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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重申:我為南海諸島主權聲索國之一,在南沙太平島興建機場跑道並無政治意圖,亦無關軍事目的。

  • 發布時間:2006-01-03
  • 資料來源:公眾外交協調會

針對越南外交部上(94)年12月29日發表有關我在南沙群島的太平島興建機場跑道之聲明內容,外交部表示: 一、 不論就歷史、地理、國際法或事實而言,南沙、西沙、中沙及東沙等四群島皆為我國固有領土之一部分,我國對該四群島享有一切應有之權益。我於南沙最大島太平島長年派駐人員,且在當地原即建有簡便機場,供平日民生運補、海洋資源維護及緊急人道救援之用,無政治意圖,亦無關軍事目的,絕無意製造區域緊張情勢。外交部呼籲越方理性看待本案,勿將焦點轉移至主權爭議。 二、 我為南海諸島主權聲索國之一,基於主權獨立及相互尊重原則,反對任何挑釁行為,並支持以和平談判方式解決區域內爭端之任何做法(包括透過協商對話解決紛爭、共同開發南海資源等),俾以經濟利益取代軍事競爭,有效化解南海緊張情勢。外交部籲請東協各國政府正視我為南海諸島主權聲索國之一的事實,儘早同意我國加入「南海各方行為宣言」機制,透過和平對話之方式,以理性自制態度共謀解決之道。 外交部亞東太平洋司長李傳通已於上(94)年12月29日約晤駐台北越南經濟文化辦事處主任黃如理,除重申我方上述立場,並就越南、菲律賓及中國上年3月間簽署「在南中國海協定區域內聯合海事石油探勘三方協定」(A Tripartite Agreement for Joint Marine Seismic Undertaking in the Agreement Area in the South China Sea)未曾知會我方即將我太平島劃入探勘領域乙節表達嚴正抗議;李司長強調,此舉不僅違反「南海各方行為宣言」精神,對我亦非友善,要求越方立即提供該協議內容供我參考。外交部並於同日電請我駐越南代表處向越南政府轉達說明我方立場。(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