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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協助我駐菲律賓代表處加速處理累積之菲勞來華簽證申請案

  • 發布時間:1993-04-13
  • 資料來源:公眾外交協調會

為協助我駐菲律賓代表處加速處理累積之菲勞來華簽證申請案,本部領事事劮局即將派遣業相關人員前往該處緊急支援處理。
  查本部為便利國內廠商(個人)引進外籍勞工(女佣、監護士),業已自三月一日起簡化國內文件驗證程序,即:勞動契約只需經地方法院公(認)證後,另備勞委會核准函、健康證明、警察紀錄證明,我駐外單位便可據以核發外勞居留簽證,毋須再經本部之驗證。此辦法實施後,對國內申請人時間、金錢之節省,確多助益。惟三月一日以前之申請者,因其中勞動契約未經我地方法院公證,故無法逕按新的簡化程序辦理,而仍需我駐菲代表處之驗證。我駐菲代表處領務組限於人力,雖已全面動員,但仍無法立即處理前述約三千件之申請案,致引起國內各方之關切。本部此狀況甚為重視,現已決定由領事事務局立即派遣三名業務相關人員,前往該處協助處理,希望能於兩週內解決當前之問題,俾利外籍勞工之順利引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