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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感謝歐洲議會繼續維持對中國軍售禁令決議文

  • 發布時間:2003-12-18
  • 資料來源:公眾外交協調會

歐洲議會在歐洲當地時間十八日中午十二時四十分(台北時間十八日下午七時四十分)以壓倒性多數(出席434人,支持373票,反對32票,棄權29票)通過呼籲歐盟理事會及各會員國繼續維持歐盟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之武器禁運政策,並勿降低現行國內有關前述武器交易之限制。中華民國外交部認為此項決議對台海及亞太區域具有特殊的安全與政治意涵,感謝歐洲議會堅持以和平手段解決台海安全議題之堅定立場。

歐洲議會通過此項決議文具有下列三項重要意義:
第一、 「和平解決」及「透過對話」來解決台海問題,已經是國際共 識,盼望北京當局能夠重視世界各國要求中國撤除部署在鄰接台海沿岸各省之飛彈。同時,這也顯示了歐洲議會對以和平手段解決台灣議題之堅定立場。
第二、 歐盟已經瞭解中國對台灣的軍事威脅,已經威脅到台海以及鄰近地區之安全,如果目前解除對中國武器禁運係一錯誤時機(the wrong time)。因此歐洲議會才會呼籲理事會及各會員國繼續維持歐盟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之武器禁運政策,並勿降低現行國內有關前述武器交易之限制。
第三、 中國必須改善其人權及法治狀況,才是符合現今國際潮流的作法,決議文中強調中國必須在人權及法治問題上有重大改善,才會考慮解除禁運。中國不應該在發展經濟的同時,又無視於重視人權的普世價值存在。

簡部長對於歐洲議會關切台海安全及強調透過對話與和平方式解決台海問題,表示誠摯的感謝,也期盼歐盟會員國能體認民意趨向,積極落實推動提昇與我國的各項關係。(E)
二00三年十二月十八日歐洲議會通過持續維持對中國軍售禁令聯合決議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