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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馬(馬來西亞)簽訂避免所得稅雙重課稅協定第三回合會談於八十年二月廿五日至廿八日在吉隆坡舉行

  • 發布時間:1991-03-01
  • 資料來源:公眾外交協調會

中馬(馬來西亞)簽訂避免所得稅雙重課稅協定第三回合會談於八十年二月廿五日至廿八日在吉隆坡舉行。我方由駐馬來西亞殷代表惟良率團參加,團員包括財政部賦稅署王署長政一及相關部會官員;馬方代表團由馬駐華陳副代表德泉擔任團長,率該國有關官員與會。
  會談期間氣氛融洽,雙方曾充分交換意見,並就協定形式及多項實質內容達成協議。惟對少數條款意見尚難一致。雙方同意基於互信友好之原則於本四、五年間在台北繼續磋商解決。
  中馬兩國雖無外交關係,惟實質關係良好,雙方經貿投資關係十分密切。一九九○年中馬雙邊貿易額已達廿一億六百六十萬美元。同年我在馬國投資總額達二十三億五千三百萬美元。居該年外人投資第一位。中馬兩國政府為進一步促進兩國實質關係,除正洽商簽訂避免所得稅雙重課稅協定外,並將繼續循各種途徑增進雙方各種關係之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