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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籍漁船「福星六號」涉嫌載運大陸客偷渡入境美國案獲判無罪,外交部將繼續提供必要協助

  • 發布時間:2003-04-04
  • 資料來源:公眾外交協調會


  美國洛杉磯地方法院本(九十二)年三月卅一日開庭審理我基隆籍漁船「福星六號」涉嫌載運大陸人民偷渡美國案,結果法官以檢方提出的證據不足為由,宣判涉案的船長王金印及輪機長郭金龍無罪。外交部接獲上述訊息後,立刻告知「福星六號」的船東,並請他轉告王船長及郭輪機長的家屬。
「福星六號」漁船是在去年五月廿一日於美國加州外海被美海岸防衛隊發現,當時船上十名大陸漁工均已偷渡上岸,美方以王船長等涉嫌協助偷渡為由將他們羈押候審,王船長等則聲稱係遭大陸漁工之劫持;其間外交部曾多次洽請美方司法單位公平審理,並洽請美法庭指派通曉國台語及具漁業常識的翻譯,盡力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除此之外,我駐洛杉磯辦事處亦曾多次派員前往探視,並隨時將有關本案審理之進展報回外交部轉告船東及家屬。
王船長等二人將由美移民局安排離境事宜,外交部將繼續提供相關協助,以確保我旅外國人應有之權利。(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