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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合作邁向更安全的世界

  • 發布單位:公眾外交協調會
  • 資料來源:國際組織司

共同合作邁向更安全的世界
Working Together for a Safer World

支持台灣以觀察員身分參與「國際刑警組織」(INTERPOL)

「國際刑警組織的宗旨在於確保及推動所有警察機關間最廣泛、可能的互助合作。」
──「國際刑警組織」憲章第2條

值此全球化時代跨國犯罪猖獗之際,為落實國際刑警組織成立宗旨,確保及推動所有警察機關最廣泛可能的互助合作,以共同打擊犯罪並彌補全球安全網絡缺口,請支持中華民國(臺灣)以觀察員身分出席2018年在阿拉伯聯合大公國杜拜舉行之該組織第87屆大會,並能有意義參與該組織會議、機制及活動,包括分享「I-24/7全球警察通訊系統」及參加訓練活動。

一、臺灣因政治干預無法參與國際刑警組織已達34年之久
臺灣自中國於1984年入會後,即無法參加國際刑警組織,迄今已達34年。臺灣於2016年首度申請以觀察員身分出席國際刑警組織大會,2017年申請該組織派遣「重大活動支援小組」(INTERPOL Major Event Support Team, IMEST)來臺協助臺北世界大學運動會(Taipei 2017 Universiade)維安工作,惟均遭國際刑警組織援引該組織於1984年通過中國入會之決議,及要求我須以中國地方支局身分參與之安排,拒絕我申請,並建議改洽北京中央局處理。國際刑警組織此一作法完全不符兩岸分治、互不隸屬的現狀,應正視兩岸分治事實,以及上述決議及後續安排皆不應凌駕INTERPOL憲章有關促進警察合作及嚴禁涉及政治干預之規定。

二、臺灣作為全球第22大經濟體,無法參與國際刑警組織已造成全球安全網絡缺口
中華民國(臺灣)係全球第22大經濟體、第17大出口國,地處連接東北亞與東南亞之要衝,為人流、物流及金流之樞紐,2017年即有約6,600萬名旅客過境臺灣,惟臺灣因無法獲取「I-24/7全球警察通訊系統」及其下之「遭竊及遺失旅行證件(SLTD)資料庫」所即時分享的重要犯罪情資,嚴重影響臺灣在執行邊境安全查核、打擊恐怖主義及人口走私等跨國犯罪之能力。
臺灣僅能試著透過有限雙邊管道取得INTERPOL情資,惟資訊並非即時、亦非完整。舉例而言,2017年8月遭INTERPOL列管之韓國籍竊盜累犯入境臺灣,我方因無法於第一時間掌握其列管情資,致竊案發生、延遲辦案時效。SLTD資料庫在2016年1至9月共計有超過12億筆國際旅客所持護照查詢紀錄,查獲逾11萬件非法使用旅行文件案件,臺灣亟需獲取該資料庫使用權限,以彌補因排除臺灣而造成的全球安全網絡缺口。

三、臺灣願透過參與國際刑警組織交換情資及經驗,共同打擊犯罪
多年來,臺灣執法單位在與國外執法機關合作下,成功破獲多起跨國犯罪,包括2018年與泰國警方大規模掃蕩跨國經濟犯罪,順利追回1億2千萬泰銖;2017年10月臺灣發生之金融系統遭駭案件,刑事局接獲INTERPOL協助通知相關會員國中央局,成功截獲超過6千萬美元贓款;2016年刑事局陸續接獲INTERPOL會員國情資傳遞,最終偵破羅馬尼亞籍跨境偽卡盜刷集團。
上述成功案例,除展現我國打擊跨國犯罪之努力與決心,更凸顯臺灣願與國際刑警組織共同合作,交換偵辦跨國案件經驗,以有效預防並打擊犯罪;此外,鑒於國際刑警組織「2017-2020戰略架構」所列之3大重點領域:反恐、網路犯罪、組織及新興犯罪均非單一機構能獨自因應,故臺灣盼能參加國際刑警組織之訓練計畫與培訓活動,以加強與全球警察社群互動,進而更強化跨境共同打擊犯罪之合作及能力。

四、促請支持臺灣參與INTERPOL,以創造更安全的世界
國際刑警組織自1923年創立伊始,已致力於打擊犯罪與守護正義近一世紀,除了應持續以「讓世界更安全」為宗旨,更須順應時代潮流,包括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第16項所揭示「對抗各種形式的組織犯罪」之願景,欲達致此目標,有賴各國警察攜手建立一可信賴、完整且無漏洞的全球治安防護體系,而臺灣,是其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環。
依據國際刑警組織大會議事規則第6條規定:「非會員之警察機關可接受邀請以觀察員身分參加國際刑警組織大會」,因此,請支持臺灣的訴求,邀請臺灣以觀察員身分出席國際刑警組織第87屆大會,並能有意義參與該組織會議、機制及活動,以彌補全球安全網絡之缺口,創造更安全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