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旗說明:梵蒂岡之國旗為黃白兩色,黃色代表和平、白色代表仁愛,中間繪有兩把交叉的鑰匙,象徵聖伯多祿的繼承者-教宗治理全世界天主教之神權。
- 國慶日:3月 13日
- 加入聯合國日期:教廷一九五七年十月成為聯合國常任觀察員
- 語言:拉丁語、義大利語、法語
- 首都:梵蒂岡城
- 面積:0.44平方公里
- 地理位置:梵蒂岡城位於羅馬泰伯河之左岸,全城東西最長一千公尺,最寬八百五十公尺。羅馬近郊之教宗避暑地「岡道爾夫堡」(Castel Gandolfo)以及羅馬城內若干座大殿及辦公處所,亦屬教廷領土。梵蒂岡內之辦公機構、聖堂及博物館約佔其全部面積三分之一,其餘則為花園及廣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在一九八五年第八屆世界文化資產會議中,將梵蒂岡列為世界主要文化遺產之一。
- 人口:約800人(以神職人員為主,其中約450人具公民資格、其餘為長期居留者。)
- 宗教:天主教
- 幣制:歐元
- 匯率:教廷使用歐元(Euro),目前1歐元約兌換新台幣35.86元(2018年9月11日台灣銀行即期賣出匯率)
- 電壓:220 伏特
- 主要媒體:梵蒂岡廣播電台每日以英、法、義、德、西、葡、華語等四十餘種世界語言向全球播音,其官方網站每日以38種語言刊登教廷相關消息。教廷官方日報為羅馬觀察家報(L’Osservatore Romano),另於每週一以英,法、德、西、葡及波蘭等語言發行週報。教廷設有「梵蒂岡電視中心」(The Vatican Television Center),協助世界各國電視台轉播教廷重要活動相關新聞。教廷「社會傳播委員會」並建置官方網站 www.news.va,每日以六種語文(英、法、西、義、葡、德)報導教廷重要活動及新聞。
- 國名簡稱(中):教廷
- 國名簡稱(英):Holy See
- 政治制度:教宗為天主教普世教會之領袖,掌立法、行政與司法之全權。
- 建國簡史/歷史概況:教宗為教廷元首,亦為梵蒂岡城國之元首。教宗為羅馬主教,自第一位教宗聖伯多祿迄今已有二千餘年歷史。羅馬帝國於三八O年正式承認天主教為其國教,西羅馬帝國於北方蠻族入侵滅亡後,教宗以天主教會領袖逐漸成為義大利地區精神及文化傳承中心,形成教皇國,統轄義大利大部分地區。一八七O年義大利國王艾曼紐二世統一義大利並定都羅馬,教宗庇護九世退居梵蒂岡城堡,拒絕與義大利政府妥協,自稱為「梵蒂岡的俘虜」,史稱「羅馬問題」。教宗庇護十一世於一九二九年與墨索里尼政府簽訂「拉特朗條約」,義大利承認教廷在國際社會之特別自主權及對梵蒂岡城之主權,教廷成為一以梵蒂岡城為其主要領土之主權獨立國家,並定天主教為義大利國教。一九八四年二月十八日,教廷復與義大利簽署「新政教協定」,取消天主教為義大利國教之規定,使雙方政教關係更加明確完備。
- 內閣:教廷雖為主權獨立之國家,但其存在乃建立在全世界教友之信仰基礎上,其政治制度不同於一般世俗國家。中樞組織以輔助教宗管理普世教會及傳播福音為主。教宗為管理普世教會,設立下列機構:一、國務院:綜理教廷行政、外交,並掌理教宗之樞密事務,其首長為國務院長,現任國務院長為義大利籍之帕洛林樞機主教(Cardinal Pietro Parolin), 帕洛林樞機主教係由教宗方濟各於2013年8月31日任命,並於當年10月15日就職。國務院下設一般事務(通稱內政部)、對外事務(通稱外交部)及教廷外交人員部三部門。一般事務部由國務院副院長主司其責,新任副院長為帕拉總主教(Archbishop Edgar Peña Parra, 2018年10月15日履職), 對外事務部由外交部長葛拉格總主教(Archbishop Paul R. Gallagher)負責、教廷外交人員部由Archbishop Jan Romeo Pawlowski總主教負責。 二、10個聖部:信理部、東方教會部、聖事禮儀部、冊封聖人部、主教部、萬民福音部、聖職部、修會部及教育部、促進整體人類發展部。三、7個委員會:平信徒委員會、基督徒合一促進委員會、法典條文解釋委員會、宗教對話委員會、文化委員會、傳播部及新福傳委員會。四、事務機關:財務局、財產管理局、經濟事務局、內務管理處、禮儀處及分別掌理特定事務之委員會。五、教宗為治理梵蒂岡城,另設有「梵蒂岡城國管理委員會」。教廷之工作人員共有2,800餘位(在超市、銀行、博物館、郵局、藥房、加油站與花園等上下班之工作人員)。
- 司法機關:三個法院(Tribunals),分別為聖赦院、最高法院、聖輪法院。
- 元首:方濟各(His Holiness Pope Francis) (2013年3月13日當選、3月19日就任)。
- 外交部長:葛拉格總主教(Archbishop Paul R. Gallagher) (2015年1月就任)。
- 一般政情/政治情勢:一、教宗為教廷之元首,並為梵蒂岡城國名義上之統治者,任命世界各地之主教組成世界主教團,是普世教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教宗之正式名銜為:「羅馬主教、聖伯多祿之繼承者、普世教會之教長、義大利之首席總主教、羅馬教省之總主教與首席主教、梵蒂岡城邦之最高元首」。
二、教宗由「選舉教宗閉門會議(Conclave)」選舉產生,須獲出席樞機主教三分之二之多數始可當選,樞機主教由教宗選任,年八十歲以下樞機主教才有選舉權。現任教宗方濟各係於2013年3月13日在「選舉教宗閉門會議」中獲選為第二百六十六任教宗,並於當年3月19日就職。
三、教宗為終身職,且擁有絕對權力,一般稱之為神權,故教廷政局安定。 - 社會概況:教廷對外政策基本上為宗教性、人道性,而非政治性。教廷之對外工作亦透過地方教會,以影響各國政府。
- 財政收支:財政收支分為三部分: 一、教廷:歲入(主要來自教友捐獻及資產收益);歲出(主要用於工作人員的人事費用及採購物品與服務)。 二、梵蒂岡城:歲入(主要來自梵蒂岡博物館等收益);歲出(主要用於採購物品與服務及工作人員的人事費用)。 三、慈善專款:歲入(主要來自各界捐款);歲出(多用於慈善濟助、部分用於人事費用)。
- 輸出總值:無(教廷為宗教實體,不同一般國家,無進出口貿易)。
- 輸入總值:無(教廷為宗教實體,不同一般國家,無進出口貿易)。
- 主要輸出項目:無(教廷為宗教實體,不同一般國家,無進出口貿易)。
- 主要輸入項目:無(教廷為宗教實體,不同一般國家,無進出口貿易)。
- 主要出口國:無(教廷為宗教實體,不同一般國家,無進出口貿易)。
- 主要進口國:無(教廷為宗教實體,不同一般國家,無進出口貿易)。
- 我對該國輸出:無(教廷為宗教實體,不同一般國家,無進出口貿易)。
- 我自該國輸入:無(教廷為宗教實體,不同一般國家,無進出口貿易)。
- 境內較具規模之外貿組織:無(教廷為宗教實體,不同一般國家,無進出口貿易)。
- 與各國關係:教廷與183個國家建立外交關係(不含歐盟及馬爾他騎士團),其中88個國家在教廷派駐大使(包括歐盟、馬爾他騎士團;另阿拉伯國家聯盟、國際移民組織、聯合國難民事務高級專員辦公室在教廷派有代表),餘則為兼使。教廷為維護其獨立性,不成文規定各國駐義大利大使不得兼任駐教廷大使,反之亦然。教廷在183個建交國共派駐106位常駐專使,專使中有兼轄數個國家者;另在駐聯合國紐約總部、日內瓦辦事處派駐常任觀察員,教廷使節同時為教宗派在當地之教會代表,負責增進教廷與當地教會之聯繫,以及教廷與駐在國政府之關係;在部分國家或地區,則派有「宗座代表」,負責與當地教會之聯繫;在國際組織方面,教廷參與34個國際組織(機構)及國際計畫,其中19個屬觀察員性質,另梵蒂岡城國(The Vatican City State)為7個國際組織會員。
- 對外政策:教廷對外政策基本考慮為宗教性、人道性,與一般世俗國家重視政治、軍事關係及經貿利益完全不同。教廷與世界各國廣建外交關係,以維護宗教自由及確保各國境內天主教徒之信仰生活,促進自由、民主、人權、正義、和平之價值,並透過在聯合國等國際組織之發言權,傳播自由、平等、對話、和平、四海一家之價值觀念。由於教宗在國際上具有崇高之道德地位,教宗在國際政治上經常為世界和平與國際正義,發出良心的呼聲,要求各國政府尊重基本人權及人性尊嚴,並自1968年起訂每年元旦為「世界和平日」,發表「世界和平日文告」,我政府每年均予響應。
- 簽證資訊:請參考領事事務局網站http://www.boca.gov.tw
- 時差:較台灣慢7小時(3月底至10月底為日光節約時間,較台灣慢6小時)
- 駐館(或兼轄該國館處):駐教廷大使館Embassy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 Taiwan ) to the Holy See
資料來源:歐洲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