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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週內又增一國:免(落)簽已達124

  • 發布時間:2011-10-11
  • 資料來源:公眾外交協調會

一週內又增一國:免(落)簽已達124

文號:340 日期:2011-10-9

中華民國政府與布吉納法索政府雙方同意,兩國相互給予持外交或公務護照人士90天效期之免簽證入境待遇,並相互給予持普通護照人士180天效期、多次入 境、免簽證費之簽證待遇,另持中華民國普通護照之國人赴布吉納法索享有停留7至30天效期、單次入境、免簽證費之落地簽證待遇。
布吉納法索總統龔保雷此次應邀率團訪華慶祝我建國100年國慶活動,布國政府宣布同意予我國人免落簽待遇此一祝賀禮物,格外具有意義。布吉納法索將成為第 124個給予我國人免簽或落地簽證待遇的國家或地區,此係日前甫宣布的荷蘭海外6屬地予我免簽待遇後,一週之內又增一免落簽國的好消息。
替國人爭取最大利益向為外交部重要工作,鑒於我國人赴歐洲已享有免簽證待遇,布國予我國人免落簽待遇後,將增加我國人赴歐旅行轉赴布國之便利,亦將使我與布國觀光旅遊、貿易洽商、學術交流等活動更加密切。 (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