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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寬「最近有SARS地區性傳播的地區」外籍人士來台簽證管制措施

  • 發布時間:2003-05-23
  • 資料來源:公眾外交協調會


依據「行政院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防治及紓困委員會」境外管制組第二十一次會議決議,自五月二十六日起有條件放寬「最近有SARS地區性傳播的地區」外籍人士來台簽證管制措施。倘因商務、依親、探病、奔喪、工作或其他緊急事由,均得查驗其無感染SARS症狀診斷證明後,依外交部核復結果,發予適當效期、停留期限之停留簽證及登機許\可。有關以觀光為事由來台之簽證申請仍暫時停止受理。
外交部將隨時依據疫情變化及世界衛生組織(WHO)發佈之疫情資訊修訂相關簽證管制措施。(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