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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外館處本(107)年首季推動經貿外交著有成效

  • 發布時間:2018-05-12
  • 資料來源:公眾外交協調會

2018/05/12
新聞參考資料第040號


外交部在吳部長上任後,提出在100日內優先推動的8項對外工作,其中包括「外交部攜手拼經濟」。為此,外交部除在上(4)月30日完成編撰並發布第1期「經貿動態雙月報」外,也責成駐外館處積極推動經貿外交,並回報工作成果。

在外交部協同經濟部及貿協人員共同努力下,本年首季在商機促成方面,計協助促成外國對我商重要採購案15件,例如我駐印尼代表處協助外貿協會辦理第2屆「印尼臺灣形象展」,即媒合6,300萬美元潛在商機。另我駐外館處也積極協助我國廠商爭取重要海外工程及投資案共4件。

在深化民間經貿交流方面,我駐外館處協助我國產業界組團赴外國考察或參展數達220多次,其中包含協助我100多名業者出席第14屆「台星民間經濟聯席會議」,規模為歷屆最大;另促成外國產業界組團訪台達210餘團次。我駐外館處並積極促進我產業界與各國的交流及開拓商機,例如我駐希臘代表處協助推動成立「希臺商業文化協會」,為臺希間首次成立的雙邊經貿交流組織;我駐歐盟兼駐比利時代表處也協助臺灣國際造船公司與比利時工程集團DEME子公司GeoSea簽定合作備忘錄等。

在深化官方經貿交流方面,我駐外館處持續進洽各國重要經貿官員及產業領袖超過100人次,另安排雙邊重要經貿官員互訪共40多次,就洽簽雙邊經貿協定、加入CPTPP及推動「新南向政策」等議題,爭取各外國政府及產業界支持。此外,也促成美國、日本中央或地方議會通過友我經貿決議案14案次。

此外,我駐外館處亦積極協助促成我中央及地方政府,與外國產、官、學界簽署各項經貿合作協議,包括金管會與波蘭金融監理總署(KNF)簽署金融科技合作協議,以及台北市政府與波蘭佛洛茲瓦夫、格丁尼亞及波茲南3城市簽署城市合作備忘錄。

外交部將以上述與經濟部及貿協共同努力的成果為基礎,持續敦促我各駐外館長,統籌運用各部會駐外單位人力及資源,積極推動招商引資及商機發掘等工作,並擔任我國商界向外拓展的橋樑,落實駐外館處與國內共拼經濟的目標。(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