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我與美國亞利桑那州簽署駕照互惠協定

  • 發布時間:2015-08-31
  • 資料來源:公眾外交協調會

2015/08/31
第180號

中華民國駐洛杉磯辦事處於本(104)年8月28日代表我政府與美國亞利桑那州(State of Arizona)簽署「中華民國(臺灣)交通部與亞利桑那州交通廳關於非商用駕照互惠國際合作協定」,並自簽署日起生效,為近來繼西維吉尼亞州後,美國與我洽簽駕照互惠協定的第12個州。

本協定在我主管機關交通部全力配合下,由駐洛杉磯辦事處與亞利桑那州相關機構積極洽商,終獲致圓滿結果。本協定除將便利雙方在兩地工作、求學及定居民眾,亦為我國提昇與該州雙邊關係的重要里程碑,外交部對本項協定順利簽署表示歡迎。

本協定生效後,將使合法在亞利桑那州居留且持有中華民國交通部核發有效非商用駕照的我國民眾,可免筆試與路考,並省卻以往等待考領駕照的漫長程序;相同地,該州民眾在我國居住者亦可依此協定,持該州非商用駕照換領我國同等級駕照。

美國地區除亞利桑那州外,馬里蘭州、愛達荷州、佛羅里達州、阿肯色州、奧克拉荷馬州、德州、德拉瓦州、華盛頓州、密西西比州、南卡羅來納州、西維吉尼亞州等亦已與我洽簽駕照互惠協定。外交部將持續推動與美國其他各州簽署類此協定,以增進我國人旅外工作、求學及定居之便利。(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