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外交部續就國內媒體關切我駐越南代表處本年國慶酒會會場布幕事提出說明

  • 發布時間:2010-10-12
  • 資料來源:公眾外交協調會

針對國內媒體關切我駐越南代表處辦理國慶酒會會場懸掛「慶祝九十九年雙十節酒會」布幕事,外交部續就相關情形提出說明。 經查,駐越南代表處日前於酒會懸掛布幕的作法,始於民國96年民進黨執政時代,當時兩岸關係惡化,外交衝撞的結果,使我國在無邦交國家推動實質關係至為困難,越南政府在壓力下要求我方避免使用「國慶」,經我駐處據理力爭未果,我方因此暫時同意以海內外熟知的我國國慶同義詞「雙十節」取代。 我新任駐越南代表處代表黃志鵬於本(10)月6日抵任,7日即主持國慶酒會;黃代表於酒會致詞時開宗明義表示,舉辦酒會乃為慶祝中華民國國慶,並於演講中6次提及中華民國,酒會請帖亦以「慶祝雙十國慶」為由印發,越南各方致贈的慶賀花籃亦多提及「祝賀國慶」。 外交部長楊進添本月12日已電示駐越南代表處繼續交涉,並指示亞太司長李世明約見駐台北越南經濟文化辦事處主任阮伯炬,就本案向越方再度表達我政府嚴正立場。 我國與越南沒有正式外交關係,但提升雙邊實質關係一向是外交部及駐越南代表處全體同仁努力的目標,外交部籲請朝野各界、全體國人及海外僑胞、台商共同致力此項工作。(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