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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推動有意義參與聯合國體系的具體進展

  • 發布時間:2011-09-16
  • 資料來源:公眾外交協調會

政府推動有意義參與聯合國體系的具體進展

文號:290 日期:2011-9-9

有關外界批評政府有意義參與聯合國體系策略至今未有具體進展並指稱「入聯停擺」事並非事實,外交部特說明立場如下,以正視聽:

政府於民國82年起推動參與聯合國案,過去皆洽請友邦為我國在聯合國大會提案,並以爭取參與聯合國為目標。但因受限於國際客觀情勢,友邦的提案均無法列入議程,獲聯合國大會審議,年復一年,不僅使國人感到挫折,亦使國際友人不無質疑,反損害我國實質參與聯合國專門機構的機會與支持動能。

97年5月馬總統上任後推動「活路外交」,在參與聯合國的大方向及基本目標不變下,以有意義參與聯合國體系為切入點,並調整推案策略,洽請友邦在聯合國大會為我國發聲,傳達我國盼爭取參與功能性聯合國專門機構的訴求。此務實、理性的作法廣獲國際社會的正面回應與肯定,並已獲致實際成果。

茲說明近3年來我推案的進展如下:

●國際肯定:政府於97年9月首度提出爭取有意義參與聯合國專門機構的訴求,當年美國、歐盟、英國及日本等主要國家於9、10月聯合國大會開議期間或其後曾在不同場合公開表達支持;另新加坡外長及紐西蘭駐聯合國常任代表更在聯合國大會總辯論演說時表示樂見台海兩岸情勢趨於緩和,並鼓勵兩岸繼續對話。

●以「臺北聯絡點」名義加入WHO下的IHR:98年元月「世界衛生組織」(WHO)接納我國參與其下的「國際衛生條例」(IHR)執行網絡,使我國成為全球重大緊急公衛事件通報及防治體系的一員,我國設立「IHR臺北聯絡點」與WHO建立直接且經常性的通聯,至今已超過250次。

●以觀察員身分出席歷12年推案今始得入之WHA:98年5月我衛生署長首度受到WHO幹事長邀請,以觀察員身分率團出席「世界衛生大會」(WHA)並發表演說,此乃我國自1971年退出聯合國以來,首度正式參加的聯合國體系相關會議。美國、歐盟(由當時輪值主席國捷克代表)、日本、布吉納法索、聖多美普林西比、摩納哥等國皆於WHA會中發言歡迎我國與會。此外,自98年至今,我衛生專家已參加25場WHO舉辦的技術性會議。

●重要國家民意之支持:98年9月政府進一步宣布將爭取以觀察員身分參與「國際民航組織」(ICAO)和「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UNFCCC)作為現階段推動參與聯合國體系的優先目標。此一訴求已獲得諸多重要區域或國家之立法部門以通過友我決議案等方式表達支持,包括歐洲議會、亞太國會議員聯合會(APPU)、太平洋島國議會協會(APIL)、中美洲議會,以及美國【眾議院、參議院外交委員會、美國中西部議會協會、全美州政府協會東區會議,以及達30個州的州議會或州政府】、澳大利亞、愛爾蘭、巴西等主要國家以及聖文森、帛琉、巴拿馬、尼加拉瓜等我友邦的民意機構。

●加入CANSO:在ICAO案的推動過程中,交通部民航局飛航服務總台獲國際友人引介,已於本年1月加入「民用飛航服務組織」(CANSO)成為其正式會員,並於6月組團出席CANSO亞太大會。

●獲納入UNFCCC正式報告:UNFCCC第34屆「附屬履行機構」(SBI)會議於本年6月8日在德國波昂舉行有關「加強觀察員組織參與」研討會,會後主席報告二度提及「有關『中華台北機構』(an agency of Chinese Taipei)參與UNFCCC公約之提議」。此為UNFCCC官方文書首次登載我擬申請參與公約事,頗具意義。

●另與聯合國專門機構之聯繫、互動、參與專業會議等,年來已逾50起。

上述僅列舉政府在推動有意義參與聯合國體系案之若干具體成果,足以證明我務實、理性的策略遠較過去奏效,已逐步爭取到建立與聯合國體系的實質聯繫,真正落實參與聯合國的目標。(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