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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對於我國民身分證易遭變造致不法集團非法取得並利用我國護照事極為重視並將研議改進

  • 發布時間:2003-03-07
  • 資料來源:公眾外交協調會


美國在台協會等七國駐台代表最近針對我國國民身分證及護照遭不法集團非法用以走私人蛇情形向外交部表達關切稱,經由非法途徑包括購買護照加以變造(例如:換貼相片)或以變造之國民身分證申獲護照等不法情事已影響我國人在海外之旅遊權益。前述七國駐台代表雖然對我國去年十月所發行防偽功\能良好之新版護照及打擊不法等相關作為表示肯定,但為更有效遏止不法,渠等提出下述具體建議,盼外交部優予考慮:(一)提昇國民身分證防偽設計功\能;(二)第一次申請護照時,申請人應親自辦理;(三)敦請司法機關對此類非法嚴予追究。
外交部非常重視上述七國駐台代表的關切及建議,並提出說明如下:
一、 關於第一項建議,內政部已積極研議修改相關法規以解決換發國民身分證按捺指紋問題,如有結論,內政部將儘速換發具高度防偽功\能之新版身分證。
二、 關於第二項建議,以往外交部為便民考量,除由本人親自申請護照外,亦可委託親友、旅行社代辦。雖然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已加強審核護照申請案件,但在無法完全當面查核人別的情形下,持變造之國民身分證申獲護照之案例尚不易完全杜絕。外交部為根本解決冒領護照問題,已自上(九十一)年九月起著手研議「首次申請護照者須親自申辦」之可行性,並將視評估結果適時辦理。
三、 關於第三項建議:為了以較重刑度嚇阻意圖以此不法途逕謀利者,外交部於八十九年五月二十一日修正護照條例時,對於偽變造國民身分證以供申請護照及偽造、變造護照等增定處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五十萬元以下之罰金之刑事處罰條文,此外,外交部本年將再研議修正護照條例,對於上述不法行為之未遂犯,增訂處罰條款,俾使心存僥倖之不法之徒,受到應有之制裁。除此,外交部將續洽請司法機關配合嚴予追究此類不法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