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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與加拿大間已就雙方互通航權及我在加設置辦事處事達成協議

  • 發布時間:1990-11-15
  • 資料來源:公眾外交協調會

我國與加拿大間已就雙方互通航權及我在加設置辦事處事達成協議,近期內將付諸實施。
  中、加兩國自民國五十九年十月十三日終止外交關係以來,雙方交往因我在加國無代表性機構,又缺乏宜飛航線,故雙邊關係發展頗受限制。為彌補此等缺失,中、加雙經多年之共同努力,終於本年(七十九)十月廿二日由本部北美司王司長肇元與加國駐台北貿易辦事處主任葛勵敦共同簽署有關我在加設處暨中加通航兩案之換函文件,正式完成法定手續。
  設處部分:我國駐加機構將冠以「台北經濟暨文化辦事處」名稱,並將陸續在多偷多、溫哥華、蒙特婁及渥太華等四地設置。該等機構將獲授權辦理核發簽證,提供經貿、投資服務及促進文化、教育、科技交流等事項,以便利中、加間實質關係之推展。
  通航部份:中、加雙方同意在平等、互惠原則下進行台北與溫哥華間之空運服務。然基於市場及客源不穩因素,在通航初期將由中華航空公司與加拿大國際航空公司採取利潤均霑之聯營方式經營,並先使用加航飛機開始中、加間空運聯營,但航次代碼則共同使用華航與加航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