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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請歐盟維持對中國軍售禁令」說帖

  • 發布單位:公眾外交協調會
  • 資料來源:研究設計會

 壹、源起:

 

1989年天安門事件發生,歐盟國家以中國使用武力鎮壓民運人士,嚴重違反人權為由,對中國採取軍售禁令措施。2003年起,在中國之遊說及施壓下,部份歐盟會員國罔顧當年實施武器禁運之原因尚未消失,即大力推動歐盟解除對中國之軍售禁令;2004年12月8日在荷蘭海牙召開之第七屆「歐盟—中國高峰會」會後之聯合聲明中,歐盟曾表達「將持續致力解除對中國軍售禁令之政治意願」;同月16、17日,歐盟於2004年冬季高峰會之會後結論中聲明,再度確認歐盟持續致力解禁之政治意願。

 

惟美、日等國反對歐盟在現今情勢下解除軍售禁令,美國布希總統於2005年2月下旬訪問歐洲,就本案向歐盟表達其強烈反對之立場,美國參、眾兩院並多次通過決議,表示反對之立場。2005年3月14日中國制訂「反分裂國家法」,企圖以非和平手段解決台海問題,引起歐洲國家之高度憂慮與關切,歐盟輪值主席國盧森堡即代表歐盟,發佈聲明,除表達嚴正關切外,並重申兩岸關係宜透過建設性對話及尋求具體進展,和平解決台海爭端,終2005年歐盟未解除對中國之軍售禁令。

 

貳、針對此議題之最新發展及部份會員國一再提議解禁之主張,我方重申反對立場,並籲請歐盟維持對中國軍售禁令。理由包括:

 

一、歐盟不應坐視中國罔顧人權之極權統治,勿忽視中國的經濟發展仍存在諸多隱憂:

 

1.歐盟當初對中國實施軍售禁令之理由未曾消失:

 

中國為一獨裁極權之政權,歐盟自1989年天安門事件後即決定對中國採取軍售禁令,其因即為中國迫害人權。另中國人大迄今仍未批准聯合國「國際公民暨政治權利公約」(ICCPR),且長期以來持續逮捕民主人士,以顛覆罪起訴異議人士,以及未依法律程序逮捕及處理政治犯。另,2006年2月初出版的美國「時代雜誌」、「商業周刊」不約而同地報導,網際網路搜尋引擎重要廠商之ㄧGoogle公司,因中國政府施壓而特別設置一個在中國專用之搜索引擎,以剔除或替換所有批評中國或中國政府認為不適當的資料。如此針對網路進行新聞檢查之作法,是任何崇尚民主、追求知識真理的國家所無法想像的。以上各點,充分顯示中國人權紀錄仍未見改善,故當初對中國採取軍售禁令的原因並未消失。倘歐盟此時解除對中國軍售禁令,無異為中國政權的錯誤背書,不僅明顯悖離其施行禁令之初衷,更可能進一步傳達錯誤之訊息,讓中國領導階層認為,只要透過經濟的攏絡,不需在六四及人權議題上做任何努力,歐盟國家仍將選擇與中國合作。如此,將嚴重打擊中國民運人士之信心。對六四事件中流血犧牲的學生、身繫大牢的民運人士、被百般迫害的法輪功學員而言,歐盟對中國妥協將使中國延緩甚至漠視人權改革的必要性,對有心從事民主改革運動或關心中國人權狀況的中外人士來說,是另一次重大的打擊。

 

2.中國除持續利用武力鎮壓西藏及新疆異議份子外,亦殘暴鎮壓內部社會運動:

 

歐盟國家因「六四天安門事件」而對中國武器禁售的理由迄今並未獲得任何改善,即使中國已於2004年將人權保護入憲,惟中國大陸的人權狀況依舊為國際文明社會所批判。例如,美國「2004年度各國人權報告」中即指出,中國仍持續鎮壓、逮捕及拘留人權活動人士,包括在網路上自由發表觀點的個人、表達不同政治觀點的知識份子,以及為自身權利而舉行抗議的工人等。聯合國人權委員會2005年亦發表調查報告,譴責中國司法體系任意羈押人民,迫害思想和表達自由、宗教和信仰自由,結社和集會自由等。另一方面,中國近年來亦多次使用武力鎮壓社會運動及新疆獨立運動,並造成人員傷亡的流血衝突。另外,中國在因應新疆民族獨立的訴求時亦長期漠視疆獨溫和派的和平共存呼籲,並藉反恐名義將疆獨與恐怖主義掛勾,進而採取武力鎮壓手段,濫刑虐囚,並且妄處死刑。由上述中國壓迫人民的情形來看,中國擬從歐盟國家購買的高精密武器雖不必然成為鎮壓其人民的工具,但其漠視人權及民主的本質卻可能驅使其運用這些武器侵犯週邊民主國家,進而造成這些民主國家人民的大量傷亡等,歐盟國家若協助威權獨裁國家侵犯民主國家,將成為人類民主發展史最為遺憾的一頁,不可不慎。

 

3.中國對宗教及少數民族的持續迫害

 

對宗教的迫害:中國雖然於「憲法」中明文規定宗教信仰自由,但實際上,宗教活動往往被視為對中國意識形態或政權的威脅,因此以種種理由對信仰自由予以限制。對於民主國家而言,宗教自由是普世價值,宗教自由是一個完整的概念,包括思想、價值依歸、教義宣傳等。然中國卻是將人民的宗教自由和信仰自由區隔成兩個不同的概念,因此在中國大陸,人民可以信仰宗教卻不能自由傳教、可以傳教但不能在非宗教的場所傳教、可以在宗教場所傳教但不能在非宗教活動時間傳教。諸如此類的限制,導致信教而守法的教徒只能在定時定點進行宗教活動,所以從理論上來說,不論是在自家中傳教,在工作場所拉人信教、聽道等,都屬於「非法」宗教活動的範疇。因此地下基督教團體、天主教地下教會、維吾爾族穆斯林、藏傳佛教徒以及被政府視為「邪教」的團體成員均受到中國當局嚴密的監視,法輪功學員繼續亦受到逮補、拘押和監禁。

 

對少數民族的迫害:中國對少數民族的歧視與壓迫情形始終未曾改變,包括在政治、教育、宗教、人權等方面均嚴格限制少數民族的權利。其次,中國藉由反分裂主義及反恐怖主義的名義,任意透過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來對新疆維吾爾民族進行宗教鎮壓,以作為控制其民族主義的手段。最後,中國出於統治的需要,近年來雖投入鉅資支持少數民族地區經濟發展,並加快改善生活水準的進程(如1998年至2004年共投入25億美元),然而其利益仍多為中國移民進入的漢民族所分享,少數民族的生活仍在平均水準之下,並未得到公平的對待。

 

4.中國的經濟發展仍存在諸多隱憂

 

歐盟重視與中國關係,首重雙邊之經貿利益。近年來中國大陸的經濟在國際經貿層面,確有越來越重要的影響力與地位。但中國的經濟成長是建立在中國大陸內部的失衡發展及社會動亂的隱憂上,其經濟發展不可能永遠以高速的經濟成長持續下去,並充滿太多不確定因素,如近期由於徵用農地、積欠農工工資、城市民房拆遷、貧富差距與城市失業、貪腐與幹部素質低落等體制性問題,導致分配失衡、道德標準失範、失業頻仍、社會失序等問題;其次,國際權威經濟月刊「經濟學人」的「2006年全球經濟趨勢報告」分析認為,中國經濟出現投資泡沫,如果投資仍持續快速增長,重要部門仍產能過剩,將可能導致壞帳大量累積,最終導致經濟衰退。另外,如果中國宏觀調控政策太過有效,也可能使經濟遲滯。這些現象顯示中國的經濟發展的不穩定性及不確定性仍高,並不如外界所期盼的樂觀,當大陸內部問題顯現時,極可能將問題歸咎於外部問題,屆時對歐中關係,尤其是雙邊緊密的經貿關係亦將受到嚴重影響。

 

歐盟重視與中國關係,主要著眼於歐中間之經貿利益。中國為歐盟第2大貿易夥伴,歐盟為中國第一大貿易夥伴,中國能提供廉價商品,又為歐洲產品提供市場,雙方互補有無。惟我們願提醒歐方,商業利益不應凌駕於人權與和平之普世價值,更不應容任中國為所欲為。歐盟國家在獲得廉價商品之同時,不應忘記中國大量傾銷所帶來之歐洲國家工廠關閉、工人失業問題,更不應忽視如紡織品及鞋類糾紛之前例。

 

5.捍衛歐洲文明之崇高理想:

 

台灣近20年來之民主化歷程,尊重人權紀錄廣受歐美人士推崇,多數歐洲人士認為台灣民主發展經驗可作為中國借鏡,惟依據民主發展經驗,尊重人權為民主發展不可或缺之條件,以中國極權統治,漠視人權的情形下,中國尚缺擺脫專制,轉向民主之條件。我國樂見台灣經驗在中國出現,並期盼歐盟及其他任何國家鼓勵民主運動在中國的發展。

 

歐洲國家向來崇尚民主自由,重視保障人權,且堅決反對以武力解決國際爭端;倘歐盟在中國人權情況未見改善情形下,解除對中國軍售禁令,無異認同中國迫害人權之諸多惡行,以及支持中國以武力破壞台灣之國家主權、安全與尊嚴,此將與歐盟及歐洲人民維護人權、民主及自由等理念背道而馳。

 

二、中國軍力發展對區域和平可能帶來之威脅:

 

1. 中國極力擴張軍備,加劇台海衝突危機,並將對區域安全情勢形成負面影響:

 

中國目前以近八百枚短程飛彈瞄準台灣,且每年尚以100至120枚之數量持續增加中,對台海安全威脅甚大。中國領導人一再強調,絕不放棄以武力犯台,上年3月更制定「反分裂國家法」,企圖建構武力犯台之「法理基礎」,再度凸顯中國軍購之目的,即在提昇其軍力、加速軍事現代化及為台海潛在衝突預作準備,終將嚴重影響台海、甚至亞太安全,危及全球和平及穩定。

 

由於中國仍未實施民主化,崛起的中國將成為一個威脅世界安全的軍事強權。在沒有任何國家對中國有軍事威脅的情況下,近年來,中國的國防預算仍逐年上升,甚至積極進行戰略武器的部署與研發,若干武力投射範圍可涵蓋印、俄、澳、紐及美國全境。另一方面,中國亦積極與他國合作,提升其軍事技術及力量;例如反衛星武器系統的奈米衛星技術、軍用飛機的早期預警雷達、傳統潛艇的引擎設備,以及攻擊直昇機的技術等。基於此種情勢,美國十分關注部分國家對中國輸出飛彈、隱身系統、衛星、指管能力、海上平台及軍用飛機之相關次級系統、設備及技術所可能產生的影響。而美國國防部公布的「2005年中華人民共和國軍力報告」及日本防衛廳的「日本防衛白皮書」中,亦指出中國正在逐漸發展成為區域強權的道路上,並對中國大肆擴張軍備提出質疑與關切。

 

2. 導致區域安全情勢惡化的疑慮及關切

 

由於中國軍力擴張的現象,使其在區域情勢中正造成地區權力板塊的推擠作用,並使區域安全逐漸惡化。觀察中國在處理國際糾紛時,往往利用國內民族主義的情緒,製造對方壓力。例如2001年的美中南海軍機擦撞事件,以及最近一年來,中國大陸因日本首相參拜靖國神社、修改教科書、爭取聯合國常任理事國等事件,再度爆發反日浪潮。中國當局鼓動與利用民族主義情緒,來達到其外交目的的作法,讓相關國家引以為憂。美國近年來為因應中國軍力的急遽擴張,逐漸將軍事部署重心轉移到亞太地區的舉動,即說明國際間對中國軍事擴張所造成之區域安全情勢惡化的疑慮及關切。

 

3. 倘中國武力犯台,全球均將遭受波及,歐盟各國亦難倖免:

 

中國殷切盼望歐盟解除對其軍售禁令目的之一,乃在取得更精密、性能更高之武器及軍事裝備,以遂其武力犯台。一旦台海發生戰事,包括美國、日本、韓國等國家都將不可避免的被捲入糾紛,並將引發周邊國家如東協(ASEAN)、南亞及俄羅斯等國的緊張關係。歐盟與亞洲之貿易額幾乎達其總貿易額之4分之1,以雙方如此緊密的經貿關係而言,一旦亞太情勢生變,歐盟亦不可避免地將受到嚴重波及。

 

4. 中國遵守防止敏感性技術及武器擴散等規範之能力及意願仍有疑慮

 

為確保國際間軍事安全,避免區域衝突,防止敏感性技術及武器擴散已是國際間的共識。中國雖多次表達遵守防止武器及技術擴散之相關規範,惟常因種種理由,而將敏感性科技及武器提供給其他國家。例如,美中之間雖有例行性的反擴散、軍控及裁軍會議(迄今共舉行過六次會談)。但是中國仍不時違反規定將相關技術輸出,如今年1月美方即以中國一些大型公司幫助伊朗改進導彈技術,而對其實施新制裁措施。此種情形顯示MTCR等相關國際規範仍難有效約束中國的行為,因此歐盟即使在決定解除對中國的武器禁運的同時,亦訂定嚴格的規範(「武器銷售行為準則」)要求中國遵守,亦難以保證中國不會將相關技術及武器擴散至其他國家,而對全球安全構成威脅。

 

三、歐洲議會維持軍售禁令決議:

 

基於以上人權、區域和平與穩定等因素,歐洲議會於2003年12月18日以373票支持、32票反對、29票棄權之壓倒性多數,通過繼續維持對中國軍售禁令決議案,強調「中國必須證明其在改善人權方面已做出重大進展,歐盟才會考慮予以解除禁令」,這顯示了歐洲議會對以和平手段督促中國接受民主人權普世價值之立場。其後歐洲議會再分別於2004年2月10日及同年11月17日、2005年1月13日、2月24日、4月13日、4月14日、4月28日、7月7日及11月16日等通過決議,呼籲歐盟及其會員國維持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之軍售禁令,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施行具體措施改善其境內人權狀況,特別是指正式批准聯合國「國際公民暨政治權利公約」以及充分尊重少數民族之權利之前,此一軍售禁令仍應維持,顯示歐洲議會對維持軍售禁令之立場。

 

四、歐盟需對台海和平與穩定扮演正面角色,在台海兩岸尚未建立一民主、和平、穩定之交往架構前,不宜解除對中國軍售禁令。

 

1歐盟有能力在台海問題上扮演積極而關鍵之角色:藉由軍售禁令措施所展現對人權、民主和自由的堅持,歐盟可以讓中國了解武力並非解決台灣問題的唯一途徑,進而運用其成功整合歐洲之經驗與影響力,敦促中國與台灣進行不預設前提的對話,並進一步建立兩岸民主、和平、穩定的溝通平台;但如歐盟在此一機制尚未形成之前即冒然解除對中國軍售禁令,將大大減低中國與台灣展開對話的意願,使台海和平更加遙不可及。

 

2台海的民主和平架構乃西太平洋區域穩定之基礎:藉由軍售禁令使中國認知其強勢建軍作為,絕非喜愛和平自由、崇尚民主人權的國家所樂見。中國強勢建軍只會加深其他國家之疑慮,反將成為中國欲「和平崛起」的絆腳石;歐盟若能繼續堅持其原則,將被視為維護後冷戰秩序的正面推力,而非促成其霸權政治、升高美中衝突與東亞緊張的負面力量;換句話說,歐盟如果希望成為亞太安全與穩定的積極性助力,就必須審慎處理對中國軍售禁令問題,輕言解禁殊為不智。

 

參、結語

 

國際對「中國崛起」的認知已明顯融入「中國威脅」的概念。所謂「中國崛起」,有很大部分是立基於中國大陸的經濟實力及成長,然而隨著其經濟實力的增強,中國在國際政治、軍事及區域安全等領域,也逐漸產生影響。當前國際間有關「中國崛起」的概念所代表的,已不再是單純經濟面向的評估與期待,也包含了對中國在世界及區域秩序維護方面,可能產生負面力量的隱憂。雖然美國政府高層曾多次強調「中國崛起」並非威脅,但卻對中共軍力擴張多次表達憂慮。可見當前國際間對中國在軍事擴張、能源戰略及經濟掌控等方面的疑慮顯著增加。

 

台灣一向奉行自由、民主、和平及人權等普世價值,並善盡國際職責。在此嚴正籲請歐盟及歐洲各國,基於捍衛自由、民主、人權及全球和平與安全之理念,持續關切中國之人權狀況及政治民主化,促使中國撤除對台飛彈,放棄武力犯台,以確保台海之安全與亞太地區之和平與穩定。

 

歐盟維持對中國之軍售禁令,關係全球之和平與民主發展,其重要性遠大於任何商業利益,台灣再度籲請歐盟繼續維持對中國軍售禁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