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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與以色列簽署「臺以駕照相互承認與換發協定」,提升兩國人民交流互訪生活便利

  • 發布時間:2020-08-24
  • 資料來源:亞西及非洲司

2020/08/24
第178號新聞稿

外交部於本(109)年8月24日舉辦「臺以駕照相互承認與換發協定」(下稱「駕照協定」)簽署儀式,由常務次長曹立傑主持,我國駐以色列代表張國葆及以色列駐臺代表柯思畢(Omer Caspi)以視訊連線方式分別代表兩國政府進行異地簽署。我國交通部路政司長陳文瑞及以色列交通與道路安全部證照司長Efi Rozen等人與會觀禮。在「駕照協定」簽署後,臺以雙邊免試換照措施預計可於本年9月15日正式啟動上路。

曹次長指出,「駕照協定」是我國與以色列繼本年6月簽署「教育、青年、體育合作執行協議」後,本年內簽署的第二個協定,除了彰顯雙方積極合作的善意,相信並期許兩國人民的情誼能藉此進一步深化。柯思畢代表則表示,上(108)年臺以互訪人數成長20%,雙方往來密切,儘管目前受到武漢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但「駕照協定」的簽署象徵兩國關係穩健發展,並可望為後疫情時期的臺以雙邊交流合作奠定更堅實的基礎。

以色列是繼約旦、巴林、史瓦帝尼、南非(9省)及沙烏地阿拉伯之後,第6個與我國相互實施免試申換駕照的亞非地區國家。日後赴以色列的國人及旅居當地僑民將可依據「駕照協定」的規定使用我國駕照申換當地駕照,實質提升生活便利,也是我國政府持續強化便民措施的具體實踐。

我國與以色列雙邊關係密切友好,雙方在經貿、科技、醫衛或觀光等領域均互動頻繁;外交部相信藉由「駕照協定」的簽署,除能進一步便利兩國民眾交流互訪外,也充分展現臺以雙方致力發展互利互惠實質關係的成果。

依據「駕照協定」,我國或以色列駕照持有人毋須通過筆試及路考即可申請換發以色列或我國駕照,但雙方仍須遵守對方國內相關法規。有關免試換照的最新消息及相關資訊,均公布於外交部網站「全球免試申換駕照專區」(https://reurl.cc/pymxRx) ,歡迎民眾查詢利用。(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