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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泰國政府於本(10)月30日將我國納入63個低風險國家或地區名單事,外交部說明如下:

  • 發布時間:2021-10-31
  • 資料來源:亞東太平洋司

2021/10/31 

 

有關泰國政府於本(10)月30日將我國納入63個低風險國家或地區名單事,外交部說明如下:

 

泰國政府於本(10)月30日晚間更新低風險國家或地區的名單,自本(110)年11月1日起,來自包括我國在內的63個國家或地區且已接種完整劑量武漢肺炎(COVID-19)疫苗的旅客,只要符合相關條件,就可適用免隔離入境的措施。外交部對於泰國政府將我國納入上述名單的決定表示歡迎,並期盼與泰國持續就人員交流互訪與疫後復甦等共同關切的議題進行合作。

 

泰國政府先前於本月22日宣布46個低風險國家或地區的名單並未納入我國,外交部及我國駐泰國代表處接獲相關消息後,隨即接洽泰國政府相關單位進行說明。外交部亞太司副司長周啟宇在同(22)日下午約晤泰國貿易經濟辦事處代理代表馬化欣(Sunh Arunrugstichai),說明台灣防疫及疫苗接種情形,並促請泰國政府再度考慮將我國納入名單中,以共同推動恢復雙邊人員互訪與交流。我國駐泰國代表處也同步積極洽請泰國政府相關單位,敦促對台灣採取開放措施,以刺激疫後經濟復甦。

 

泰國政府在上述免隔離入境實施前,將我國納入新增低風險國家或地區名單中,不僅有助於我國與泰國累積邊境開放的經驗與互信,也有利於雙方共同為疫後經貿復甦預作準備。外交部樂見泰國政府對台灣採行相關開放措施,也感謝泰國政府對我國近期防疫成果的肯定。

 

依照目前泰國政府的規畫,適用免隔離入境措施的旅客必須於登機前在上述名單的國家或地區停留滿21天,而且已完整接種疫苗滿14天,並在抵達泰國前後進行核酸檢測,如果都呈現陰性,就可以在泰國境內自由活動。泰國政府入境免隔離措施的相關細節將公布在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網頁中(網址:https://www.boca.gov.tw/mp-1.html ),請有意前往泰國商旅的國人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