擴大,積極發展共同外交、安全及防衛政策,並尋求提昇歐盟在國際事務中之地位與影響力。 二、歐盟東擴:歐盟共經歷6次擴大:1973年英國、愛爾蘭及丹麥加入;1981年希臘加入;1986年西班牙及葡萄牙加入;1995年奧地利、芬蘭及瑞典加入;2004年5月1日波蘭、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愛沙尼亞、拉脫維亞、立陶宛、斯洛維尼亞、塞普勒斯及馬爾他10國入盟;2007年1月保加利亞及羅馬尼亞加入;2013年7月克羅埃西亞加入,迄今共有28個會員國。三、條約演進:歐盟與會員國權責均列在條約中,隨著新會員國加入,歐盟亦不斷修改條約。 1951年4月,德、法、義、荷、比、盧六國簽署「歐洲煤鋼共同體條約」;1957年3月該六國簽署「羅馬條約」,成立「歐洲經濟共同體」(EEC)及「歐洲原子能共同體」(Euratom);1986年2月簽署「單一歐洲法條約」;1992年2月簽署馬克垂克條約,將歐洲共同體改名為「歐洲聯盟」;1997年10月簽署「阿姆斯特丹條約」;2001年2月簽署「尼斯條約」。 2007年12月簽署「里斯本條約」,2009年12月1日生效,賦予歐盟單一國際法人資格,可對外簽署國際條約並加入國際組織。
- 國會:一、歐洲議會(European Parliament)議員任期5年,現第8屆議會於2014年5月選出751位議員,歐盟28個會員國依人口比例決定席次,目前以德國96席最多,馬爾他、愛沙尼亞、賽普勒斯及盧森堡各6席最少。 二、歐洲議會設議長1人、副議長14人及總務長5人,由議員互選產生,每2年半改選一次。歐洲議會於2017年1月改選議長、副議長及總務長,由 Antonio Tajani(義大利籍、人民黨團)當選議長。三、議長、副議長及總務長組成執行局(Bureau),負責議會組織、財政及行政事務;議長與各黨團主席組成主席團會議(Conference of Presidents),決定立法議程及重要決策;歐洲議會設有22個委員會(包括2個次級委員會)。 四、歐洲議會議事運作係以黨團為主,各黨團對法案及議題設定立場, 議員多依照黨團立場投票。目前共有8大黨團,第一大黨團為人民黨(EPP)216席,第二大黨團為社會黨團 (S&D)190席,第三大黨團為保守黨團(ECR)74席,其次為自由黨團(ALDE)68席、左派聯盟(GUE/NGL)52席、綠黨黨團(Greens/EFA)51席、自由暨民主歐洲黨團(EFDD)42席、歐洲民族與自由黨團(ENF)39席及不結盟議員18席。 五、在歐盟改革進程中,歐洲議會權力不斷擴增,從最初僅具諮詢角色,至今已擁有實際立法權、預算權及任命同意權。自里斯本條約生效後,歐洲議會對歐盟80%法案已透過「共同決定程序」享有與部長理事會同等立法權。
- 一般政情/政治情勢:歐盟主要機構:
一、歐盟理事會(European Council):決策機構,負責制定大政方針,通常每半年舉行兩次例會,現任主席為波蘭籍Donald Tusk(2014年12月就任),任期兩年半,得連選連任一次。
二、部長理事會(Council of the European Union)負責日常決策,與歐洲議會共享立法權,除外長理事會外,其餘部長理事會實行主席國輪任制,任期半年,2017年上、下半年輪值主席國分別為馬爾他及愛沙尼亞。
三、歐盟執委會(European Commission):負責監督會員國對條約及法令之執行,向歐盟理事會、部長理事會和歐洲議會提出報告和立法動議,處理歐盟日常事務,負責歐盟對外經貿談判、發展及援外等。執委會於「里斯本條約」生效後由會員國各推舉1名執委,目前共有執委28名,其中主席1人,副主席 7人,現任主席為盧森堡籍Jean-Claude Juncker(2014年11月就任)。
四、歐洲議會:請閱前述「國會」乙節。
五、歐盟對外事務部(European External Action Service, EEAS):(一)「里斯本條約」授權成立之新機構,將執委會對外關係總署(DG RELEX)與理事會秘書處對外關係總署兩總署之資源整併,人員亦由前揭兩單位併會員國外交人員組成。「里斯本條約」另將執委會對外關係執委及歐盟共同外交暨安全政策高級代表合併成為「歐盟外交暨安全政策高級代表」(The High Representative of the Union for Foreign Affairs and Security Policy),該職現由義大利籍Federica Mogherini女士擔任(2014年11月就任),對外代表歐盟與第三國或國際組織進行對話與談判,對內協調會員國在外交及安全領域之共同立場,並派常任主席主持有關外交、安全及政治領域之各級會議。(二)歐盟成立「對外事務部」主要目的在結合歐盟及會員國之外交資源,以期在全球議題上發揮更大影響力。
六、歐盟尚有歐盟法院、歐盟審計院、歐盟經社委員會、歐盟區域委員會以及歐洲中央銀行等機構或單位。經過半個世紀的努力,歐盟已建立單一市場,實現商品、人員、資本及服務自由流通,並建立經濟暨貨幣聯盟。
- 我對該國輸出:約245億8,062萬美元(2017年10月)
- 我自該國輸入:約242億6,329萬美元(2017年10月)
- 對外政策:歐盟隨著版圖擴大及以其重要之經濟影響力,在國際事務中尋求扮演更積極之角色,重視聯合國之地位及作用,主張多邊主義,並加強與美、中國大陸、日、加、印度等大國全面夥伴及戰略關係,以及透過東擴政策,逐步將巴爾幹半島納入歐盟。歐盟亦積極參與國際及區域安全議題,包括烏克蘭、以巴衝突、伊朗、伊拉克、阿富汗、非洲、反恐、反海盜、防止核武擴散、氣候變遷、人道援助及打擊跨國犯罪等國際問題,並利用對外貿易、經濟及金融等工具規範國際貿易與金融秩序。
資料來源:歐洲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