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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單位主管例行新聞說明會紀要---領務局

  • 發布時間:2014-04-14
  • 資料來源:公眾外交協調會

※ 單位主管新聞說明會紀要:
一、時 間:103年4月10日(星期四)上午10時30分
二、地 點:外交部一樓新聞中心
三、主持人:公眾外交協調會執行長兼外交部發言人高安
四、出席者:領事事務局局長龔中誠

※領事事務局局長龔中誠報告:
一、外交部呼籲國人妥善保管護照,以防杜護照遭不法使用
日前馬來西亞航空失聯班機發生兩名旅客冒名持他國遺失護照登機情事,引起各國政府關注遺失護照管理問題。據統計我國護照報失比率與主要國家相較,並無特別異常:過去10年來我國護照報失量每年均約2萬餘本,惟自外交部於97年12月29日發行晶片護照以來,報失比率已自97年的2.76%,逐年下降至102年的1.51%。由於我國目前已獲135個國家或地區給予免簽證等便利待遇,故我國護照已成為不法集團高度覬覦的目標。為防杜遺失護照遭不法使用,外交部呼籲國人妥善保管護照,在國外旅遊時,尤其在車站、機場、地鐵及觀光景點等人潮較多的公共場所均需特別提高警覺,提防護照遭竊或被搶。
萬一護照遺失或被竊,如在國內,請就近向警察分局報失;如在國外,請先向當地警察機關報失,並向鄰近駐外館處備案。護照一經報失後,外交部即註銷該本護照,即使該護照報失後立即尋獲,仍視為遺失,不得再使用。
對於近日報載某不法人士持電腦合成相片冒領國民身分證後,再申領護照並冒用出境情事,外交部提醒民眾,偽造、變造護照或將護照交付他人冒名使用者均將負相關刑責。外交部與內政部所屬的戶政司、各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戶政事務所、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國境事務大隊及警政署刑事警察局等相關部會單位將持續加強合作,以共同打擊犯罪。
二、外交部呼籲民眾倘需申辦護照,仍請至領事事務局或南部、中部、東部及雲嘉南四辦事處申辦
外交部秉持為民服務精神,自民國87年起責成臺灣桃園國際機場辦事處兼具該部「旅外國人急難救助聯繫中心」,主要業務為全年24小時無休協助旅外國人處理急難救助事件,核發外籍人士入境落地簽證,及因應國人急需出國處理親友喪事、重傷或急重病等急難事件而協助趕製護照。由於該處位於機場管制區內,並非「護照條例施行細則」所定的國內護照申辦地點,外交部呼籲民眾倘有申請護照的需求,仍請至領事事務局或南部、中部、東部及雲嘉南四辦事處申辦。
三、提醒民眾規劃出國行程時,需考量自身健康狀態並辦妥相關保險
近來發生數起國人旅外因故緊急送醫,衍生龐大醫療費用,因當事人未作投保以致造成沈重負擔。
鑒於國外醫療費用昂貴,呼籲國人出國前應辦妥旅遊平安、海外醫療及國外旅遊加值型保險(包含急難救助及緊急醫療轉送服務),以防萬一。
四、國人前往免簽證國家應注意相關入境規定
部分國人不諳外情以致前往適用免簽證待遇的國家旅遊時,由於應備文件不齊全等因素,遭受拒絕入境遣返,102年共發生158件類似案件,相較於98年(109件)增加45%。外交部提醒國人前往適用免簽證待遇的國家旅遊,應事先瞭解並遵守目的國入境規定,備妥回程或續程機票、旅館訂房紀錄,擬造訪的親友姓名、地址及電話,停留期間用於支付生活所需費用的財力證明(如銀行存款證明)等,以利入境國移民官員審查。
五、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同意新北市政府自103年4月1日起至本年9月30日止試辦為首次申請護照的民眾代送件、代領照服務事
新北市政府自本(103)年4月1日起為首次申請護照並赴戶政事務所辦理人別確認的申請人代送件、代領照的服務,即首次申請護照民眾赴新北市各戶政事務所辦理人別確認後,可由該戶政事務所將護照申請件送至該府民政局,嗣由民政局比照旅行業者代辦護照方式代申請人向外交部領事事務局遞件申辦並領取護照。
該措施開辦後,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已於4月2日接獲由新北市政府民政局代送至領務局的申請件,至昨(4月9)日止共有949件,目前運作情形良好。該措施將試辦至本年9月30日止,試辦期滿後再行檢討各項細節及續辦與否。

六、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民眾洽公領務大廳空間的相關改進作法
領事事務局作為外交部服務民眾的第一線,對於便民及提供民眾一個舒適的洽公空間,向為領務局工作及行政的重點。然臺北市都會區寸土寸金,一個地點適中、交通方便、周邊公共設施充足便利的辦公地點尋覓不易。領務局除積極遴覓適當地點外,更盡力在現有的辦公空間及環境中,努力改善民眾洽公環境,例如:
(一)本年領務局將配合內政部建築研究所「節能綠建築」的計畫,動工改善辦公室內部的裝潢及設施,除了節省能源外,並期能進一步改善室內空氣品質;
(二)將配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改善公共空間空氣品質計畫,撥款購買相關空氣品質監測設備,並派員受訓取得專有執照,未來將能隨時監測領務局室內,特別是民眾洽公區域的空氣品質,避免人潮過多致二氧化碳濃度升高,造成洽公民眾的不適。
(三)為了服務攜帶嬰幼兒的女性洽公民眾,領務局已經在三樓大廳開闢專門空間作為「集哺乳室」,以利婦女哺乳及照顧幼兒;另設置「博愛櫃檯」,以提供行動不便者、老年申請人及攜帶幼兒的父母一個快速便捷的申請環境。
(四)因常有民眾不瞭解申辦護照的地點,而到外交 部(凱達格蘭大道)洽詢。有鑑於此,領務局已向臺北市政府申請在外交部與領務局之間,亦即中山信義路口、中山仁愛路口及中山濟南路口,加掛三處供車輛及行人辨識的方向指示牌,以便利步行或自行開車、騎車前往領務局洽公的民眾。

※公眾外交協調會執行長兼外交部發言人高安答詢:
一、請問臺菲漁業會談是否舉行?有否具體進展?(日本共同通信社柯淑齡小姐)
答:(1)臺菲漁業會談已舉行;(2)會談有具體進展,包括相關機制之落實與制度化均達成共識;(3)臺菲雙方仍有少部分議題需進一步協商,如菲方盼透過會談完成後,能使我國漁船遵守相關規範,勿進入其領海。我方亦重視菲方之關切,將轉請相關主管機關研商。我方亦將盡全力持續與菲方磋商。(4)事實上,自上(102)年6月14日舉行第一次臺菲漁業會談,雙方達成相關共識,包括避免使用武力、暴力,建立通報機制,快速釋放機制及相關海上執法之合作機制,以建立漁業作業秩序及保障雙方漁業作業安全。(5)該等相關機制亦已在運作中,上年發生我蔡田號膠筏事件,菲國即依相關機制迅速釋放蔡波先生。
二、馬總統與美國華府智庫戰略暨國際研究中心於昨日進行視訊會議,請問美方對此事的看法為何?(旺報張國威先生)
答:馬總統應美國華府智庫戰略暨國際研究中心(CSIS)邀請,於昨(9)日在總統府與美國重要政、學界人士舉行視訊會議,除位於華府之該中心與臺北兩地的連線外,我駐美代表處、駐美各辦事處及歐洲地區部分館處亦配合邀請轄區內政、學、僑界重要人士同步收視本次視訊會議並於會後舉行座談會,因時差關係,會中美方各界重要人士亦發表談話及提問。部分歐洲館處亦將於適當時機提供本次視訊會議完整內容及相關資料予各界參考。此次視訊會議使國外各界能夠更深入瞭解我國致力區域和平努力及區域經濟整合,並彰顯中華民國及美國長期堅定的友誼與緊密的合作關係。
三、本年係《臺灣關係法》35周年紀念,請問外交部對《臺灣關係法》未來期待為何?(VOA張永泰先生)
答:(1)本(4月10)日適逢《臺灣關係法》35周年。近期內美國國務院亞太助理國務卿羅素(Daniel Russel)及國務院亞太副助理國務卿梅健華(Kin Moy)分別於參、眾兩院相關聽證會上強調臺美關係的重要及緊密友好。(2)馬總統於昨日視訊會議針對《臺灣關係法》也特別強調,目前臺美關係為過去35年來的最佳狀態。(3)事實上,《臺灣關係法》為臺美間的雙邊互動與交流合作以及區域安全等各層面,提供良好基礎,我亦盼在此堅實的基礎上,臺美雙邊關係持續向前推展。(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