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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同意展延台韓包機互航

  • 發布時間:2003-02-27
  • 資料來源:公眾外交協調會


外交部長簡又新本(二十七)日表示,為舒緩台韓間的航空需求,並促進台韓雙方人員交流以利增進雙邊關係,對於雙方航空公司申請展延現行包機互航一事,擬同意延長至本(九十二)年五月底,外交部將儘速函覆交通部,以利航空公司進行相關作業。
依交通部民航局統計,國籍及韓籍航空公司自上(九十一)年十二月至本年一月間飛航台北—漢城、濟州、襄陽等地客運包機共計一五二班次,載運一六、三八一人次,其中韓籍旅客約六、○六六人次,平均承載率為六十四%,對於舒緩台韓間航空運輸,吸引外籍人士來台觀光旅遊,以及推動觀光客倍增的目的,均具正面助益。
上述台韓包機互航原訂至本年二月底止,目前雙方航空公司向交通部申請自本年三月起繼續包機飛航台韓航線,包括台北、高雄--漢城、濟州、襄陽、釜山、清州;以及漢城--花蓮等,交通部為此函詢外交部意見。
簡部長指出,台韓包機互航可增加雙方人員往來,此為促進雙邊關係發展的重要基礎,而且亦可配合推展我國觀光事業,基於此一內外因素考量,外交部同意上述包機互航展延,由於台韓兩國加強交流,符合雙方共同利益,因此盼望藉由包機展延的措施,進一步增進台韓雙方的關係。(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