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外交部說明台日第15次漁業會談情形

  • 發布時間:2005-07-29
  • 資料來源:公眾外交協調會

台日第15次漁業會談已於本(94)年7月29日在日本東京大倉飯店舉行。上述會談從29日上午9時30分開始,至同(29)日下午5時30分左右結束。我方代表團係由我國亞東關係協會秘書長羅坤燦率團,循以往亞協-交協對話協商之既定架構及模式,赴日與日本交流協會相當層級人員進行會談。我駐日代表許世楷及日本交流協會理事長高橋雅二曾於會中致詞。有關漁務細節之諮商,係由我漁業署副署長沙志一與日方對話協商。雙方曾就漁業架構及資源養護問題坦誠進行協商。我代表團將於明(30)日上午搭機返國。 我代表團在上述會談中業經遵照行政院謝院長於7月26日下午跨部會會議中所作指示,即守住主權底線、兼顧國家利益與漁民權益,自會談開始即重申我對釣魚台列嶼擁有主權之一貫嚴正立場,並在會中為我漁民爭取最大之合法作業權益,促請日方共同解決我漁民所關切之若干問題。我團明確指出,我漁船依據國際法有權在日本領海進行無害通過,在日本專屬經濟海域享有自由航行權,在我劃定之暫定執法線內對我漁民擁有管轄權,請日方予以尊重,並要求日方給予我漁船緊急避難之協助。同時亦表明誠意,盼與日方就漁業問題以和平理性之會談方式務實協商,俾解決相關爭議。 日方則在會談中堅持日本對所謂「尖閣群島」(即我國之釣魚臺列嶼)擁有主權,籲請我方尊重日本所劃之「中間線」,請我船隻勿跨越該中間線進入日本之海域及領海作業,並抗議我國以軍艦護漁及海巡署船艦於本年七月間二度「侵犯日本領海」云。對於日方此項說法,我方已予以嚴正反駁。 台日雙方之漁業問題,有其歷史淵源,牽涉甚廣,極為複雜,不僅牽涉兩國主權之爭議,並且涉及雙方經濟海域重疊、漁業管理、漁業秩序、捕魚範圍、種類、數量及海洋資源保育等種種複雜問題,雙方擬以一次談判即解決複雜之爭議,實非易事。台日雙方在此次會議中,雖曾本諸善意就雙方關切之多項實質問題交換意見,並就若干提案進行深入及坦誠之諮商及討論,但因雙方主張仍有差距,涉及甚廣,以致未能獲致共識,惟討論及談判之氣氛坦誠友好,雙方距離無疑已較前縮短,並協議將繼續諮商及溝通,以尋求台日漁業問題之妥善處理及解決。 事實上,雙方在此次會談中,亦已獲致若干實質上之具體進展,其中比較顯著之事項如下: (1) 我方已向日方提議由雙方於會後成立「台日漁業工作小組」(Working Group),設置日後經常性協商機制,以處理緊急事故或緊急救難之協助等,日方對此項提議已有正面回應,認為原則可行,並願於會後協商成立上述工作小組。 (2) 雙方亦已就共同推動台日漁業業者交流及協商對話事宜獲致共識,相關具體作法及交流時程等將進一步磋商,再據以推動。 (3) 為繼續謀求台日漁業問題之解決,雙方決定第16次台日漁業會談於明年三月間在台北舉行。另上述台日漁業工作小組會議將每三個月舉行一次。 (4) 雙方今後並將繼續針對我漁船緊急避難所需之經濟擔保、無害通過及專屬經濟海域自由航行權等實質議題,由上述台日漁業工作小組適時繼續進行諮商及深入研討,以期經由充分之交流與溝通,建構漁業及海洋資源保育之新機制。 除此以外,我代表團亦曾在會談中向日方表達,在雙方未獲協議之前,仍應維持原有漁業秩序,亦即我將持續在暫定執法線以西海域進行護漁行動。今後我將鼓勵我相關作業漁船架設VMS系統,並促請日方尊重我暫定執法線及相互自制。 鑒於台日關係密切友好,今後雙方處理有關問題,實宜自台日整體關係通盤考量,台日友好關係不應因漁業問題而受到影響。我代表團在會中亦呼籲日方,雙方應凝聚智慧、發揮創意、考慮海洋資源之永續發展,以擴大合作方式化解相關爭議。(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