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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政府對菲律賓以「殺人罪」起訴「廣大興28號」漁船案涉案人員表示肯定

  • 發布時間:2014-03-18
  • 資料來源:公眾外交協調會

2014/03/18
第048號新聞稿

菲律賓司法部於本(103)年3月18日公布裁定決議書以「殺人罪」(homicide)起訴上(102)年5月9日發生的「廣大興28號」案8名菲律賓海巡署涉案人員,此外另以「妨礙司法公正罪」(obstruction of justice)起訴其中2名涉案人員。
菲律賓司法部公布的結果符合上年8月7日菲律賓國家調查局公布的調查報告,認為菲律賓海巡人員槍擊我琉球籍漁船「廣大興28號」,造成我漁民洪石成先生死亡的行為非屬正當防衛,建議將相關涉案人員以「殺人罪」及「妨礙司法公正罪」起訴。中華民國政府對菲律賓政府起訴涉案人員的決定表示肯定。
我國琉球籍漁船「廣大興28號」於上年5月9日在臺菲重疊專屬經濟海域,遭菲國公務船人員槍擊,造成漁民洪石成先生不幸身亡。我政府即向菲國提出四項嚴正要求:正式道歉、賠償損失、儘速徹查並嚴懲兇手、儘速啟動兩國漁業協議談判。
經我政府堅持與積極交涉,臺菲雙方於上年5月底完成平行合作調查,菲國家調查局於上年8月7日公布經總統艾奎諾三世核定的「廣」案調查報告,建議以「殺人罪」及「妨礙司法公正罪」起訴涉案的菲國海巡署人員;艾奎諾總統另指派「馬尼拉經濟文化辦事處」理事主席裴瑞茲於上年8月8日來華,向我政府及罹難者家屬正式道歉,並與家屬就賠償金獲致協議。
菲律賓司法部自上年8月7日公布調查報告,即依其法定程序由三名檢察官組成調查小組,進行調查起訴的工作,期間共舉行三次庭訊,外交部於上年9月9日派員陪同我方三名證人赴菲出庭作證。駐菲律賓代表處並委任菲國律師協助我方證人出庭陳述,促使調查程序能順利進行,有助菲檢察官調查證據,作成起訴的決定。
此外,為維護我漁民作業安全,臺菲迄已舉行2次「臺菲漁業會談」,達成且確認海上執法避免使用武力及暴力、建立緊急通報機制及完備迅速釋放機制等共識,並續協商簽署「臺菲漁業事務執法合作協定」。
為促菲政府確實懲兇,外交部及駐菲律賓代表處將「廣」案後續起訴涉案人員列為首要工作。我駐菲律賓代表處持續積極進洽菲國政府行政部門、國會及媒體,透過各種管道促請菲國政府儘速公正起訴涉案的海巡署人員,外交部亦多次約見菲國駐華代表,明確表達我方立場。
外交部肯定菲律賓司法單位的決定,以及依犯罪事實與證據懲兇的決心。至今為止,我政府向菲方所提出的四項要求:道歉、賠償、懲兇及召開漁業談判均已達成。中華民國政府肯定菲律賓司法部以殺人罪起訴「廣大興28號」漁船案涉案人員,使得正義得以伸張,雙方另透過臺菲漁業會談進一步保障我漁民安全。未來中華民國政府將在臺菲既有友好關係基礎上,持續發展兩國實質關係,並加強漁業合作,維護我漁民權益。(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