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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獲邀參加國際民航組織大會是基於各方支持與共識

  • 發布時間:2013-09-30
  • 資料來源:公眾外交協調會

2013/09/30
第246號新聞稿
 
針對少數媒體評論對我參與國際民航組織(ICAO)仍有若干誤解,外交部特作以下說明:
 
一、我國參與ICAO大會的過程充分展現國際各方的共識與支持,不是任何單一國家可決定者:兩岸關係緩和,當有利於兩岸在國際場域的良性互動,但國際上許多國家的一致支持,也是促成我受邀與會的重要因素。除了眾多邦交國紛紛致函ICAO表達對我參與ICAO的支持外,我國受邀與會後,美國在台協會於本(102)年9月13日率先發表聲明,表示歡迎;歐盟共同外交暨安全政策高級代表艾希頓(Catherine Ashton)的發言人也於9月23日發表公開聲明,歡迎我與會,並支持臺灣實質參與對歐盟及國際利益均具重要性的多邊組織。9月24日ICAO大會首日,美國國務院再度發表聲明,歡迎我國出席ICAO大會,美國運輸部部長Anthony Foxx也於當日ICAO全會中,發言感謝會員國、觀察員及特邀貴賓(special guest)的共同參與。
 
大會期間,我駐加拿大代表處在9月26日晚間舉辦外交酒會,共計有友邦及美、加、英等友好國家20多國代表,以及ICAO官員及國際飛航相關組織等約百人出席。美國國務院主管運輸業務的副助卿Krishna Urs並致詞表示,美國欣見臺灣參與本(38)屆大會,肯定我參與有助ICAO全體成員提升飛航安全,並認同ICAO及各成員對臺灣參與所展現的彈性等。各國的公開支持,顯示ICAO邀我與會,確實是以各方之支持與共識為基礎的結果。
 
二、我國本年的待遇完全沒有被矮化:我國本年在出席的方式、層級及獲得的待遇,包括有獨立的座位及桌牌、可以參與所有會議及取得所有大會文件資料等,幾乎都與觀察員相同;由於本年大會觀察員在全會亦無法發言,因此我國以特邀貴賓與會雖無法發言,但我代表團的參與完全沒有被矮化的現象。此外,我代表團在會場與各國代表團熱烈互動,並與相關國家就民航合作議題進行雙邊會談,ICAO理事會主席也主動趨前向我團長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局長沈啟致意。我此次與會,可謂完全符合推案所設定「專業、務實、有尊嚴、有意義」參與ICAO的目標。
 
三、我國將持續爭取擴大有意義參與ICAO:我推動參與ICAO案4年多來,各方對我國有實質參與ICAO的必要,已逐漸產生共識,但對於依據ICAO相關規定成為大會觀察員則尚未達成一致看法。所以我國本年以「特邀貴賓」身分出席ICAO大會,是各方協商的共識,亦為我整體爭取有意義參與ICAO過程中重要的第一步。未來我將在此基礎上,持續爭取擴大參與ICAO其他相關會議、機制及活動。(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