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有關本部98年度施政績效衡量指標事

  • 發布時間:2010-10-11
  • 資料來源:公眾外交協調會

外交部98年度施政績效50項衡量指標中,經行政院評估結果整體合格率達88%(含良好「綠燈」及合格「黃燈」),在「業務構面」無「紅燈」(績效欠佳),在「內部管理構面」僅一項被評為「紅燈」,欠佳比率為2%。   有關報載外交部遭行政院改列燈號3個項目中,「加強台美關係,並推動與美國簽署台美自由貿易協定」及「加強與歐盟關係」,兩項均經行政院改評為績效合格的「黃燈」,「落實保僑護僑措施」改評為績效不明的「白燈」,以上均非績效欠佳,而係因外交部評估標準及方式與行政院略有差異所致。   外交部施政涉及對外關係,計畫執行亦需外國政府或組織配合,方能達成目標,因此辦理業務與國內機關屬性顯有不同。此外,外交部部分業務及預算具有機密敏感性,因此外交部初核與行政院公開複核比率略有差距,未來將與行政院持續溝通,加強合理性說明。   外交部同仁秉持「尊嚴、自主、務實、靈活」的活路外交原則拓展業務,時時以同理心處理保僑、護僑,未來外交部仍將積極對外爭取國家利益及國人權益,籲請國人繼續支持外交部並不吝給予指教。(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