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6/10
第112號新聞稿
有關元太科技Hydis廠8名韓國籍勞工來臺抗議事,外交部對此表示遺憾,並重申我政府依法辦理的立場,該8名韓國籍勞工已於本(6)月10日下午經我強制遣返。中華民國為法治國家,無論國人或外籍人士均應尊重我國法律與秩序。
位於韓國京畿道的Hydis廠,前因經營不善而破產,於2008年由元太科技買下股權後入主,後又於2015年3月31日關閉生產線,勞資雙方當遵守韓國法令及相關規範。倘有違法或不當情事,應依據韓國法律,向其主管勞資糾紛機關「僱用勞動部」反映陳情,並以和平、理性的方式表達訴求。採取跨海串連的違法示威陳抗活動,對解決問題並無助益。
臺韓關係友好密切,2003年雙方互免觀光簽證,2012年並將免簽停留期限自30天延長為90天,對增進雙方人民的交流與瞭解極具助益,2014年臺韓互訪人次即高達115萬,創下歷史新高。臺韓兩國人民間應相互尊重,並遵守對方的法律與規定。此次遭遞解出境的8位Hydis工會人員係以免簽方式入境,卻從事與免簽目的不符的活動,影響我國社會秩序及安寧,我政府對此表示遺憾。
該8名韓籍人士係於昨(9)日晚間因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由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正第一分局依法送往移民署臺北收容所訊問,並依法開立處分書後,移交內政部移民署依《入出國及移民法》第36條第2項第1款及第18條第1項的規定,認定該8名人士入境後有危害我公共秩序之虞,故予以遣返,渠等已於本日下午搭機離臺返韓。
該8名韓籍人士於移民署臺北收容所接受訊問時,駐臺北韓國代表部並與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及移民署溝通瞭解,因雙方未能達成收容替代共識,移民署依《入出國及移民法》規定予以遣返。(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