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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屆第二會期外交施政報告(2005/10/06)

  • 發布時間:2005-10-06
  • 資料來源:研究設計會

 

壹、前言
今天本人應 貴委員會邀請前來報告當前外交施政,至感榮幸。 大院正、副院長及相關委員在上一會期中經常接見本部外賓,對強化邀訪效果甚具助益。本年8月更承蒙 大院王院長及貴委員會在集體返國述職駐外館長拜會時,同意適時推動成立雙邊國會議員聯誼會或友好小組,此將有助我強化對外關係,本人至為銘感。總計上會期內,本部共協助 大院委員18團共101人次訪問27個國家,對增進我國與各國雙邊交流具有重要意義,本人謹在此表達感謝之意。
半年來,國際情勢有更多新發展,其中充滿機會,亦具有挑戰。本人及外交部全體同仁在維護國家主權、確保台灣安全以及加強國際參與之方向下,與政府各機關及民間團體共同努力,積極把握機會、克服挑戰,全力強化我國對外工作。以下謹就國際局勢發展、我國外交努力以及對外關係現況,向各位委員提出報告,敬請多多指教。

貳、國際局勢發展
一、政治情勢
1. 聯合國改革案意見分歧:聯合國自1945年成立以來,世界局勢已大幅改變,許多國家認為聯合國組織無法反映當前國際現實及因應未來挑戰,因此各方不斷研議改革方案,其中安理會之改革最受矚目。日本、印度、德國及巴西等四國集團上(93)年9月正式表明爭取安理會常任理事國席次之意願,本(94)年7月11日四國集團正式向聯大提出安理會改革決議草案,惟義大利、阿根廷及巴基斯坦等國另提出「團結達成共識」決議草案,而非洲聯盟亦於7月18日提出另版決議草案。此外,以色列外長9月20日亦在聯大正式宣布,以色列將首度爭取安理會非常任理事國次。由於安理會成員之擴大將影響聯合國決策結構及國際權力關係,有關安理會常任理事國應增加多少席?在各大洲之間如何分配?新成員是否擁有否決權?以及未來表決通過擴大席次案之門檻為何?各方意見分歧,美國主張聯合國應立即進行改革、支持擴大安理會席次、支持日本成為安理會常任理事國,同時亦主張開發中國家在安理會中應有更多代表性。
聯合國秘書長於本年9月提交「大自由:實現人人共享的發展、安全與人權」報告,除呼籲聯合國致力實現人類「免於匱乏」、「免於恐懼」及「尊嚴生活」之自由外,亦就聯合國改革提出建議,除調整包括安理會在內之現行組織外,另包括成立「和平建構委員會」、「人權理事會」等新組織以及「聯合國民主基金」。其中「聯合國民主基金」目前已獲得包括美國及印度在內之13國承諾捐助,總承諾捐助額已達3,200萬美元。聯合國大會已於9月13日通過改革方案,嗣送交9月14日開始之聯大高階全會討論通過,惟由於強權國家之間缺乏共識、貧富國家立場分歧,各方對內容已大幅縮水之改革方案多表失望。
2. 中國崛起之走向廣受關切:近年來中國經濟及軍力不斷增強,本年1月1日世界貿易組織(WTO)取消紡織品配額制造成中國紡織品出口大幅增加;3月間中國通過「反分裂國家法」並再次宣布兩位數增幅之國防預算;四月中國大陸發生大規模反日示威以及6月間中國海洋石油公司宣佈擬以鉅資收購美國優尼科石油公司等事件,使得有關中國崛起之說廣獲各方注意。中國經濟力之擴張已對許多國家造成衝擊,如貿易擴張使南美、北美、亞太及歐洲地區許多國家面臨出口市場萎縮及國內失業上升等問題,而其擴大能源、礦產採購亦造成相關國家安全疑慮,此外,其軍力崛起更受到主要國家之關注。
 日本外相町村本年5月初拜會美國務卿萊斯女士,達成舉行美、日、澳三邊外長級戰略對話之決定,顯示三國對維護亞太安全之重視。此外,針對歐盟擬檢討對中國軍售禁令事,美國、日本除堅持反對立場外,並已分別於本年5月及9月與歐盟舉行亞洲戰略情勢對話,協助歐洲瞭解美國及其盟邦維護亞太和平之責任。另為因應中國加強與印度關係,本年6月美國國防部長倫斯斐與印度國防部長慕克吉在華府簽訂美印軍事合作新架構。7月下旬印度總理辛赫訪美並與布希總統發表聯合聲明,宣示雙方將建立全球夥伴關係。美國副國務卿佐立克8月與中國副外長戴秉國進行首度美中「資深官員對話」,為雙方共同關切之全球議題建構溝通管道。
3. 區域發展問題各異:近年來世界各大洲均紛紛加強區域整合,例如歐盟繼上年5月1日10個新會員國加入後,復於上年6月18日通過憲法草案。歐盟新憲法需經25個會員國批准,目前雖已獲13個會員國批准,惟本年5月及6月法國及荷蘭先後公投否決新憲法後,英國已宣布將延後舉行公投,致歐盟新憲法短期內難獲通過。目前歐盟運作雖不受影響,其集團力量亦不可忽視,惟其整合進程勢將有所調整。
 東亞方面,前年10月東南亞國協在印尼峇里島舉行高峰會並通過「峇里島宣言」,決議成立東協經濟、安全、社會及文化共同體。上年11月東協高峰會通過為期6年之「永珍行動計畫」以深化區域整合,並同意本年12月於馬來西亞召開首屆東亞高峰會,東協10國及中國、日本、韓國、澳大利亞、紐西蘭及印度等16國將與會。
本年7月26日東協外長會議在寮國永珍召開,隨後並舉行「東協區域論壇」等重要會議。東協對話夥伴及區域論壇範疇之擴增係本次會議之焦點,紐西蘭及蒙古在此次會議中與東協簽署友好合作條約,正式被接納為東協對話新夥伴;而東帝汶亦正式成為東協區域論壇第25個成員國。美國、日本、中國及印度外長並未援例出席東協會後對話會議,使此次東協會議相形失色,惟緬甸宣佈放棄擔任明(2006)年東協輪值主席則顯示國際民主力量仍然不可忽視。
中亞方面,由中國及俄羅斯於2001年6月主導成立之「上海合作組織」本年7月舉行高峰會,會中通過印度、巴基斯坦及伊朗成為觀察員,另亦要求美國自中亞撤軍並拒絕接受美國為觀察員。
非洲方面,由53個會員國組成之非洲聯盟(AU)本年7月9日在南非召開第5屆高峰會,會中主張在聯合國應擁有兩席具有否決權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席次,五席非常任理事國席次,惟由何國出馬角逐,非洲主要國家間仍未達成共識。
美洲方面,本年6月初美洲國家組織第35屆大會在美國佛羅里達州舉行,會議重點在加強美洲民主,美國布希總統出席會議並在演說中強調透過自由貿易強化美洲民主之主張。目前若干美洲國家仍面臨內部動亂、經濟發展遲緩、政局不穩等困難,加上部分國家採取與美國對抗之立場,使得美洲國家之整合更顯困難。
二、經濟情勢
1. 世界貿易組織(WTO)杜哈回合談判進程轉趨積極:本回合談判在2003年坎昆部長會議失敗後,曾停頓近半年。經過WTO各會員不斷努力,2004年8月WTO總理事會通過「七月套案」架構,重新啟動談判。為達成在本年7月底完成「農業減讓模式雛型」之談判目標,以帶動其他議題之進程,並為本年底香港部長會議奠定基礎,各會員積極努力談判折衝,並在大連舉行小型部長會議,惟因各會員在重大議題上意見依舊分歧,故未能獲得實質進展。預料在香港部長會議之前,WTO談判將進入緊鑼密鼓階段,主要會員將為談判注入政治動力,各會員並將盤點各項議題之談判進展,以為香港部長會議談判模式預作準備。展望未來,大多數會員皆保持謹慎樂觀,並以正面態度參與談判,本回合談判料將趨於迅速積極。
2. 區域貿易及自由貿易協定繼續增加:本年以來,區域經濟協定繼續增加,其中最受矚目者係美國參眾兩院於本年7月間通過美國與中美洲五國及多明尼加自由貿易協定。此外,紐西蘭、新加坡、智利及汶萊等四國亦於同月簽署第一個連結太平洋兩岸之多邊自由貿易協定。雙邊自由貿易協定方面亦續有增加,如本年5月及8月日本分別與馬來西亞及泰國達成簽署自由貿易協定之協議。區域貿易協定或雙邊自由貿易協定雖有增加成員國間貿易之效果,惟其他國家則相對不利,故其與WTO之精神是否一致,仍持續受到關注與檢討。
3. 永續發展與降低貧窮議題受到重視:繼聯合國「京都議定書」於本年2 月生效後,本年7月在蘇格蘭召開之八大工業國家高峰會,曾針對氣候變化問題,提出一份攸關氣候變遷、清潔能源與永續發展之「格倫伊格爾斯行動計畫」,並邀請中國、印度、巴西、南非及墨西哥等開發中國家參加對話會議,各國均表示將積極參與減少溫室氣體排放之努力,實現溫室氣體減量之目標。此外,各大工業國領袖除同意於2010年前將對非洲之援助額提高至目前之兩倍外,亦同意全面減免重債窮國之債務。9月間聯合國「高階全會」通過聯合國改革報告,其中各國政府同意於2010年前,每年另募集500億美元,俾協助消弭貧窮。同月聯合國開發計劃署公布年度「人類發展報告」,報告指出全世界18個國家合共4億6千萬人民之人類發展指數出現倒退情形,而1990年以來32個低度開發國家中就有22個曾出現暴力衝突,該報告因而呼籲先進國家對開發中及赤貧國家提供更多援助,徹底改革國際援助作法,並排除不公平貿易政策,以降低貧窮人口及武裝衝突發生之危險。
4. 國際能源、礦產投資貿易受到重視:近年來國際石油價格高漲,能源需求迫切,各國均積極加強國際能源、礦產之投資合作,以維持穩定之經濟發展。此一趨勢雖有助於活絡國際經貿關係,惟在經濟意義之外,能、礦資源之競爭,對競爭國家間之關係、對能礦提供國、甚至對區域安全與穩定,均具有嚴肅之政治與安全意涵,值得加以密切注意。
三、安全情勢
1. 中國軍力崛起受到重視:本年2月美日兩國在安全諮商會議之聯合聲明中將「鼓勵經由對話方式和平解決台海議題」列為共同戰略目標之一。日本外相町村4月29日在紐約發表政策演說後答詢表示,台灣原即係日美安保條約之對象,日本對台政策迄今未變。本年6月美國國防部長倫斯斐在新加坡舉行之「香格里拉對話」會議中指出,世上並無國家威脅中國,然中國擴軍至為積極,此與其所謂「和平崛起」之說法相牴觸。7月間美國國防部公布年度中國軍力評估報告,指出中國本年國防支出增加12.6%,較2000年已增加一倍,實際國防支出高達900億美元,僅次於美國及俄羅斯,在亞洲排名第一。另據統計,2001年至2004年間,中國簽署之傳統軍購協議金額高居世界第一位,係1997年至2000年軍購金額之二倍餘。由於中國從未公布其國家安全戰略報告,其軍事現代化之目的與方向極不透明,已受到周邊民主國家之關切。
2. 北韓核武議題仍待協商解決:美國、日本、南、北韓、中國、俄羅斯等六國解決北韓核武危機之六方會談前後已進行四回合談判,在六國共同努力下,本年9月間重啟談判並達成下列幾項主要共識:(1)北韓承諾放棄核武發展計畫及最短期內重返禁止核武蕃衍條約(NPT),並接受國際原子能總署(IAEA)之核檢。(2)美國將不在朝鮮半島部署核武,亦無意以核武或非核武器攻打或侵略北韓。(3)參與國對北韓有權和平使用核能事表示尊重,並同意另擇期討論提供北韓興建輕水反應爐問題。(4)美北韓互相尊重對方主權與和平共存,雙方並採取關係正常化之措施。(5)六國同意共同致力促進東北亞之和平與安定,並探討建立朝鮮半島之永久和平機制。
惟北韓設定履行上述承諾之前提為美國運交發電用之輕水核子反應爐後才放棄發展核武計畫、重返NPT條約及接受IAEA之查核;而美國之立場則為北韓必先放棄核武計畫後,美國才有可能進行包括提供輕水核子反應爐在內之經濟援助,雙方各自堅持己方立場,已使預訂於本年11月初在北京舉行之第5次六邊會談蒙上陰影。儘管如此,我國仍將繼續密切注意東北亞情勢發展以及其對台海情勢之可能影響。
3. 中東情勢與反恐合作值得關注:本年1月30日伊拉克舉行民主選舉組成過渡政府,過渡政府已於5月3日宣誓就職。由伊拉克憲法起草委員會起草之憲法草案未能在預定之8月15日由國會審議通過,經一再推遲後,憲法草案已於9月14日完成,並擬依原訂計畫於10月15日交付公民投票,12月15日舉行全國大選選出新政府。惟以憲法草案仍遭伊國遜尼派反對,且其境內恐怖爆炸案頻傳,伊拉克能否順利回歸民主憲政統治以及能否自力維安,均有待密切觀察。另自英國倫敦本年7月7日及21日發生恐怖爆炸案以觀,如何因應各地潛伏之恐怖份子,仍為國際社會亟須持續關注之議題。聯合國通過之改革報告,除宣示於一年內完成「全面反恐公約」之決心外,亦支持「核恐怖主義公約」早日生效,以強化國際合作反恐能力。在以色列、巴勒斯坦關係方面,以色列已撤離加薩走廊屯墾區,惟以巴問題久遠、各自內部意見分歧、恐怖攻擊事件頻仍,巴勒斯坦能否順利完成獨立建國工作,以及未來以、巴能否和平相處,變數仍多。
四、中國外交動向
1. 大國外交
中國積極在國際間推行大國外交,本年4月11日中國總理溫家寶訪問印度,與印度總理辛赫簽署聯合聲明,宣布建立面向和平與繁榮之戰略夥伴關係,另亦簽訂有關解決邊界問題之政治指導原則協定。6月1日俄羅斯總統普亭簽署中俄邊界協定。總計中國在長達22,000公里之陸界中,已與其14個鄰國中之12國簽署邊界條約或協定,劃定邊界長度佔其陸界總長之90%。
6月2日中國、俄羅斯及印度在海參崴舉行非正式外長會議,6月30日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訪問俄羅斯並與普亭發表聯合公報,重申發展戰略合作關係係兩國對外政策之優先方向,二人亦簽署「關於21世紀國際秩序之聯合聲明」。8月18日至25日中、俄首度在海參崴及山東半島舉行聯合軍事演習,雙方雖以反恐為名,惟俄方不無展現軍事科技以期增加對中軍售之圖,中方則不無藉此向美、日、台釋放訊息之意。
此外,中國亦積極強化與歐盟關係,本年7月歐盟執委會主席Jose Manuel Barroso訪問中國,並在中國社科院之演講中指出,歐盟願深化與中國之戰略夥伴關係,並致力於建立「歐中關係架構協定」。本年9月5日中國與歐盟高峰會在北京舉行,會後雙方發表共同聲明重申強化歐中關係之重要性,惟在歐盟對中國軍售禁令、雙方架構協定談判及承認中國市場經濟地位等議題上並無新進展。
美國與中國在經貿、人權、宗教自由、台灣等議題存有歧見,惟在反恐及北韓核武議題上則需中國合作,雙方關係在2001年911事件後逐步改善,惟由於中國在全球及區域事務之影響力不斷上升,雙方對於如何看待中國崛起問題立場分歧。本年8月1日美中副部長級資深官員對話在北京舉行,就如何建構美中未來關係交換意見。原擬於9月初赴美進行國是訪問之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因美國卡翠娜颶風救災工作而改藉出席9月13日聯合國大會之機會與美國布希總統會談,中方並邀請布希總統於11月APEC會議後訪問中國大陸。整體而言,美方認為美中關係甚為複雜,美國盼與盟邦共同導引中國崛起朝相互有利之方向進行,要求中國遵守國際規範,並成為國際社會負責任、建設性之成員。
近年來,日、中之間因教科書、參拜靖國神社、能源開發以及聯合國安理會改革等議題,雙方關係不佳。政治上,日本爭取成為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中國已明白表示反對。本年4月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於出席亞非峰會之際,會晤日本首相小泉純一郎,有助緩和雙方關係,然而因雙方對參拜靖國神社議題立場分歧,中國國務院副總理吳儀5月23日竟在訪日期間不顧外交禮節,突然取消與小泉首相會談行程,立即搭機返中,顯示雙方關係發展確實存在困難。
中國亦積極爭取開發中國家支持,除在聯合國主張應增加開發中國家之安理會席次外,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並出席本年4月22日在印尼萬隆召開之亞非峰會。胡錦濤9月14日在聯合國之演講中宣布中國將給予39個低度發展友邦部分商品零關稅待遇、在未來兩年內減免2004年之前其友邦應償還之優惠貸款、在未來3年內對開發中友邦提供100億美元優惠貸款並培訓3萬名各類人才。惟以2001年至2003年為例,中國本身曾接受已開發國家近43億美元官方發展援助,故中國大幅增加援外實有違其所謂「建設小康社會」之目標,其有意擴大外交勢力範圍已引起注意,若干國家並已先後檢討對中國之官方援助。
2. 對我外交攻勢
本年3月14日中國制定「反分裂國家法」,採行「軟的更軟、硬的更硬」策略,一方面威脅對台使用非和平手段,為對台動武預設所謂法律依據,另方面則經由對台統戰分化伎倆,釋出兩岸關係改善之假象,並以之在國際間掩飾其對台武力威脅。
外交上,中國繼續多方破壞我在南太、中南美洲及非洲之邦交關係,其手段包括以商業投資、公共工程建設或邀訪工作進行滲透、以經援或經貿利益放出誘餌、以推動設立商務辦事處建立據點、以聯合國維和議題施壓。在歐洲之教廷方面,我國持續密切注意有關中國與教廷關係之各項議題及發展,中國除以教廷斷絕與我邦交作為其與教廷關係正常化之前提外,並強力施壓阻撓陳總統參加教宗若望保祿二世追思彌撒。
中國亦繼續以阻撓我國高層政要出訪過境、阻止外國政要訪台、阻止外國政府提升我國人簽證待遇、限縮我國駐外代表處功能及地位等方式,干擾我國與無邦交國家間之實質關係。
以參與國際組織議題為例,中國不斷妄稱願助我參與世界衛生組織(WHO),實則堅持我參與人員僅限於衛生醫療人員、參與活動僅限於技術性活動、且需中國先行同意。本年5月初我國醫師出席在泰國普吉島舉行之「世界衛生組織亞洲海嘯災後衛生議題會議」,惟在中國強力打壓下,被迫無法出席開幕典禮。本年世界衛生大會(WHA)於5月16日至25日在瑞士日內瓦舉行,中國亦透過聯合國不承認我國護照之手段,施壓拒絕我國記者申請採訪證。在WHA總務委員會討論我以觀察員參與案時,中國動員其友邦發言反對,致我案未能列入大會議程。此外,中國另與WHO秘書處簽署秘密備忘錄,除以「Taiwan, China」名稱矮化我外,另限制我國僅司處長級以下衛生官員得以參與WHO活動,且事先須經由中國同意。
此外,「亞非農村發展組織」本年9月中旬在敘利亞舉行第15屆大會,我國自1968年起即以「中華民國」加入該組織,惟本屆會議主辦國敘利亞在中國壓力下拒絕發給我國代表團簽證,致我無法出席會議。

參、我國重要外交作為
一、民主人權外交
1999年成立之世界「民主社群」組織(Community of Democracy)本年4月下旬在智利首都聖地牙哥舉行第三屆部長級大會,共有124個加入國、17個觀察國與會,台灣民主基金會首度受邀參加。美國國務卿萊斯在會中呼籲所有自由國家應在自由與壓制之間做出明確之道德抉擇。台灣民主基金會前此曾參加「民主社群」非政府工作會議及「支持民主轉型中心」計畫諮詢會議,惟獲邀參加部長級大會係該基金會近年來推動參與國際民主網路之最重要成果。
8月中旬,由呂副總統推動之「民主太平洋聯盟」成立大會在台北舉行,除來台國是訪問之哥斯大黎加總統白契哥、瓜地馬拉總統貝爾傑均出席大會外,另有馬紹爾群島總統夫人等各國政要、國會議員及非政府組織代表參加。包括28個國家會員及2個國家觀察員之「民主太平洋聯盟」推舉呂副總統擔任理事長,並通過決議文鼓勵以和平方式解決爭端;提倡海洋文化、促進太平洋永續發展;以及推動太平洋區域民主國家交流與合作等四大目標,對促進太平洋地區民主、和平與繁榮具有重要意義。
8月下旬「亞太國家人權機構論壇」第十屆年會於蒙古首都烏蘭巴托舉行,共有17個會員、6國政府代表、5個聯合國機構、35個國際非政府組織及4個觀察員參加,本部派員組團與會,加強國際人權合作。9月15日至17日,台灣民主基金會舉辦之「亞洲民主化世界論壇」第一屆雙年會在台北舉行,以亞洲為主共有30餘國或地區之政要及學者專家、近30個民主人權組織代表參加,就亞洲在全球民主發展中扮演之角色以及如何促進亞洲民主,進行廣泛意見交流,另亦首度發表「亞洲民主指標」,並通過為期兩年之行動綱領,對強化我國參與亞洲民主合作具有重要意義。
二、經濟共榮與人道外交
我國與巴拿馬簽訂之自由貿易協定(FTA),自2004年1月1日起生效,已發揮擴大雙邊貿易之效果,當年度雙邊貿易較2003年增加111.8%。我國與瓜地馬拉自由貿易協定經4回合談判後,雙方已於本年7月31日在瓜國首都達成協議,陳總統並於9月22日訪問瓜地馬拉期間與瓜國總統貝爾傑簽署雙邊自由貿易協定,該協定經雙方國會批准後,將成為我國與友邦簽署之第二件自由貿易協定。此外,我與尼加拉瓜本年8月底、9月初在美國舊金山進行洽簽自由貿易協定第4回合諮商並已達成協議;2月24日本人亦與多明尼加外長莫拉雷斯共同簽署「台多洽簽自由貿易協定意願書」。
第五屆中華民國(台灣)與中美洲國家暨多明尼加元首高峰會議於台北時間9月27日在尼加拉瓜舉行,陳總統親自率團與會。此次峰會共有5位總統、1位總理、3位總統代表以及中美洲統合體秘書長、中美洲銀行總裁、中美洲經濟統合體秘書長等高層政要與會,會後並簽署聯合公報,展現我國與中美洲各友邦加強各項實質合作之決心。陳總統在簽署公報後之聯合記者會中亦詳細說明我國經由「榮邦計畫」加強對友邦投資之構想。
以往政府推動之農業、資訊、科技、人才培訓、醫療等國際合作計畫,主要係透過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ICDF)執行,其中即包括鼓勵國內廠商赴邦交國投資。「榮邦計畫」係利用我國產業及科技優勢,將創投概念移轉、擴散、運用到邦交國,以達成協助國內企業進行全球佈局、促進友邦經濟發展以及鞏固邦交關係之三贏目標。
本年9月8日「第四屆台越經貿諮商合作會議」在越南河內舉行,雙方簽署「台越貿易協定」及「越南WTO入會台越雙邊協議」,未來台越經貿關係可望在此基礎上更加快速發展。
在南亞海嘯災變之人道援助方面,我政府於海嘯發生後第一時間即捐贈印尼10萬美元,泰國、印度及斯里蘭卡等3國各5萬美元,馬來西亞3萬美元,並與民間團體合作提供355.2公噸緊急救災物資,另派遣醫療團、救難隊及防疫隊等22團共511人前往受災國從事醫療救助、搜救及防疫工作。在中長期重建方面,我政府除同意提供糧食援助、協助印尼及斯里蘭卡進行災區重建外,並全力推動認養災區兒童計畫。此外,我並與亞太經濟合作(APEC)組織及亞蔬中心合作執行相關援助計畫。總計,迄今政府已執行及已同意執行之賑災計畫將近新台幣18億元。
三、和平安全外交
針對本年3月中國制訂反分裂國家法威脅台海和平,我國14個友邦駐聯合國代表聯名分別致函第59屆聯大主席、聯合國秘書長安南及安理會輪值主席表達嚴重關切。聯合國秘書處嗣於本年7月20日將我友邦聯名函以聯大正式文件分送聯合國全體會員國,並編列於聯大議程第24項「預防武裝衝突」項下。本年8月11日我國13個邦交國駐聯合國代表聯名向聯合國秘書長安南提出題為「聯合國在維護台海和平方面扮演積極角色」之提案,籲請聯合國採取必要措施,鼓勵及協助台海兩岸進行和平對話與交流。本案在第60屆聯合國大會期間,已有我14個友邦及斐濟等國代表在會中做出友我發言。
由於地雷在戰爭結束後仍然會對一般平民形成生命威脅及嚴重傷害,世界各國於1997年通過「禁止使用、儲存、生產、移轉對人地雷及銷毀此等地雷公約」,該公約已於1999年3月1日生效,目前共有146個國家批准。為響應國際號召,本人於本年9月8日接見美國第33屆輪椅親善小姐克麗絲婷‧康諾斯及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第一屆輪椅親善大使陳美玉小姐時,簽署「反地雷聲明書」,宣達我國反對使用地雷、積極主張人權之立場。

肆、對外關係發展
一、邦交關係
1. 整體情勢
在邦交關係方面,本年5月14日我國與太平洋島國諾魯簽署復交公報,正式恢復大使級外交關係,使我在南太地區之邦交國增為6國,進一步擴大我與該區域間之關係。此外,我國繼續透過雙邊高層互訪、國際合作及人道援助等方式,強化與各邦交國間之關係,各友邦也在各項國際場合支持我國參與國際組織,例如「國際國會聯盟」本年9月7日至9日在紐約聯合國總部舉辦第二屆「世界國會議長會議」,共有來自世界100多個國家及地區性組織之議會領袖與會。我友邦薩爾瓦多、瓜地馬拉、諾魯、馬紹爾群島、吐瓦魯及聖克里斯多福等6國國會議長於大會總辯論中發言支持我國。
上年以來教廷曾先後四度發表嚴正聲明,譴責中國嚴重侵犯人權及宗教自由。相對之下,我國多年來致力配合梵方理念,已建立「和平、慈善」之夥伴關係。本年4月3日教宗若望保祿二世逝世,陳總統專程訪問教廷出席4月8日舉行之追思彌撒,與全球10國國王、7位國家元首、17位政府首長及各國特使團及宗教領袖齊聚弔唁教宗若望保祿二世。同月19日德國籍樞機主教拉晉澤獲選為第265任教宗,聖號本篤十六世。同月24日內政部蘇部長嘉全以總統特使身分率團赴教廷出席新任教宗登基典禮,展現我對兩國關係之重視。
2. 高層互訪
在高層互訪方面,陳總統繼本年元月下旬訪問太平洋友邦帛琉及索羅門群島後,續於5月1日至5月5日間訪問馬紹爾群島、吉里巴斯及吐瓦魯等三個太平洋友邦。呂副總統本年3月12日至24日率團赴薩爾瓦多訪問,並出席在瓜地馬拉舉行之「民主太平洋聯盟東太平洋區域會議」,另與瓜國政府簽訂「台瓜政府間維護安地瓜古城文化遺產計畫意向書」,復於本年6月27日至29日率團赴帛琉訪問。
本年5月15日至20日本人專訪聖克里斯多福及聖文森二友邦,嗣於5月23日至24日訪問哥斯大黎加並主持「中南美暨加勒比海地區區域會報」。本人另於7月9日至13日率團訪問查德及布吉納法索二友邦,除加強我與二國邦誼外,亦在檢視雙方合作計畫成果。
本年9月20日至10月1日陳總統率團訪問中美洲瓜地馬拉、多明尼加、尼加拉瓜及加勒比海地區聖文森及聖克里斯多福等友邦,並出席「第五屆中華民國與中美洲元首高峰會」,此行旨在加強我與友邦間之各項合作,另係我國總統首度訪問東加勒比海地區兩友邦,在強化邦交關係上具有重要意義。訪問期間陳總統與瓜國總統貝爾傑簽署自由貿易協定、海運、空運及派遣志工等四項協定,分別與多明尼加總統費南德斯、聖克理斯多福總理道格拉斯以及聖文森總理龔薩福簽署聯合公報,並接受尼加拉瓜總統博拉紐頒贈該國最高榮譽之「魯賓・達利歐大十字級項錬勳章」。
本年1月以來,馬拉威總統莫泰加、查德總統德比、帛琉共和國總統雷蒙傑索、吐瓦魯總理陀法及索羅門群島總督瓦伊納、哥斯大黎加總統白契哥、瓜地馬拉總統貝爾傑及友邦各級政要亦分別來訪,增進我與各國雙邊關係。
3. 雙邊合作
本年3月4日「中華民國與中美洲國家合作混合委員會第12屆外長會議」在台北舉行,我友邦瓜地馬拉、宏都拉斯、尼加拉瓜、哥斯大黎加外長、貝里斯內政部副部長、薩爾瓦多外交部次長、巴拿馬駐台大使、「中美洲統合體」秘書長等前來與會,多明尼加外次以「中美洲統合體」仲會員身分參加,會後簽署聯合公報,加強雙邊經貿合作。
近半年來,我國執行協助友邦經濟建設、抗瘧及防治傳染病等各項國際合作計畫之大要如下:本年3月我國與帛琉簽署防制洗錢及資助恐怖主義情報交換合作協定,與塞內加爾簽署有關促進塞內加爾經濟社會發展5年合作協定;4月再延長與布吉納法索間醫療技術合作協定議定書效期3年;5月在台召開第9屆台史(史瓦濟蘭)部長級經技合作會議;8月分別與塞內加爾簽署派遣我國志工協定,與馬拉威重新簽署技術暨職業訓練合作協定、與吉里巴斯簽署兩國衛生合作協定;9月續延與甘比亞間醫療合作協定。
二、實質關係
1. 台美及台加關係
近半年來,台美關係繼續在既有之基礎上發展,雙方溝通管道暢通。本年3月美國國務卿萊斯訪問亞洲六國,期間並在中國大陸重申美國在台灣關係下之義務,美國對中國制訂反分裂法國家之異議,以及歐盟不宜解除對中國軍售禁令。萊斯讚賞我國民主成就,稱台灣係一民主社會,在民主上有諸多進步,證明所謂「民主並非亞洲價值」之說法已然崩潰。本年6月初布希總統接受電視專訪時表示,倘台灣受到侵略,美國將依台灣關係法協防台灣。
本年5月中旬總統府游祕書長錫堃應美國外交政策全國委員會邀請赴紐約發表專題演講,嗣並順訪華府。6月下旬本人應美國企業研究院邀請參加該院舉辦之「世界論壇」國際會議,並於6月21日應北加州世界事務協會邀請,發表公開演說。本年元月下旬及5月上旬陳總統訪問我南太平洋友邦期間過境美國關島,3月呂副總統率團赴我中美洲友邦訪問,過境美國休士頓及舊金山,9月間總統於訪問中美洲及加勒比海友邦期間則過境美國邁阿密。
針對中國於本年3月14日制訂「反分裂國家法」,美國白宮及國務院分別嚴正指出,該法之通過係屬不幸,對台海和平及安定並無助益,美國反對任何企圖以和平以外手段決定台灣未來之作法,亦一再呼籲中國應直接與我民選政府及領袖對話。美國聯邦眾議院更於3月16日以424票對4票之壓倒性多數通過決議,向中國表達嚴正關切。此外,繼聯邦眾議院本年2月2日以411票對3票通過敦促歐盟勿解除對中國軍售禁令之決議案後,聯邦參議院亦於3月17日晚間,無異議通過同一旨趣之決議案。
在推動洽簽台美自由貿易協定方面,美國會眾議院刻分別就第98號共同決議案及第117號台灣關係法24週年共同決議案進行連署,敦促行政部門與我洽簽自由貿易協定。「美國州政府協會」以及「全美州務卿協會」分別於本年6月及7月通過決議支持台美洽簽自由貿易協定。總計本年上半年已有美國12州包括19個州參、眾議會通過支持台美簽署自由貿易協定之決議。未來我當就美方關切之經貿議題積極謀求解決之道,並繼續尋求美行政部門、國會、地方政府及議會對本案之支持,為台美洽簽自由貿易協定案注入更大動力。
本年8月底美國南部四州受到強烈颶風卡翠娜侵襲,造成美國歷史上最重大之天災,尤其是路易斯安納州第一大城紐奧良蒙受嚴重之生命財產損失。我國除由陳總統致函布希總統表達慰問之意外,行政院謝院長及本人亦分別致函災區各州州長,表達我政府及人民關懷之意,我政府並在第一時間捐贈兩百萬美元協助賑災,獲得美國政府公開表達高度感謝之意。
基於我國與美國同享民主、自由及人權等普世價值理念,在安全及經貿等各層面也具有共同利益,台美之間長期性及全面性之合作關係,當可在既有之基礎上繼續穩定發展。
在台灣與加拿大關係方面,加拿大國會正推動有關「台灣事務法」之立法,對於任何有益台、加實質關係之法案,我均表示歡迎並樂觀其成。本年5月加國下議院外委會通過支持我參與WHO之報告案,WHA大會通過IHR修正案後,加國代表發言支持納入「普世適用」之文字,另加國參議院亦於6月通過支持我以觀察員參與WHA之決議案。9月初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訪問加拿大,加國總理馬丁明確表示,加國不接受任何以武力或單方面改變台灣現狀之方式。
2. 台日及台韓關係
台日關係續有具體進展,日本內閣於本年3月4日依據國會參眾兩院通過之法案,自本年3月11日至9月25日愛知博覽會之間,給予我國人訪問日本免簽證待遇。日本參、眾議院分別於本年8月2日及5日表決通過台灣觀光客免簽證特例法案,自愛知萬博結束後之翌(9月26)日接續給予我國人赴日觀光永久免簽證待遇。這項措施不但大幅提升國人赴日旅行便利,對加強台日交流以及雙邊實質關係發展,更具有非常重要之意義。
對於中國制訂「反分裂國家法」威脅對台使用「非和平手段」乙事,日本首相小泉純一郎及官房長官細田博之先後表達憂慮,並重申反對使用武力以及和平以外方式解決台海議題之立場。9月初我總統府游秘書長應邀訪日出席「台日論壇東京會議」,積極加強台日間之對話與合作。
有關台日漁業問題,行政院謝院長曾於7月26日之跨部會會議中指示採取「守住主權底線,兼顧國家利益與漁民權益」之堅定立場,嗣台日雙方本於理性溝通精神,於7月29日在日本舉行第15次漁業會談。此次會談雖因牽涉甚廣,雙方主張仍有差距,惟亦取得下列四項共識:(1)成立「台日漁業工作小組」,作為日後經常性協商機制;(2)共同推動台日漁業業者交流及協商對話;(3)明(95)年3月間在台北舉行第16次漁業會談;(4)有關漁船緊急避難之經濟擔保等實質議題,由「台日漁業工作小組」繼續諮商及研究。
在台、韓關係方面,韓國於91年12月,我方則於92年1月分別給予對方國民一個月內免簽證待遇,上年9月台韓雙方簽署航空協定,恢復雙邊航空運輸定期航線,同年10月25日韓國前大統領金泳三再度來台訪問,本年1月31日我國「駐韓國台北代表部釜山辦事處」掛牌,並於3月初開始對外服務,顯示台韓雙邊關係之提升。
3. 台灣與東南亞、南亞及太平洋國家關係
我國繼續加強與東南亞、南亞及太平洋國家實質關係,在東南亞方面,除人員互訪頻繁外,本年3月5日我國與印尼舉行第一屆勞工聯合會議;4月14日台越通航協定修約,6月1日至4日舉行第九屆台星經濟聯席會議。面對本年12月即將在馬來西亞召開之東亞峰會,我國將尋求以會後對話之方式參與,並積極洽尋我國與東協建立可行之經貿合作及互動機制。
在南亞方面,94年1月及3月「台、印度投資暨保護協定」由台、印雙方分別完成換文手續並開始生效;2月17日至20日第20屆亞太商工總會年會在印度新德里舉行;5月印度同意中華航空公司每週增加飛航新德里4航班,我方則同意給予印方第五航權,此項互惠措施將大幅提升雙方觀光旅遊、經貿商務及投資考察等交流活動。
在南太及太平洋國家方面,我國與澳、紐兩國各項雙邊實質關係穩定成長。台、澳間每年定期舉行「經濟諮商會議」、「能礦諮商會議」與「雙邊經貿協會聯合年會」,本年6月台澳簽署中子散射研究合作協議,就核料技術之研發應用進行交流合作。台、紐亦每年定期舉行經貿諮商會議及民間經濟協進會聯合大會。本年4月台紐簽署台灣輸往紐西蘭經濟重要性果實蠅寄產品之雙邊檢疫協議。另本年3月18日我與斐濟群島共和國續約「台斐(濟)農業技術合作協定」。
4. 台歐關係
近半年來,我國繼續強化與歐盟及歐洲國家之實質關係,本年3月陳總統透過視訊方式與歐洲議會議員進行對談,闡述我外交政策理念及國家政策立場。本年4月間德國交通部次長Dr. Iris Gleicke率領經貿團訪台,進一步提升雙方經貿關係。6月間歐盟執委會對外關係總署副總署長Hervé Jouanjean率團來台參加第17屆台歐盟諮商會議,顯示歐盟對台歐關係之高度重視。本年5月比利時眾議院全會通過「支持台灣以觀察員身分參與世界衛生組織年度大會」決議案。8月間台英經貿諮商會議在台北舉行,雙方就加強台英經貿關係之多項議題達成共識。
針對中國制訂「分裂國家法」乙事,歐盟部長理事會於本年2月4日發佈聲明指出:歐盟歡迎兩岸就農曆春節包機互航獲致協議,將繼續維持台灣問題應經由海峽兩岸協商和平解決之觀點。歐盟歡迎兩岸努力降低緊張情勢,共同尋求雙方都能接受之基礎以重啟和平對話,並呼籲兩岸避免採取可能提升緊張之單邊措施。本年3月14日歐盟再度發布聲明指出:歐盟對通過使用非和平手段之法律感到憂慮,敦促各方避免可能升高緊張之單方行動,並主張兩岸關係應以建設性對話為基礎,此係對兩岸以及對台海問題之和平解決有利之唯一途徑。4月間歐洲議會亦在通過理事會報告之回應報告中,對中國制訂「反分裂國家法」加劇台海兩岸緊張情勢及持續部署飛彈威脅台灣表達嚴重關切,並呼籲理事會切勿解除對中國軍售禁令。
有關歐盟檢討解除對中國軍售禁令案,荷蘭、德國、英國國會曾相繼以通過決議或提出動議案之方式,要求歐盟不要解除對中國軍售禁令。本年歐洲議會六度通過決議案,敦促歐盟各會員國繼續禁售政策,總計自前年11月解禁案初次提出以來,歐洲議會已九度通過決議案,呼籲歐盟維持軍售禁令。此外,本年4月盧森堡國會通過決議案,對歐盟擬解除對中國軍售禁令表達憂慮。6月16日瑞典國會亦通過聲明反對歐盟解除軍售禁令。
5. 台灣與亞西關係
我國亦繼續推動與亞西各國間之實質關係。例如,本年1月3日至8日台灣與中亞文化經貿協會舉辦「第四屆台灣與中亞論壇」國際學術會議。1月7日我國回教朝覲團赴沙烏地阿拉伯朝覲。6月23日至24日第19屆台灣-沙烏地阿拉伯經技合作會議在台北舉行。此外,沙烏地阿拉伯國王法赫德於本年8月1日駕崩,陳總統指派本人擔任特使,於8月2日前往沙國訪問,除申致悼唁外,並出席新王阿不都拉登基典禮表達祝賀之意,另亦會晤多位沙國政要。此行除體現台沙深厚情誼外,對增進雙邊關係亦深具助益。陳總統於9月底訪問中美洲及加勒比海返程途中在阿拉伯聯合大公國首都阿布達比過境並獲得高度禮遇,顯示我與該國關係友好而密切。
本年6月15日第4屆台蒙經濟聯席會議在台北舉行,同月東歐貿易訪問團及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文學展考察團分別訪問俄羅斯。8月間阿拉伯海灣六國來台參加第18 屆亞洲國際郵展,其中科威特郵政總局特別攜帶郵票與我中華郵政總局交換。此外亞西地區伊朗、巴基斯坦、蒙古、塔吉克、吉爾吉斯等國亦來台參展。
三、國際組織
目前我國在世界貿易組織(WTO) 、「亞太經濟合作」(APEC)、亞洲開發銀行(ADB)等26個政府間國際組織及其所屬機構擁有會籍,另以觀察員等身分參加17個政府間國際組織及其所屬機構之會議與活動。在已參與之國際組織中,我除積極參加各項活動以促進國際合作外,另亦積極推動參與其他政府間國際組織。
1. 聯合國
本年我國繼續推動參與聯合國之各項努力,在聯合國成立六十週年之際,本人特別以「加入地球村」為題撰寫專文刊登於本年7月1日出刊之「哈佛國際評論」,籲請國際社會重視聯合國創立宗旨,支持台灣參與國際組織。
本年我參與聯合國案採取「兩案併推」方式,聯合國大會第60屆常會於美東時間9月13日下午在紐約聯合國總部開議,隨後召開總務委員會議,審議大會臨時議程及包括兩項友我提案在內之補充項目。會中曾討論由我12個友邦提案、連署之「台灣2300萬人民在聯合國的代表權問題」案(簡稱「參與案」)以及15個友邦提案、連署之「聯合國在維護台海和平方面扮演積極角色」案(簡稱「和平案」)兩項提案。由於巴基斯坦代表首先提出程序動議,主張加速議事效率,建議將友我兩案合併討論,以2對2方式進行,經主席裁定接受,甘比亞及查德兩友邦駐聯合國常任代表就「參與案」與「和平案」代表我方慷慨陳詞,與中國及巴基斯坦進行交叉辯論。巴拉圭係我在本屆總務委員會28個成員中僅有之邦交國,亦在會中兩度為我執言,表達支持友我兩提案之立場,惟會議主席最後裁示兩案均不建議列入大會議程。我方對此結果雖不意外,但仍深感遺憾。綜觀本次總務委員會討論我案時間全程約45分鐘,仍是本屆聯大總務委會員會議所有158項議題討論時間最長、辯論最熱烈之議題。
為表達我方之不滿與抗議,同時避免本年總務委員會審議我案之方式成為先例,本部隨即洽請索羅門群島及甘比亞兩邦交國於9月20日傍晚聯大全會審議總務委員會報告時,代表其他提案、連署之邦交國,針對總務委員會審議友我兩項提案時未能作充分討論事提出異議,並對民主暨普遍性原則未獲尊重表達失望之意,進而要求本年作法絕對不能成為先例。兩邦交國代表之發言,獲得大會主席及各國代表之重視。大會主席指出,本年總務委員會之情形實為「特殊狀況」,係因翌日「高階全會」之召開,甚多會員國代表團擬前往機場接機照料其高層首長,使得總務委員會面臨極大時間壓力。大會主席另強調,總務委員會當日決定主要係因為時間壓力,渠已充分注意到我友邦之發言。
聯大高階全會於9月14日至16日舉行,我國9個友邦高層包括5位總統、3位總理及1位外交部長在發表演說時,推崇台灣之經濟成就及民主改革,呼籲聯合國落實會籍普遍化原則,強調預防外交之重要性,並鼓勵台海兩岸和平對話。聯大總辯論於9月17日至23日舉行,22個邦交國代表亦於演說時為我國仗義執言。另斐濟雖與我國無邦交關係,其代表亦在總辯論演說時鼓勵台海兩岸透過對話,俾獲致可長可久之解決方案。
本年我首度在聯合國推動「和平案」,雖未獲列入大會議程,惟經由綿密洽助過程,多數國家對台海安全情勢有更深入之瞭解,達到「向國際發聲」之效果,充分傳達我國「要參與聯合國」、「要和平」之心聲。此外,我推動參與聯合國案係一長期工作,我將秉持堅定立場,繼續努力。
2. 世界衛生組織
本年我採「雙管齊下」策略,一方面循例洽請友邦為我向本(58)屆世界衛生大會(WHA)提案,要求WHO「邀請台灣以觀察員身分參與世界衛生大會」,另一方面善用國際間普遍支持我實質參與WHO之氛圍,配合修正「國際衛生條例」(International Health Regulations-IHR)之時機,全力爭取在IHR修訂條文中納入利我參與之文字。
在「WHA觀察員案」方面,我案於WHA大會開議首日之5月16日總務委員會議中獲得熱烈討論,會中共有54國發言,其中21國支持我案,包括甫建交之諾魯等19個邦交國以及斐濟及巴布亞紐幾內亞等二非邦交國。雖然該補充議題經辯論後,仍遭主席裁決不列入大會議程,然經長達二小時半之辯論,顯示我案仍深受重視。
同日下午WHA第二次全會中,在討論總務委員會所作有關議程及議題分配之報告時,由查德及馬拉威代表我方,與中國及巴基斯坦進行二對二辯論,雖然大會主席在辯論後,裁決仍按照總務委員會建議,不將我案列入本屆大會議程,惟我在議事策略上之靈活調整,已為我爭取更多國際友誼。
在「IHR案」方面,本屆WHA通過之新版「國際衛生條例」第3條第3款已納入我所盼之「普世適用」(universal application)文字,為我日後參與該機制初步奠定法理基礎;另外WHA針對IHR修訂於5月23日通過之決議文亦重申前述「普世適用」原則。我已據以力洽WHO,逐步擴大及深化與WHO之溝通與交流。
為響應「防治菸害、促進人類健康」之國際主流趨勢,世界衛生大會在2003年5月通過「菸草控制框架公約」(FCTC),並開放供WHO各會員國簽署,目前已經有168個國家簽署,其中86個國家已完成批准程序。本部與衛生署共同推動參與「菸草控制框架公約」之批准工作,經 大院本年1月14日審議通過FCTC公約後,嗣經本部呈報行政院轉請總統頒發加入書,已完成國內法程序。為向國際社會宣揚我國推動菸害防制之決心並展現我接受WHO國際衛生條例規範之意願,外交部已在本年5月初透過友邦駐聯合國常任代表當面向聯合國遞交我加入書,雖聯合國迄今尚未答覆,惟我仍將繼續透過管道促請聯合國接受我國存放FCTC公約加入書,以全面落實健康無國界之理想。
3. APEC
2005年1月至9月間,我國出席之APEC會議及活動已超過140場,我方於上述會議中曾就APEC改革、貿易及投資自由化及便捷化相關工作、經濟技術合作(ECOTECH)、人類安全(包括反恐工作、災害反應及預防、衛生安全等議題)、反貪污及文化合作等各項議題與各會員體進行雙邊及多邊討論,展現我與各會員體加強合作之意願。同期間,在台舉辦之APEC會議及活動亦有10項,廣獲其他會員體支持並踴躍派員參與。
本年輪由韓國擔任APEC會議主辦會員體,韓方將本年主題訂為「邁向共同社群,迎接挑戰,推動變革」。本年7月22日陳總統接受APEC非正式領袖會議邀請函,並表示願以「中華台北」經濟體經濟領袖身分與會,就此,外交部已積極尋求各方支持。
我國為落實上年APEC領袖會議之決議,以及我領袖代表於會中所作之承諾,特就我具優勢之領域續積極推動相關工作。針對我國先前所提以消弭會員體數位落差為宗旨之「APEC數位機會中心」(ADOC)倡議,我除於本年5月下旬APEC第二次資深官員會議及9月上旬APEC第三次資深官員會議續就本案提出進度報告外,本年6月上旬舉行之APEC貿易部長會議聯合聲明中,亦對ADOC案所取得之進展及可能貢獻予以肯定。另為落實2004年APEC領袖宣言中我國所提有關強化流行疾病之疫苗研發與生產之衛生倡議,我國亦於本年APEC第二次資深官員會議期間提出我方自費推動之「流感疫苗研發及生產計畫」(PIVRPP)概念報告,除尋求各會員體之支持外,並歡迎有意願之會員體共同參與此項計畫。未來我國將繼續透過參與APEC各項會議及活動,掌握APEC議題發展趨勢,研提符合我國產業競爭優勢之倡議,加強我國在相關議題之貢獻,深化與各會員體之互動與合作。
4. 世界貿易組織
鑒於世界貿易組織杜哈新回合談判已進入嶄新階段,我國目前正積極參與各項議題談判,以爭取符合我國經貿政策之談判利益,其中尤以農業、非農業、服務業、貿易便捷化等議題談判最具關鍵性。
為因應農業談判新情勢,本年5月2日農業談判十國集團在法國巴黎舉行部長會議,我農委會李主任委員金龍代表我國與會。5月12日農業談判十國集團首度在台北舉行資深官員會議,就「市場通路」等重要議題研擬共同談判立場與策略。瑞士經濟部長於本年7月在日內瓦召開G-10部長會議,我國常駐世界貿易組織林常任代表義夫、日本農林水產大臣、挪威外交部長、糧農部長及其他成員大使共同出席,會後並舉行記者會及發表聯合公報,充分凸顯我國在國際經貿談判所扮演之角色與地位。
在本年暑期之後,WTO各會員勢將加緊談判進程,我國參與各項談判議題之主政單位均將派員前往日內瓦參與相關會議,以確實掌握談判重點,擬定談判策略與立場。WTO第六屆香港部長會議將在本年12月中旬舉行,屆時經濟部何部長美玥將率領我國代表團與會,並在此兩年一度之重要國際會議中積極參與談判,維護國家權益。
另在我戮力爭取下,國際組織「世界貿易組織法律諮詢中心」大會前於2003年12月12日通過決議,歡迎我以世界貿易組織會員身分加入。本年6月30日我駐WTO常任代表林大使義夫當選該中心之管理委員,對深化我參與WTO相關活動,具有重要意義。
5.其他組織
本年10月1日國際棉業諮詢委員會(ICAC)於台北世界貿易中心舉辦「擴展棉紡織品貿易國際研討會」,此為ICAC首次在台舉辦之國際研討會,甚具意義,將有助我國棉紡業者與國際接軌,宣傳我國棉業發展及拓展我國棉業商機。
四、非政府組織
1. 推動國際人道救援
上年底南亞發生海嘯災害,外交部即積極與國內NGO協調賑災工作,並於本年1月16日邀請國內19個NGO團體代表共同參加我國援助南亞地震及海嘯受災國家之援助物資啟運儀式,繼於1月18日與美國美慈組織(Mercy Corps)簽署南亞賑災合作備忘錄,另與海倫凱勒基金會(Helen Keller International)合作,在受災最嚴重之印尼亞齊省積極展開人道援助工作。本年3月3日復與美國Feed The Children慈善組織在華府簽署備忘錄,共同合作辦理人道援助印尼海嘯災民1萬公噸食米計畫。此外,我並贊助印尼智庫哈比比中心部分經費設立兒童關懷之家。
2. 協助國內NGO建構參與國際事務能力
外交部委託南華大學非營利事業管理研究所辦理「NGO100第二屆青年領袖非政府組織研習營」,訓練國內大專青年及國內非政府組織青年幹部並培養參與國際NGO事務之能力。本部另委託中山大學國際非政府組織研究中心辦理「94年度NGO國際事務人才培訓班」,共計5期,預計將可培訓400名國內NGO重要幹部。此外,本部亦與美國俄勒岡州波特蘭州立大學合作辦理「台灣NGO幹部暑期訓練班」,遴選10名國內NGO中高階人士前往該校研習,汲取國際NGO經營及人道救援之經驗。
3. 鼓勵國內NGO參與或協辦聯合國周邊活動
外交部協助台灣醫界聯盟等團體代表於本年5月16日赴日內瓦洽助WHA案;協助中國人權協會於本年5月20日至6月24日在台辦理「聯合國第五屆世界難民日暨台北海外和平服務團難民救援工作25週年系列活動」;協助台灣新世紀文教基金會董事長陳隆志教授於本年6月16日至23日赴紐約拜會聯合國相關團體及赴渥太華出席「2005年聯合國體系學術理事會年度會議」。
4. 協助國內NGO與國際接軌
外交部協助「台灣技術劇場協會」順利爭取「國際舞台美術家、劇場建築師暨劇場技術師協會(OISTAT)」秘書處移設台灣;協助「台灣區麥粉工業同業公會」申請加入「國際穀類暨技術協會(ICC)」;協助「台灣碳排放交易推廣協會」申請加入「國際排放交易協會」。另協助「台灣護理學會」在台舉辦每四年一次之「國際護理協會2005年第23屆國際護士大會」及我國扶輪社在台舉辦「2005年台北國際扶輪社長慶祝會議」等大型國際會議。截至本年6月底為止,外交部共核辦466件國內NGO參加或舉辦國際會議及交流活動之經費補助案。

伍、結語
近年來,國際情勢有許多新發展,除反恐議題外,傳統安全、經貿合作、民主擴張、人道援助、中國崛起等議題,再度成為國際間關注之焦點,如何運用契機、加強參與合作,乃是當前外交工作之重要課題。此外,中國制訂「反分裂國家法」之後不斷運用各種手段加強對台外交圍堵、軍事威脅及統戰分化,在此一情勢下,我國外交處境仍甚為嚴峻。未來,外交部將審酌國際情勢發展,積極掌握各項契機推展對外關係,並盼與社會各界共同努力,以維護國家利益。貴委員會委員長期以來全力支持外交工作之推動,亦經常提供各項寶貴建議,本人深表感謝,誠盼各位委員繼續給予外交部指教及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