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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重申釣魚臺列嶼為中華民國固有領土

  • 發布時間:2012-09-28
  • 資料來源:公眾外交協調會

關於日本首相野田佳彥於台北時間9月27日上午在聯合國大會演說時,提及「依據國際法和平解決領土紛爭」,並於演說後記者會中宣稱釣魚臺列嶼為日本固有領土事,外交部再次重申:

一、釣魚臺列嶼是中華民國固有領土、臺灣附屬島嶼,其行政區劃屬宜蘭縣頭城鎮大溪里,周邊水域為我漁民傳統漁場。無論從地理、地質、歷史、使用及國際法觀點而論,釣魚臺列嶼主權屬於中華民國,不容置疑。釣魚臺列嶼既為我固有領土,我政府自有責任維護其主權不受侵犯。

二、日本政府在清末甲午戰爭戰勝後趁機兼併釣魚臺列嶼,是違反國際法的侵略行為,而當時日本的侵占行動並未依規定經過天皇發布敕令昭告世界,外界並不知悉,此一「竊占」行為,在國際法上「自始無效」。現日本政府無視歷史事實與國際法規範,執意完成釣魚臺列嶼中三島嶼之「國有化」,此舉不僅嚴重侵害我國領土主權、傷害台日長久以來之合作關係、激化東亞地區的緊張情勢,更傷害我國人民對日本的友好感情。日本此片面非法舉措,我政府一概不予承認,中華民國擁有釣魚臺列嶼主權的事實絲毫不受改變。

三、日本一再聲稱釣魚臺列嶼不存在主權問題,並採取片面非法的作為,徒使區域的緊張情勢升高,此正與野田首相「單方面動用武力或威嚇以實現其片面主張之舉,不符聯合國憲章精神」的說法相違背。

四、馬總統提出的「東海和平倡議」,其精神與聯合國憲章相符合,即在呼籲相關各方自我克制,不升高對立行動;擱置爭議,不放棄對話溝通;遵守國際法,以和平方式處理爭端,並以對話取代對抗、以協商擱置爭議,積極維護東亞和平與繁榮,共同合作開發東海資源。日方應正視對釣魚臺列嶼有不同主權立場而產生爭議的事實,回應我政府所提出之「東海和平倡議」,與相關各方共同擱置爭議,以理性和平的對話,維護區域和平,共同開發東海資源。

五、釣魚臺列嶼附近水域自清朝以來,即為我漁民傳統漁場,已有百餘年。我漁民在該水域的正當捕漁權利不容侵犯,我國政府也會全力維護我國漁民捕魚的合法權益。日本應向我展現善意與誠意,認真尊重我漁民在釣魚臺水域合法作業的權益。

六、我政府維護釣魚臺列嶼主權立場堅定,寸步不讓。政府並籲請全民不分朝野,不分黨派,上下一心,共同努力維護釣魚臺列嶼主權。(E)

文號: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