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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處理「振佶榮號」漁船案相關情形

  • 發布時間:2011-01-16
  • 資料來源:公眾外交協調會

高雄市籍漁船「振佶榮號」日前於印度洋公海海域失去聯絡,船上有我國籍船長、管輪2人及13名印尼籍漁工。外交部自1月11日傍晚接獲通報後立即展開協助搜救作業,除指示我駐印度、駐印尼2代表處洽請駐在國提供搜尋救援外,並聯繫家屬及協調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共同因應。 「振佶榮號」案發時地點位印度本土與Nicobar群島間之公海海域,其後該船雖朝印尼方向行駛,惟仍因離岸有極大之距離,是以搜救有其困難;我與印尼雖無邦交,惟在駐印尼代表處聯繫下已獲印尼國搜中心、國軍及海軍最高層、海洋事務暨漁業部長及亞齊省長等表示將配合協助。 事發後國內相關各界紛對「振佶榮號」情況表達關切,高雄市陳市長亦曾於1月14日致電外交部楊部長,楊部長並3度向陳市長復告外交部處理情形。外交部楊部長亦曾數度聯絡我駐印尼代表處瞭解最新搜救情況並指示洽請印尼政府提供協助,印尼軍方亦同意配合設法掌握該船行蹤、派遣機艦協助搜尋。 「振佶榮號」於1月14日下午在印尼蘇門答臘西北離岸30餘浬處失去船位衛星訊號,據印尼政府所派飛機之空中觀察所得,「振佶榮號」似遭破壞、船身進水傾斜且船上無人員跡象,印尼艦艇且已駛往「振佶榮號」所在水域,我駐印尼代表處人員亦已在亞齊就地進行協處。 我駐印尼代表處亦已續請印尼軍警於鄰近海域及陸地搜尋我2名國人及13名印尼籍漁工下落。 漁民海上作業極為辛勞,近年來我國遠洋漁船大量僱用外籍漁工,雖可彌補勞動力之不足,惟亦時常發生海上急難事件,外交部在內之我國內相關單位、駐外館處雖積極協調相關各國進行救助,惟急難事件之結果仍常造成家屬之焦慮、傷痛及船東之損失,外交部感同身受。外交部在處理類似案件時發現事先之防範遠重於事後之救援,相關之外國政府為處理我漁船急難救助案件常需投注極大之人力與經費,因此外交部呼籲有關機關及業界共同研商設法採取具體措施避免或減少此類漁船急難事件之發生。(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