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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媒體詢問監察院糾正外交部研議改進相關法制及大使考核制度事,外交部回應如下:

  • 發布時間:2022-11-01
  • 資料來源:人事處

2022/11/01
 
有關媒體詢問監察院糾正外交部研議改進相關法制及大使考核制度事,外交部回應如下: 
 
為避免駐外人員退休(職)後滯留國外未歸情形,並使國家機密保護機制趨於完善,外交部已就法制面檢討駐外人員辦理退休(職)程序,並於本(111)年5月13日訂定「外交部職員退休(職)注意事項」。 
 
駐外人員如申請退休,應於退休生效日前6個月提出,並配合外交部人事作業先行調部。至於駐外政務人員則應於退職生效日3個月內返國,必要時向本部報告業務及交代情形。本部除將持續精進前述改善措施外,也將嚴格落實現行「國家機密保護法」對於外交部在職或退離職涉密人員之出境管制規定。 
 
此外,有關駐外常任館長考核制度,倘涉及國家安全或重大利益職務,外交部均依「涉及國家安全或重大利益公務人員特殊查核辦法」,於任用前辦理特殊查核,以落實「公務人員任用法」中,各機關應注意其公務人員品德及國家忠誠的規定,並依相關規定辦理考核(績)。因此,駐外常任館長於任用前均依規定辦理特殊查核,任職期間也均定期辦理考核,持續落實外交部人事查核及考評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