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本(十三)日立法委員質疑我國MRP護照膠膜之防偽措施已遭偽變造集團成功破解事,因與事實不符,可能誤導各國對我國護照之公信力產生質疑,外交部茲說明如後:
一、 國人申報護照遺失原因繁多,「失竊」僅為其中之一部分,蓋自八十六年至八十八年,外交部共計核發MRP護照四百萬八千九百三十一本,同一期間申報遺失護照為七萬三千零九十九本,遺失佔核發護照數百分之一點八二,雖較護照制度最佳的日本高出甚多,但與美國等國遺失率相近,加上國人不重視證照保管之態度,顯示絕大多數遺失護照應均屬正常遺失;而非均遭歹徒竊取或作為犯罪工具。被破獲之冒用護照中,變造護照數量:八十六年九本、八十七年一百三十三本、八十八年六十二本。惟目前並未發現我國MRP護照有遭偽造紀錄。
二、偽變造集團實無法完全偽造我國護照真品之暗記,就本部發現之護照變造案例,不法份子變造手法大致有下列二種:(一)係將竊得之護照縫線拆除,剝開膠膜後更換護照資料頁之人像部分,再將膠膜重新予以黏回,其它部分多不觸及,惟護照資料頁上影像之色澤及人像邊緣破壞痕跡清晰可見,照片上緣之紅色變焦亂碼與原護照上膠膜無法吻合,肉眼即可辨識。(二)為以偽造之資料頁替換護照內之原有資料頁,惟紙張印紋與細微字體均與真品不符。故不法份子無法完全破解我國護照之防偽暗記,一般民眾或難以辨認,而經過專業訓練之機場查驗人員或係本部同仁均可辨識,若再輔以儀器查驗更可輕易辨識。
三、鑒於部分國人法治觀念欠缺,在厚利引誘下,確有將護照售予不法集團變造使用後再報遺失之情形,本部已自八十七年九月起將原來每個月一次提供護照遺失作廢通報資料予駐外館處與駐華機構之措施改為每個月三次,冀迅速有效遏阻遺失護照遭偽變造冒用情形。本年五月本部業將護照資料標籤頁再予以改版,加強防杜偽變造之功能,另新修正之護照條例並已增列「將護照交付他人或謊報遺失以供他人冒名使用者」之刑責。
四、本部領事事務局刻正規劃護照改版事宜,未來我國護照除將提升美觀設計及整體防偽措施外,並將改為一體成型薄型膠膜護照,亦即現行之資料標籤頁將予取消,個人資料將直接列印於護照頁上,另以薄膜型膠膜覆蓋,無法剝離,可有效防杜換貼照片或資料頁。該計劃預計於明年底完成相關設備之建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