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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駐外館處108年第2季推動經貿外交成果

  • 發布時間:2019-09-20
  • 資料來源:公眾外交協調會

2019/09/20
新聞參考資料第067號

外交部及我駐外館處秉持與國內業界攜手拚經濟的精神,持續於本(108)年第2季積極推動經貿外交工作,並在爭取海外潛在採購商機、深化官方經貿交流、推動民間經貿交流、協助我國廠商海外布局及簽署經貿合作協議等方面有所成果,以維繫我國經貿發展動能。

在外交部、經濟部及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的共同努力下,本季共計協助我國企業爭取海外潛在採購商機達4.1億美元,並促成外國對我國投資商機達9.7億美元。其中我駐亞特蘭大辦事處、駐菲律賓代表處、駐泰國代表處、駐大阪辦事處、駐奈及利亞代表處、駐俄羅斯代表處、駐土耳其代表處、駐杜拜辦事處、駐巴拉圭共和國大使館及駐哥倫比亞代表處都協助促成潛在採購商機達千萬美元以上;駐新加坡代表處、駐日本代表處、駐大阪辦事處及駐瑞士代表處也都促成外國對我國投資商機達千萬美元以上。

在深化官方經貿交流方面,我駐外館處持續與各國重要經貿官員及產業領袖互動達950餘次,其中我駐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大使館、駐聖文森國大使館及駐聖露西亞大使館辦理本年5月28至31日外交部長吳釗燮訪問團赴訪當地政要,並促進我國與加勒比海邦交國情誼。另為深化合作,我方安排雙邊重要經貿官員互訪90餘次,並辦理展覽、投資及攬才說明會等經貿活動近200次。此外,駐美國代表處及駐亞特蘭大、波士頓、芝加哥、休士頓、紐約、西雅圖及邁阿密等辦事處都促成當地中央或地方議會通過友我經貿決議案共21案次。

在推動民間經貿交流方面,我駐外館處協助安排我國產業界與外國商界互訪交流達650餘次。另駐聖文森國大使館、駐俄羅斯代表處、駐加拿大代表處、駐印尼代表處、駐法國代表處、駐新加坡代表處、駐波蘭代表處、駐巴拉圭大使館、駐秘魯代表處、駐紐西蘭代表處、駐德國代表處及駐英國代表處都在本季辦理過雙邊官方次長級交流會議,促進我國與各國的經貿及產業合作,並深化我國與重要經貿夥伴的高層經貿對話機制。

在協助我國廠商海外布局方面,我駐以色列代表處、駐希臘代表處、駐越南代表處、駐汶萊代表處及駐吐瓦魯國大使館均積極協助業者赴海外設點或與當地廠商合作研發,深化我產業在全球價值鏈的聯結。

本季我駐外館處也積極協助促成我方與外國產、官、學界簽署各項經貿合作協議,包括駐波蘭代表處促成臺波簽署「刑事司法合作協定」,對臺波兩國共同打擊跨境犯罪,保障良好經貿投資環境具有重要意義;駐澳大利亞代表處及駐瓜地馬拉大使館均推動洽簽優質企業相互承認協議,有助雙邊的業者享受更快速與便捷的通關措施,增進彼此的經貿往來。

外交部將持續敦促我各駐外館處,有效運用各部會駐外人力及資源,並秉持創新思維,發掘各種潛在商機,協助擴大我國經貿能量。(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