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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對吳憶樺監護權爭議案之立場

  • 發布時間:2001-08-01
  • 資料來源:公眾外交協調會


關於五歲男童吳憶樺之中巴(西)親屬爭取其監護權,邇來我國及巴西媒體仍陸續報導,而巴西聯邦共和國政府發言人並就該案發表言論乙事,中華民國外交部茲重申立場,即該案係一跨國性之民事司法案件,事涉吳童之家庭問題以及我國與巴西之相關法律規定,在保護吳童及尊重司法獨立之前提及原則下,本部願繼續提供吳童中巴(西)親屬必要之行政協助及諮詢。巴西外交部日前發表之書面聲明中亦認為該案為一司法及民事案件。倘吳童中巴(西)親屬無法經由協商獲致解決,則宜循法律途徑處理,避免政治或其他外力之介入,使此一民事案件複雜化,並對吳童身心造成傷害。本部期盼真正關心該案之各界人士及團體均能理性處理此事,勿做情緒化反應,讓該民事案件能在最符合吳童利益之情況下儘快獲致圓滿解決。

另外,本部自本(九十)年四月中旬接獲我駐巴西代表處有關該案之報告以來,即密切注意並關切該案發展,曾主動多次與吳童在台親屬聯繫,告知該案在巴西發展情形及吳童前持用外國護照在台停留所應注意事項,同時透過我駐處與吳童在巴西之親友溝通,另亦屢向雙方家屬表示倘渠等有意願協商,本部願提供溝通管道並予促成。五月上旬本部接獲巴西駐華商務辦事處轉來巴西地方法院有關該案之裁定書後,即函請我司法院研議並已將研議意見函復該處轉請巴西政府參考;六月下旬吳童巴西籍外婆Rosa Ergui、姨父Adir Ferreira與巴西環球電視台記者等來台探視吳童並與吳家會晤,在協商吳童教養等相關事宜時,本部亦曾派員提供傳譯等服務,並向中巴(西)親屬當面表達本部之關切以及希望雙方能進一步溝通,以和解為貴之立場。本部今後仍將秉持一貫合乎情、理、法之立場處理該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