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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自本(八十四)年元月四日起核發機器可判讀護照(MRP)

  • 發布時間:1995-06-12
  • 資料來源:公眾外交協調會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自本(八十四)年元月四日起核發機器可判讀護照(MRP)以來,民眾反應熱烈,申請量大增。復加以國人於七十八年首度獲發之六年效期之護照,其效期多數不滿六個月亦須換新,更造成申辦護照之熱潮。惟MRP護照係以電腦具製發,該機具之負載力有其上限,為配合出國旅遊民眾需求並兼顧該局作業負荷,該局各地護照製發單位,於一年三個旅遊旺季,包括暑假(六月十五日至七月十五日)期間皆採取彈性處理原則,除申辦新照原則上改為七個工作天及緊急提辦改為四個工作天發照外,凡現持護照效期在一年以上者,因尚符合國際間對護照預留效期六個月以上之一般要求,對於該等非屬緊急及必要之申請換發案件,將暫緩受理。
  領事事務局籲請國人體諒該局因實施電腦製作MRP護照以來,受到人員機具工作負荷量之限製,不得不採取之權宜措施,仍請惠予諒解配合。六、七月暑假旅遊旺季又將來臨,特別提醒民眾,務必預估辦理出國手續所需時間,及早向該局申辦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