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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積極推動加入聯合國「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

  • 發布時間:2007-04-30
  • 資料來源:公眾外交協調會

為促進我婦女權益及兩性平權,融入國際「性別主流化」潮流,並落實我人權立國之目標,外交部積極推動我國加入聯合國「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onvention on the Elimination of All Forms of Discrimination against Women,簡稱CEDAW),我政府除將遵守該公約規範外,並籲請國際社會大力支持,亦盼聯合國方面正視我全體國民參與國際人權體系之決心及期望。 我國加入「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已於2007年1月5日經立法院院會議決通過,並於同年2月9日獲總統批准並頒發加入書,完成國內法定程序。該公約規定,加入書須送交聯合國秘書長存放,始成為該公約締約方,由於我尚非聯合國會員國,外交部已透過我友邦代為向聯合國秘書長存放加入書。 台灣向致力國際參與,主動遵守包括聯合國相關公約在內之國際規範,為國際社會負責任之一員,在保障婦女權益方面並已展現具體成果,加入CEDAW將有助台灣婦女權益及地位之提昇,並將台灣之經驗與國際社會分享。 CEDAW為國際人權體制之一環,於1979年經聯合國大會通過,並於1981年9月3日正式生效,為世界各國所廣泛接受,迄今已有185個締約國。此一公約明定締約國須採取一切適當措施,推行消除歧視婦女的政策,並具體規範婦女在政治、就業及工作、家庭及個人自主等四個領域的基本權,堪稱「婦女人權法典」。(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