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前言
主席、各位委員先進、各位女士、各位先生,大家好!
今天本人應 大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之邀請前來報告當前外交業務,深感榮幸。大院王院長、洪副院長及各位委員長期關心外交工作,經常提供建言並積極從事國會外交,本人謹代表外交部在此表示由衷感謝之意。
中華民國外交政策的目的在於確保國家主權與安全,開創有利於國家永續發展的國際環境。政府秉持「尊嚴、自主、務實、靈活」之原則推動「活路外交」政策,使兩岸關係和解與「活路外交」形成良性循環,達致鞏固邦誼、提升與非邦交國家實質關係及拓展國際空間等成果。回顧過往一年推動外交工作,成果相當豐碩:上年2月臺美簽署《特權、免稅暨豁免協定》、3月恢復臺美延宕六年多之《貿易投資暨架構協定》(TIFA)下之高層經貿諮商會議、4月我國與日本簽署《臺日漁業協議》解決雙方多年漁業爭議、5月我國連續第五年參與「世界衛生大會」(WHA)、7月我與紐西蘭簽署《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8月與菲律賓和平解決漁業糾紛、9月我國民航局沈啟局長首度應邀出席「國際民航組織」(ICAO)大會、10月蕭前副總統萬長出席「APEC經濟領袖會議」與各國領導人就多項關切議題廣泛溝通及交換意見、11月我國與新加坡簽署《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12月積極援助遭受風災的菲律賓與帛琉,展現我國人道援助精神。本年1月馬總統出訪非洲及中美洲三友邦,並過境德國法蘭克福及美國洛杉磯,元首外交成果豐碩,上個月匈牙利成為第10個與我簽署《度假打工計畫協議》之國家。此外,目前國人可享受免簽及落地簽之國家和地區已經從5年前的54國大幅增加到135國,使國人出國更加便利,也更受到尊重。凡此均係朝野各界共同努力之成果,亦足以證明「活路外交」政策已為我國開創寬廣的國際空間。
以下,謹就當前國際焦點、「活路外交」政策及成果與我國外交前景展望與努力方向等項目提出報告,敬請各位委員指教。
貳、 當前國際焦點概析
一、 烏克蘭情勢發展對國際關係產生衝擊
烏克蘭近日因內部政治情勢動盪,親俄之亞努科維奇總統遭國會罷黜,並由反對派領袖亞森紐克出任臨時政府總理,局勢演變引起俄羅斯之強力介入,並出兵駐紮烏克蘭克里米亞半島。美國、英國及德國等七大工業國家譴責俄羅斯出兵克里米亞之行動,俄羅斯總統普丁針對俄烏情勢聲稱俄國保留使用一切手段以保護烏克蘭公民及俄語族群之權利。目前美國及歐盟等國家刻正與俄羅斯及烏克蘭透過外交斡旋盼和平解決危機,美國總統歐巴馬已兩度與俄羅斯總統普丁以電話溝通,惟雙方未達具體共識。
烏克蘭位於俄羅斯與北約國家之間,戰略位置重要,尤其是克里米亞地區駐有俄國黑海艦隊,其軍事安全地位向來被俄羅斯視為其重大利益,不容其失控。克里米亞議會已訂於3月16日舉行公投決定其走向,另動盪中的烏克蘭亦已訂於5月25日舉行大選。不論是克里米亞的公投或烏克蘭的大選,其結果均將對俄國與北約及歐盟關係、俄國與美國關係,甚至對冷戰後的全球權力平衡皆產生影響。我國已呼籲各方尊重烏克蘭主權、領土完整、政治獨立及民主,相關各方應儘速展開對話,以和平及符合國際法的方式解決爭端。本部及相關駐館將持續密切關注情勢的發展,視情勢之演變研擬因應對策及採取必要措施,例如保護僑民、旅客或留學生等國人之安全。
二、 東亞安全情勢及防空識別區議題持續發展
東亞安全情勢時趨緊繃,除朝鮮半島仍因北韓擁核之威脅時有不穩定外,東海緊張情勢近來亦有升高趨勢。日本在2012年9月11日片面宣布將釣魚臺列嶼國有化,其後中國大陸與日本在東海地區海、空域多次對峙。上年11月23日中國大陸於東海宣布劃設「防空識別區」(ADIZ),韓國亦隨之宣布擴大其「防空識別區」範圍,相關發展引起我國、日本、韓國等周邊國家及美國、澳洲、菲律賓等其他國家之高度關切,也使得東海安全情勢之可能演變更受矚目。此外,各國在南海海域之爭執以及若干加強海域執法等作為,亦受到各界普遍的關注,倘空域安全問題延伸至南海區域,將更增深問題的複雜性。
東海及南海局勢影響區域和平與穩定甚鉅,政府將持續關注相關局勢發展,賡續推動「東海和平倡議」。馬總統於本年2月26日出席在臺北舉行之「東亞和平與安全」國際研討會時,針對新的情勢進一步提出「東海空域安全聲明」,呼籲相關各方應遵照現行國際法並以和平之方式解決爭議,儘速展開雙邊協商,以解決防空識別區重疊之問題,並呼籲儘速建立區域多邊協商機制,共同協商制訂涵蓋海域與空域的「東海行為準則」,以促進東海永續和平與長期合作。此項聲明提出後,受到相關國家的重視與肯定,迄今已有包含日本「讀賣新聞」、「德通社」、「法新社」等22篇相關外媒報導,相信對今後區域的穩定及和平,定會產生建設性的貢獻。
另針對近日馬來西亞航空MH370班機在飛往北京途中失聯事件,馬來西亞外長Anifah Aman已公開表達「歡迎各國及國際組織參與搜救行動」,馬總統業於3月9日下令國防部及海巡署派艦協尋,海軍軍艦及空軍運輸機已於前(10)日前往南海海域進行搜救任務。國防部同時亦指示我國在南海周邊海域執行任務的機、艦,主動加強對海面的搜尋。本部將密切關注相關發展,並積極提供適時協助,以具體行動展現我國人道救援精神。
三、 各區域經濟整合持續積極進行
當前許多國家刻正積極推動區域經濟整合及洽簽自由貿易協定,對我國最具重要性的兩項協定中,「跨太平洋夥伴協定」(TPP)新加坡部長會議談判甫於本年2月結束,協商雖有進展,但在部分議題上仍存有歧異,尚未有達成TPP協議之明確期限。「區域全面經濟夥伴協定」(RCEP)第三輪協商於2月結束,已達成有限且重要的進展,參與國亦訂下於2015年完成談判之目標。而美國與歐盟之「跨大西洋貿易暨投資夥伴協定」(TTIP)刻正進行第四輪談判,前三輪談判皆有相當進展。
面對區域經濟整合浪潮,我國倘不能迎頭趕上,將使我國產業在全球各區域的市場中逐漸失去公平競爭的地位,也會對以對外貿易為核心的我國經濟造成極大的困境,後果非常嚴重。迄今為止,我國除與中國大陸簽署《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後續協議外,已與紐西蘭簽署《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以及與新加坡簽署《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雖與各國相較仍落後許多,但已為我國加入TPP和RCEP創造有利條件。外交部遵奉馬總統指示,已將加入TPP和RCEP列為外交工作優先推動之重點,積極與各國協商盼儘早參與各項區域經濟整合。本部亦與經濟部合作於上月17日在臺北舉辦「推動加入TPP/RCEP策略規劃研習會」,召集派駐TPP及RCEP成員國之館長及經濟參事回國參加研習,聽取任務指派,實地充分瞭解我政府推動加入TPP、RCEP與擴展雙邊經貿合作之堅定決心,並共商擬定具體可行之推案策略及路徑圖。
參、 「活路外交」政策與成果
政府自2008年起推動「活路外交」政策,不但為兩岸關係發展創造良好氛圍,亦為鞏固主權、拓展國際空間及維繫國家永續發展奠定良好基礎。目前我與22個邦交國邦誼穩固,與非邦交國的實質關係不斷提升,國際空間也持續擴大,顯示「活路外交」方向正確,近期具體外交成果如下:
一、 鞏固與邦交國關係
上年11月甘比亞因賈梅總統個人因素宣布與我斷交,本部引以為戒,立即全面檢視各邦交國與我雙邊高層互訪、駐館與駐在國高層互動、合作計畫執行、友邦支持我國際參與及其他等因素。目前我與各邦交國邦誼穩固,未來將以更細膩之操作、更有效之執行、更積極之作為,貫徹「活路外交」政策。
(一) 加強高層互訪及鞏固邦誼
1. 馬總統於本年1月23日率團應邀赴非洲友邦聖多美普林西比共和國進行國是訪問,以及參加中美洲友邦宏都拉斯共和國新任總統就職典禮,亦順訪非洲友邦布吉納法索。聖國總統賓多(Manuel Pinto da Costa)、布國總統龔保雷(Blaise Compaore)、宏國前總統羅博(Porfirio Lobo)及新任總統葉南德茲(Juan Orlando Hernandez)等均親自接機,彼此就雙邊關係之發展及未來合作計畫充分交換意見,同時渠等亦表達繼續支持我國有意義參與國際組織及活動之意願。此外,此次總統出訪途中過境德國法蘭克福與美國洛杉磯等地,專機飛越俄羅斯領空並過境德國法蘭克福機場轉機加油,亦是總統專機過境首例。另臺美雙方協商過境活動順利,顯示雙方互信良好。
2. 本人曾於上年12月率團赴尼加拉瓜主持「拉丁美洲暨加勒比海館處區域會報」,與我駐該區域之大使及代表就如何鞏固我與邦交國關係,以及加強與非邦交國關係等議題進行討論。期間亦拜會尼國政府高層,就兩國共同關切事項,深入交換意見。
3. 友邦政要來訪方面,自上年9月迄今,包括諾魯共和國總統瓦卡(Baron Divavesi Waqa)伉儷、帛琉共和國總統雷蒙傑索(Tommy E. Remengesau Jr.)及外交部長郭德(Billy Kuartei)、索羅門群島總理里諾(Gordon Darcy Lilo)伉儷、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總理道格拉斯(Denzil Llewellyn Douglas)、吐瓦魯總理索本嘉(Enele Sosene Sopoaga)伉儷及外交部長費尼卡索(Taukelina Finikaso)伉儷、聖多美普林西比民主共和國總理賈布列(Gabriel Arcanjo Ferreira Da Costa)伉儷、聖露西亞總理安東尼(Kenny Anthony)、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外交、國土安全、勞工暨法務部長尼斯比(Patrice D.H. Nisbett)及檢察總長漢彌爾頓(Jason Hamilton)伉儷、尼加拉瓜共和國外交部長桑多士(Samuel Santos López)伉儷、薩爾瓦多共和國國會議長雷耶斯(Sigfrido Reyes)、布吉納法索國會議長瓦桑羅(Soungalo Appolinaire Ouattara)伉儷、史瓦濟蘭王國眾議院議長穆西比(Themba Msibi)、巴拉圭共和國參議院議長維拉斯奎斯(Julio César Valázquez Tillería)伉儷及眾議院議長拉米雷斯(Juan Bartolomé Ramírez)等友邦元首及高層政要相繼率團來訪,對增進相互瞭解及促進邦誼甚有助益。
(二) 援外工作制度化,嘉惠友邦人民
1. 我援外工作致力落實「目的正當、程序合法、執行有效」三原則及「援助成效巴黎宣言」之理念,透過與友邦政府及民間的密切合作,協助友邦民生基礎建設、改善當地醫衛教育水準及提升人民生活品質。
2. 本部已施行「國際合作發展事務技術協助及能力建構處理辦法」等六項法規,使援外法制更臻完備。本部亦運用已建置完成之「政府開發援助(ODA)資料庫」,彙整全國援外統計資料,並通報「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另亦依「國際合作發展法」之規定,逐年提供「國際合作發展事務年度報告」呈報行政院轉送大院備查,提升我援外工作透明度。
3. 我除提供友邦傳統農牧、園藝、職訓等領域之援助外,亦進一步運用我產業強項如資通訊(ITC)、醫衛及科技等優勢,推動援外業務轉型,例如在尼加拉瓜等國推動「衛星影像暨地理資訊系統(GIS)技術合作計畫」、在南太平洋6友邦及巴紐推動「潔淨能源」計畫、推動「太平洋國家臨床醫療小組」以及在非洲推動「非洲一盞燈」計畫協助基礎識字教育等,均獲友邦熱烈歡迎。
二、 深化與非邦交國實質關係
(一) 與美國關係
我政府續採「低調、零意外」之原則推動臺美關係,更進一步強化雙方安全及經貿等合作關係。
1. 美方公開肯定臺美關係發展:美國務院亞太副助理國務卿梅健華(Kin Moy)公開強調建立全面、持久且互惠之臺美關係是美國戰略關鍵,並稱我國一直是、也將繼續是美國之重要夥伴。另重申美對我推動國際參與、改善兩岸關係及加強對我軍售等面向之堅定支持。前國務卿柯琳頓(Hillary Clinton)亦於本年馬總統過境美國期間,特致電總統,盛讚我國係美「穩定之安全夥伴」。
2. 臺美經貿合作關係日趨緊密:蕭前副總統萬長於上年出席「APEC經濟領袖會議」時,與美總統代表國務卿凱瑞(John Kerry)舉行雙邊會談,就未來我參與TPP廣泛交換意見。蕭前副總統嗣率臺灣高階企業領袖訪美,獲美方高度重視,對於宣揚臺美洽簽雙邊投資協定(BIA)及我加入TPP等議題甚具成效。未來我方將持續與美方保持密切聯繫,積極推動促請美方支持我加入TPP。
3. 臺美安全合作關係受美重視肯定:美方對我以和平方式解決東海爭議表示肯定,美國在臺協會臺北辦事處處長馬啟思(Christopher Marut)公開發布聲明,肯定我方回應中國大陸自行劃設「東海防空識別區」之做法適切,並強調臺美雙方合作密切;國務院亞太助理國務卿羅素(Daniel Russel)更於眾院外委會亞太小組聽證會應詢時,肯定馬總統之「東海和平倡議」,認為其中之重要內涵如尊重國際法及以和平方式解決爭端,均符合美國之核心策略。
4. 美國政要訪華:上年9月至本年2月間計有72團529位美國政界人士訪華,包括美國務院前亞太助卿坎博(Kurt Campbell)、前副國務卿史坦柏格(James Steinberg)、戰略暨國際研究中心會長暨前國防部副部長何慕理(John Hamre)、前美軍太平洋司令部司令威勒(Robert Willard)上將、前美國駐聯合國大使博騰(John Bolton)等卸任行政高層官員,及聯邦眾議院外交委員會主席羅伊斯(Ed Royce, R-CA)、外委會亞太小組主席夏柏特(Steve Chabot, R-OH)、外委會「反恐、反擴散暨貿易」小組民主黨首席議員薛爾曼(Brad Sherman, D-CA)、聯邦眾議院「國會臺灣連線」共同主席卡特(John Carter, R-TX)、聯邦眾議員魯文索(Alan Lowenthal, D-CA)、聯邦眾議員強森(Eddie Bernice Johnson, D-TX)等國會議員訪華。地方州政府首長則包括美國懷俄明州州長米麥特(Matt Mead)、亞利桑那州州長布魯爾(Janice Brewer)及路易斯安納州州長金達爾(Bobby Jindal)等人訪華,足見臺美關係之友好密切。
(二) 與歐盟關係
我國採多面向、多層次與多管道策略深化與歐盟及其成員國之關係,雙方在「臺歐盟年度諮商會議」架構下,於經貿、文教、科技、人權、司法、核能安全及氣候變遷等方面之合作交流均有進展。
1. 歐洲議會及歐盟持續通過友我決議及聲明:
(1)上年10月9日歐洲議會在法國史特拉斯堡全會中,表決通過「臺歐盟經貿關係決議案」,呼籲歐盟執委會啟動與我國之「投資保障及市場進入協議」談判,此決議案係歐洲議會專為臺歐盟經貿關係通過決議案之首例,深具意義。
(2)上年10月24日歐洲議會亦就歐盟執行「共同外交暨安全政策」(CFSP)年度報告通過決議案,支持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我國際參與、臺歐盟簽署經濟合作協議及深化雙方合作關係,此為CFSP年度報告連續第五年通過支持友我內容之決議案。
(3)歐盟外交暨安全政策高級代表艾希頓(Catherine Ashton)女士發言人,代表歐盟於上年9月發布聲明歡迎我參與「國際民航組織」(ICAO)大會;歐盟亦於本年2月11日發表聲明對海峽兩岸主管兩岸事務的高級官員舉行會談表示熱切歡迎。
2. 與歐盟及其會員國建立制度化雙邊諮商機制:上年12月在臺北舉行「第25屆臺歐盟年度諮商會議」,會中雙方就人權、科技、文教、氣候變遷、漁業、核能安全、國土安全、網路安全、反海盜、我有意義參與國際組織等各項議題交換意見。另外,我國亦持續與英國、荷蘭、西班牙、義大利、德國、瑞典、芬蘭、波蘭、捷克、匈牙利等國家舉行諮商會議。
(三) 與歐洲重要國家關係摘要
1. 與德國關係:
(1)上年11月完成簽署《關於移交受刑人及合作執行刑罰協議》,於本年2月7日生效。該協議係依據我國《跨國移交受刑人法》所擬訂之雙邊司法行政合作協議,亦為我國與歐洲國家就移交受刑人合作之首例,具有相當意義。
(2)友我及互信基礎持續擴大:上年9月促成國會跨黨派67位友我國會議員簽署聯合聲明,支持我有意義參與ICAO。
2. 與英國關係:
(1)簽署《智慧財產權合作備忘錄》及《2050能源供需模擬系統合作備忘錄》,另就「林克穎案」簽署《臺英特別引渡備忘錄》,開啟臺英司法合作新頁,係我與無邦交國簽署引渡文件之首例。
(2)促成我疾病管制署與英格蘭公共衛生局(PHE)在「WHO合作中心」架構下開發大型集會醫療管理監控應用軟體,為我實質參與WHO轄下之國際醫療合作建立新模式。
3. 加強與歐洲國家洽簽雙邊合作協議:本年2月21日與匈牙利完成簽署《度假打工計畫協議》,也是繼德國、英國、愛爾蘭及比利時後,歐洲第5個及全球第10個與我簽署類似協議的國家。上年9月我國並與匈牙利簽署《經濟合作發展備忘錄》,與西班牙簽署《專利審查高速公路合作瞭解備忘錄》,及11月與捷克完成異地簽署展延《智慧財產合作備忘錄》3年等。
4. 外賓來訪:102年9月至103年2月共接待歐洲訪賓48團202人次。
(四) 與日本關係
1. 持續推動兩國經貿合作:我與日本於上年11月陸續與日本簽署《電子商務協議》、《優先權檔案電子交換備忘錄》、《藥物法規合作框架協議》、《鐵道合作備忘錄》、《關於海上航機搜索救難合作之協議書》及《金融監理合作備忘錄》等六項協議,有效提升臺日各領域關係。近年臺日經貿關係具長足進展,雙方係以「堆積木」方式,持續推動簽署各項經貿協定,未來將進一步強化臺日雙邊經貿往來,並將在區域經濟整合上加強相互合作。
2. 《臺日漁業協議》架構下持續協商:上年4月10日我國與日本簽署《臺日漁業協議》,藉由和平對話與理性協商,成功擱置爭議,實現資源共享,具體實踐「東海和平倡議」。第三次臺日漁業委員會議於本年1月召開,會中制定「臺日漁業協議適用海域漁船作業規則」,使雙方漁船在該海域作業時避免發生糾紛,倘發生作業糾紛時亦得以順利解決,具體落實「臺日漁業協議」揭櫫之友好互惠合作精神
3. 日方高層肯定臺日關係:日本首相安倍晉三於上年「APEC經濟領袖會議」時曾向我國領袖代表蕭前副總統表示,感謝我對「東日本大地震」之賑災善行及肯定臺日簽署漁業協定,臺灣係日本之重要夥伴,未來雙方應持續在各方面進行交流,並深化擴大彼此關係。
4. 促進文化交流:我國立故宮博物院預定於本年6月及10月分別赴日本東京國立博物館及九州國立博物館展出兩百多項文物,日本將是亞洲第一個展出故宮文物的國家,係臺日文化交流史上重要里程碑。
5. 上年9月至本年1月止共接待日本訪賓共計147團1,587人次,其中包括日本自由民主黨青年局局長小泉進次郎眾議員、中華民國國慶日本國祝賀團團長平沼赳夫眾議員及日本國會友我組織「日華議員懇談會」幹事長藤井孝男眾議員等人。
(五) 與其他亞太重要國家關係摘要:
1. 與韓國關係:
(1)臺韓雙方於上年9月簽署《氣象地震科技合作備忘錄》,另本部將持續與韓國政府就雙邊FTA可行性研究交換意見,並持續洽簽臺韓投資保障協定以及刑事司法互助協定等,促進雙邊經貿及司法合作。
(2)我國以Taiwan, R.O.C.名稱,於上年10月成為總部設於首爾之政府間國際組織「世界選舉機關協會」(Association of World Election Bodies, A-WEB)創始會員國,並派員出席韓國選委會主辦之A-WEB成立大會及「第6屆全球選舉組織會議」。
2. 與澳大利亞關係:
(1)我與澳洲雙邊次長級及司長級對話管道暢通:我與澳洲持續進行「雙邊經濟諮商會議」,本部石政務次長定另於上年9月出席太平洋島國論壇(PIF)年會期間,與澳洲相關官員就雙方援助亞太地區之合作事宜舉行雙邊會談,深入交換意見。
(2)持續深化雙邊經貿諮商及合作會議:上年10月底舉行「第19屆臺澳能礦諮商會議」及「第27屆臺澳經濟聯席會議」,雙方在能礦資源政策對話、投資與貿易商機、潔淨能源合作、未來合作計畫等領域持續深化。
3. 與印度關係:
(1)推動洽簽臺印度ECA,提升雙邊經貿關係:臺印雙方民間智庫進行之「臺印度ECA可行性研究」已於上年9月完成,研究結論指出臺印度之間有六大產業高度互補,具有潛在合作空間,本部將持續力洽印方儘早與我洽談ECA。
(2)深化雙邊經貿關係:臺印雙方簽署《避免雙重課稅協議》、《關務互助協議》及《貨品暫准通關證協議》等,均有助深化兩國經貿實質關係。
(3)促進臺印度雙邊文化、教育交流:積極推動洽簽《臺印度文化交流合作瞭解備忘錄》,以建立兩國文化合作機制。本部另規劃「十鼓擊樂團」於上年10月間赴印度訪演亦大獲好評,展現臺印度文化交流之成果。
4. 與東協國家關係摘要:
(1)持續洽簽雙邊協定與召開雙邊會議:近期簽署之雙邊協定計有《臺泰共同打擊跨國經濟及相關犯罪協議》、《臺泰教育合作協定》、《臺印尼農業技術合作協定》、《臺菲刑事司法互助協定》及《臺越移民事務合作協定》等。另外亦召開「第19屆臺菲部長級經濟合作會議」及「第7屆臺印勞工會議」等雙邊會議。
(2)援助菲律賓「海燕」風災:上年11月菲律賓中部各省遭超級強颱「海燕」肆虐,傷亡慘重,我政府在第一時間捐贈菲律賓政府20萬美元賑災,並先後派遣軍機及軍艦載運共680噸、價值逾1,200萬美元的救援物資,係最快且提供最多援助的國家之一。菲律賓總統府內閣部長Jose Rene Almendras即公開讚揚我國係第一個以C-130力士型運輸機載運救援物資至菲賑濟災民之國家。
(六) 與亞西及非洲國家關係摘要:
1. 與俄羅斯關係:
(1)總統夫人周美青女士上年應邀再度訪俄,獲俄方高規格之維安及禮遇接待。
(2)《臺灣與俄羅斯聯邦間航空服務協定》:臺俄雙方經歷20年談判,於上年10月在臺北正式簽署《臺灣與俄羅斯聯邦間航空服務協定》,期盼未來直航後能進一步促進雙邊人員及經貿之交流往來,並帶動兩國各領域之密切合作。
(3)俄羅斯友我國會議員發表臺灣專題報告:俄羅斯友我國會議員於上年在俄羅斯國會中發表友我專題報告,為我釣魚臺列嶼案及「東海和平倡議」發聲,同時讚揚我國成就,呼籲俄羅斯政府加強對臺合作,此係俄羅斯國會專為我國發表報告之首例,獲得俄國政府及各大媒體關注。
2. 阿拉伯聯合大公國杜拜邦營「阿聯酋航空」(Emirates)客機於本年2月10日首航臺北:杜拜民航局主席兼阿聯酋航空董事長阿哈邁德親王(H.H. Sheikh Ahmed Mohammed bin Rashid Al Maktoum)率團搭乘首航班機訪華,加強未來雙方合作機會。
(七) 與拉丁美洲國家關係摘要:
1. 與墨西哥關係:
(1)推動臺墨雙邊合作計畫:支持墨國第一夫人主持之「全國家庭整合發展系統」項下「更新心智障礙兒童專用教育電腦」計畫;另與墨國柯利馬州「家庭整合發展系統」進行「未成年少女收容中心美髮職訓計畫」。
(2)拓展臺墨雙邊經貿關係:墨方正面回應我加強雙邊貿易合作交流之提議,未來將持續洽談臺墨雙邊合作協議和備忘錄,並盼墨國支持我加入TPP談判等議題。
(3)持續爭取墨西哥政府提升我國民簽證待遇:多位墨聯邦眾議員曾於上年10月提案,特洽請墨國相關部會續研議免除對我國民入境墨國須申辦簽證之各項程序。
2. 與巴西關係:
(1)雙方經貿官員互訪,增進臺巴實質關係:巴西經貿官員於上年訪華,有助我逐步拓展雙方交流接觸,深化未來我與巴西經貿合作實質關係。
(2)巴西國會支持我參與國際組織:巴西聯邦參議院「環境、消費者權益維護及財政監督委員會」及聯邦眾議院「環境永續發展委員會」支持我國有意義加入「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UNFCCC)。
3. 其他:另透過APEC 「數位機會中心」(ADOC)計畫,善用我國資通訊科技之優勢與資源,自2004年迄今已協助秘魯、智利及墨西哥等國成立16座數位中心,開設培訓課程、推動數位學習及縮短數位落差,效果顯著。在訪華外賓方面,自上年9月迄今共計邀請拉美無邦交友好國家訪賓11團23人訪華。
三、 務實參與國際組織
(一) 世界貿易組織 (WTO)
1. 美國、澳洲及歐盟等WTO成員組成「服務業真正之友(Really Good Friend of Services, RGF)」之非正式談判集團,共同會商如何持續擴大服務業自由化,我自始即參與該集團。RGF嗣提出「服務貿易協定」(Trade in Services Agreement, TISA)之倡議,並於上年6月展開正式談判。TISA談判形同服務貿易之多邊FTA,成員均屬我主要貿易夥伴,有助我擴大對外經貿發展空間,融入區域經濟整合。另我國上年12月參加在印尼舉行之「第9屆部長會議」,就「峇里套案」達成共識,有助降低我對外貿易成本。
2. 透過各種途徑多方強化與WTO關係,例如爭取WTO來臺辦理「原產地規則國家級研討會」,深化與WTO之互動。我另捐贈WTO「杜哈發展議程全球信託基金」(DDAGTF),WTO公布我捐贈款總額係開發中會員排名第三高,展現我國積極協助開發中及低度開發會員融入國際多邊貿易體系。
(二) 亞太經濟合作會議(APEC)
1. 102年9月至103年2月我參加APEC相關會議及活動共38場,包括中小企業部長會議、財政部長會議、部長級年會、企業諮詢委員會及資深官員會議等。
2. 上年10月蕭前副總統出席在印尼峇里島舉行的第21屆「APEC經濟領袖會議」,蕭前副總統藉與會闡述我國推動經貿自由化及市場開放的努力與決心,表達我國期盼加入區域經濟整合之意願,並與多國領袖及領袖代表舉行雙邊會談。
3. 本年APEC主辦會員體為中國大陸,我方已掌握陸方本年度擬在APEC推動之主要議題,及召開各部長級及高階會議之規畫。本部將協調各部會積極深化參與,並藉出席APEC會議,加強與各會員體的關係,為我加入TPP創造有利條件。
(三) 世界衛生組織(WHO)
1. 上年我國第5度循例獲邀出席「世界衛生大會」(WHA),由衛生福利部邱部長文達率團與會。邱部長在大會致詞,宣揚我國衛生合作發展成果,我代表團團員亦在委員會就23項技術議題積極發言,會議期間並與美國、歐盟等進行21場雙邊會談,充分展現我專業與會作為。
2. 美國國務院上年4月向國會提交有關助我參與WHO之報告,明確呼籲WHO採用「WHA模式」接納我國。我國將在此基礎上,持續爭取擴大參與WHO其他會議、活動及機制。
(四) 國際民航組織(ICAO)
1. 在美國、歐盟等主要國家和友邦對我之支持、兩岸關係緩和及我朝野共同努力等三項因素之相互配合下,上年9月ICAO理事會主席Roberto Kobeh Gonzalez首度致函特別邀請我民航局長沈啟率團以貴賓身分參加第38屆ICAO大會。此為自我5年前參與WHA後,再度獲邀參加聯合國專門機構之會議。
2. 我代表團除參與大會全會及各項委員會,掌握國際民航發展趨勢,亦與近40國與會代表交流互動及舉行雙邊會談,我方全程專業參與獲各方肯定。未來我將在此基礎上,以適當方式繼續爭取參與ICAO其他技術性、區域性會議及機制,以期進一步強化我民航管理,保障國人及他國旅客之飛航權益與安全。
(五) 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UNFCCC)
1.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葉副署長欣誠率團以工研院「ITRI」NGO觀察員名義參加102年11月11日至22日於波蘭華沙召開之「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第19屆締約方大會」(UNFCCC COP19),並接受「聯合國氣候變遷頻道」專訪。我團與21個國家或重要組織之代表團舉行雙邊會談,會中為我於COP19高階會議執言及致函公約秘書處之友邦共計有16國。
2. 積極合辦及參與周邊會議:我團積極與其他參與團體合辦周邊會議,另團長葉副署長首度獲邀於公約締約國以色列環境部所舉辦之周邊會議擔任與談人。
(六) 其他國際組織
1. 「北太平洋公海漁業資源養護與管理公約」:我成功爭取以「捕魚實體」身分參與,該公約業獲大院審議通過,並咨請總統完成批准。我國可望於公約生效後,加入該公約成立之「北太平洋漁業委員會」(NPFC)為會員,有效維護我在北太平洋公海之龐大漁業利益。
2. 「亞洲生產力組織」(APO):我國成功爭取擔任102年至103年「亞洲生產力組織」(APO)之「綠色卓越中心」,彰顯我國在綠色科技領域的成就受到國際肯定。
3. 本年1月完成「亞太區追討犯罪所得機構網絡」(ARIN-AP)之入會程序正式成為會員,加強我與國際間打擊跨國犯罪與追討犯罪所得之合作。
四、 全方位推動外交工作
(一)經貿外交:
1. 積極參與區域經濟整合:在「活路外交」政策下,積極參與區域經濟整合為當前政府優先目標,我係採取「多元接觸、逐案洽簽」之策略,推動洽簽雙邊自由貿易協定(FTA)或經濟合作協議(ECA)及加入TPP與RCEP。《臺紐經濟合作協定》及《臺星經濟夥伴協定》之簽署,為我加入TPP及RCEP創造有利條件,充分展現我國落實經貿自由化之決心,同時向國際社會宣示我方已做好準備,願與其他經貿夥伴簽署類似協定。
2. 辦理海外商展、籌組投資貿易團尋找海外商機:本部已責成外館積極協助臺商拓展海外商機,持續委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赴邦交國及友好國家辦理或參加海外商展,以開拓海外商機,強化我於國際間之國家及品牌形象,上年已辦理19項展覽,國內參加廠商925家。另籌組投資貿易團或高層經貿訪問團赴友邦和具商機誘因之國家參訪及舉辦雙邊聯席會議,以利進行全球布局,有助提升臺灣品牌形象及增進雙邊經貿交流。
(二)國會外交:大院各位委員一向支持外交工作,上年本部共協助立法委員出訪數達6團、31人次。包括組團赴波蘭華沙觀察我爭取參與「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第19屆締約方大會」情形,並協助立法委員組團赴印尼出席「WTO第九屆部長會議」,以及赴美國、巴拿馬、捷克、匈牙利、奧地利、菲律賓及韓國等地訪問。
(三)公眾外交及國際交流:
1. 積極推動公眾外交,增加政策說明效能,另推動「網路公眾外交」(E-diplomacy),持續關注各國推動「網路公眾外交」之模式、成效、未來演變及其對全球治理之衝擊。另本部成立「國際媒體單一回應窗口」辦公室,針對重要國際議題,即時有效提供我政府對該事件之立場與回應。
2. 擴大政策宣傳:本部除安排重要國際媒體如「歐洲新聞台」(Euronews)、「華盛頓郵報」(Washington Post),及日本「每日新聞」晉訪總統,亦就我參與ICAO、UNFCCC及APEC等議題籌組國際媒體訪團,有效增進國際輿論友我氛圍。另本部委外製作「經貿外交、投資臺灣」微電影,宣傳我國重大經貿政策及招商誘因,該短片已透過國際財經媒體於上年APEC年會期間播出,目前亦正規劃於主要國際媒體刊登。
3. 促進青年與國際接軌:為協助青年參與國際事務,本部成立「推動青年參與國際事務專案小組」,統合青年參與國際事務之各項計畫,並架設「臺灣青年FUN眼世界」單一入口網站。此外,本部持續辦理「國際青年大使交流計畫」、「青年臺灣研習營」、「外交小尖兵」及「臺灣NGO國際事務人才培訓班」等,積極培育國內青年成為國際事務人才。
五、 增進為民服務效能
在為民服務方面,外交部持續精進領務工作及急難救助業務,提供民眾更優質的服務,其重點包括:
(一) 在領務方面,本部持續提升護照安全品質及防偽設計,晶片護照普及率已超過六成。另亦簡化外人來臺簽證規定,爭取更多國家改善對我國人之簽證待遇,及提升文件證明服務品質。
(二) 本部落實保僑護僑及提供旅外國人急難救助,並因應全球各地政情、重大天災疫情等,即時更新旅遊警示資訊。另外交部緊急聯絡中心24小時服務全年無休,為本部協調處理旅外國人急難救助之單一窗口,而駐外館處亦將即時提供必要協助,確保在海外遭遇急難之國人,均能獲得妥適協助。
肆、 未來展望與努力方向
國際政經情勢快速變遷,挑戰與機會並存,本部將持續推動「活路外交」,鞏固我與邦交國關係,擴大我與非邦交國互惠興利的實質關係,積極參與區域經濟整合,以推動加入TPP及RCEP作為重點工作目標,以拓展國家生存發展空間,並致力於維持區域和平與繁榮,積極回饋國際社會。
一、 維繫區域和平與穩定,成為「和平締造者」
面對東海、南海等區域爭端,我政府持續呼籲相關各方參考「東海和平倡議」,以和平及符合國際法的方式來解決爭端,迄今已獲致許多具體的成果,並贏得國際的重視與肯定。我國與日本簽署《臺日漁業協議》,成功地以和平方式解決四十年來雙方在重疊海域漁捕作業的爭端,乃「東海和平倡議」之具體實踐。此外,我國也以堅定態度與和平方式,與菲律賓解決「廣大興28號漁船案」紛爭,雙方達成執法不用武力、事前相互通報、扣捕儘速釋放等三項共識,凡此均係我政府依循「東海和平倡議」的原則,堅持以和平與協商方式解決爭端方得以獲致的具體成果。我政府目前並針對「防空識別區」議題提出「東海空域安全聲明」,顯示我國致力成為國際間「和平締造者」之努力,未來本部亦將賡續推動相關工作,期盼與世界各國一同創造和平共榮的環境,為區域安全穩定做出貢獻。
二、 強化經貿外交,積極參與區域經濟整合
今年係我國積極參與區域經濟整合之關鍵年,外交部將依據總統指示,以「雙軌並進」方式推動參與TPP及RCEP,另將秉持「多元接觸、逐案洽簽」原則,持續與重要經貿國家洽簽經濟合作協定(ECA)或雙邊投資協定(BIA)等,以累積多邊參與之動能。此外,本部已成立「加強經貿工作專案小組」,持續爭取各國政府採購商機、協助中小企業拓展新興市場、國際商機與銷售通路等,以拓展海外市場;相關推動目標已與經濟部協商,並將成果列為駐外館處績效評比之重點,以加強提昇推動經貿外交的多面向實力。未來本部將與經濟部等相關部會繼續密切合作,積極推展經貿外交。
三、 持續推動「活路外交」,營造友善國際環境
本部將持續掌握國際脈動,與各相關部會保持密切合作,運用靈活務實之「活路外交」政策,鞏固強化邦誼,深化與非邦交國實質關係,穩健務實地擴大國際參與。另持續關注聯合國體系內推動民航安全、人道救援、衛生醫療、核能、婦女、勞工、文化、氣候變遷及節能減碳等全球議題的最新發展,尋求有意義與務實參與攸關我國整體發展及人民利益的聯合國體系及功能性政府間國際組織,建立實質合作關係。
我國在政治民主、人權法治、科技發展、公民社會、觀光文化、人道援助及環境保育等層面的表現均受國際社會肯定,前述各種豐沛的軟實力(soft power)係推動「活路外交」的重要基礎。本部將加強統合公私部門在醫療、科技、教育、文化等領域之優勢,促進國際交流並與國際社群接軌合作,擴大援外及國際人道救援工作,讓世界看見臺灣,也更瞭解臺灣,不僅得以提升我國際形象與地位,也能以多元創新的方法參與國際事務,善盡國際公民的義務。
伍、 結語
中華民國在東亞地區具關鍵戰略地位,亦為全世界之主要貿易大國,我國自當積極在國際社會扮演「負責任利害關係者」之角色,中華民國的外交政策旨在確保國家主權與安全,開創有利國家發展的國際環境,我國重視與他國建立友好、和諧及合作關係,致力於追求區域之和平與繁榮。外交部肩負全民所賦予的外交使命,全體同仁對於維護我國家尊嚴及利益責無旁貸。本部將持續遵循「活路外交」之理念,捍衛我國主權,以靈活、務實的作為推動外交工作,藉由加強與各國的實質關係,擴大國際參與以增進人民福祉,在國際間締造多贏格局。
最後,由於今年我政府已以參與TPP與RCEP為重要政策目標,本人深切期盼朝野共同為我國參與區域經濟整合攜手努力,也盼各位委員繼續大力支持外交工作,讓我國持續在國際間扮演「和平締造者」、「人道援助的提供者」、「文化交流的推動者」、「新科技與商機的創造者」及「中華文化的領航者」等積極角色,使我國的形象、國際地位與影響力備受國際肯定,並為區域及全球之和平與繁榮作出具體貢獻。
以上報告,敬請指教。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