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針對德國國會通過決議籲請聯邦政府持續檢視評估歐盟解除對中國軍售禁令之擬議,外交部表達最正面之肯定

  • 發布時間:2004-11-05
  • 資料來源:公眾外交協調會

針對德國國會於本(九十三)年十月廿八日正式通過由執政聯盟社民黨及綠黨所提「歐盟對中華人民共和國軍售禁令」之決議案,籲請德國聯邦政府持續對歐盟解除對中國軍售案禁令續予檢視評估,中華民國外交部對德國國會此一順應民意反映民情之明智舉措,給予最正面之肯定。 在德國執政聯盟同意、基民基社聯盟反對、自民黨棄權下,德國國會多數通過該提案,向德國聯邦政府提出四點要求:一、在尊重人權及和平解決爭端之前提下,持續對歐盟解除對中國軍售禁令案續予檢視與評估,並同時致力建立歐盟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一致及具約束力之武器出口管制政策;二、在歐盟提出另一具拘束力之規則,例如修訂歐盟「武器輸出行為準則」之前,繼續維持對中國之軍售禁令,同時持續德國聯邦政府嚴格之武器輸出管制政策;三、解禁之前必須顧及下列領域之進展:(一)中國須儘速批准並落實聯合國「政治暨公民權利公約」;(二)中國須落實執行前次修憲後之人權及保障私有財產條款;(三)實質改善中國境內少數民族之自治權利;四、此外,尚須考慮如下與此決定相關之決策面:(一)大規模毀滅性武器及火箭載具材料及科技之非擴散性;(二)和平解決與台灣之爭端。 德國國會各黨團針對歐盟解除對中國軍售禁令案,雖曾有不同提案,且辯論過程仍難免各黨派門戶之見,然重要的是,執政與在野黨團均不贊成歐盟對中國解除軍售禁令,且一致呼籲要求中國改善人權,並應將之列為解禁之先決條件;而且,該提案中更特別提及中國應以和平方式解決與台灣之爭端。 中華民國外交部籲請國際社會共同正視德國國會執政聯盟所通過之此項決議案,及其所傳達之嚴正訊息,籲請歐盟繼續維持對中國軍售禁令。(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