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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單位主管例行新聞說明會紀要---北美司

  • 發布時間:2014-06-09
  • 資料來源:公眾外交協調會

※ 單位主管新聞說明會紀要:
一、時 間:103年6月3日(星期二)上午10時30分
二、地 點:外交部一樓新聞中心
三、主持人:公眾外交協調會執行長兼外交部發言人高安
四、出席者:北美司司長謝武樵

※北美司司長謝武樵報告:
一、「臺灣關係法」立法35週年紀念活動
(一)美國智庫研討會:自本(103)年初迄今,在美辦理之紀念「臺灣關係法」(TRA)立法35週年重要活動,除先前已向各位說明之美國國會參議院、眾議院之聽證會、相關法案、決議、聯名函、國會聲明及紀念酒會外,本年3月至5月,美國重要智庫包括「傳統基金會」、「卡內基國際和平基金會」、「布魯金斯研究院」、「戰略及國際研究中心」(CSIS)、「新美國安全中心」(CNAS)、史丹福大學「民主發展暨法治中心」與「威爾遜國際學人中心」等為紀念「臺灣關係法」立法35週年,亦相繼召開相關研討會。

(二)「2014年闡明臺灣關係法及海軍艦艇移轉法案」(TRA Affirmation and Naval Vessels Transfer Act of 2014):該案係由美國聯邦眾議院外委會主席羅伊斯(Ed Royce, R-CA)先前於本年2月28日所提出的眾議院第494號「重申臺灣關係法重要性」決議案,及上(102)年11月13日所提出的眾議院第3470號「2013年海軍艦艇移轉法案」結合而成。美國聯邦眾議院院會於本年4月7日以口頭表決方式,一致同意通過眾議院第3470號「2014年闡明臺灣關係法及海軍艦艇移轉法案」,除闡明「臺灣關係法」的重要性之外,並授權美國總統移轉4艘派里級導彈巡防艦予我國。該法案刻仍依程序於參議院外交委員會中審議。

二、臺美青年交流:美國青年政治領袖協會訪華團、我國國際青年大使訪美及「2014年國際青年菁英領袖研習班」
(一)我國與美國青年政治領袖協會(ACYPL, The American Council of Young Political Leaders)之互訪交流計畫始於1986年,自1988年起,雙方建立輪流互訪之慣例,成效良好。我國前於本年2月間應美國青年政治領袖協會邀請組團訪美,團員由跨黨派之青年代表組成;美方則於本年5月26日至30日由美國青年政治領袖協會計畫主任貝克雷(Elliot Bell-Krasner)率團乙行9人來訪。

(二)已邁入第6年的我國「國際青年大使交流計畫」訪美團(2團,人數預計共32人),本年預定將於9月訪美交流。

(三)北美司本年首度辦理「2014年國際青年菁英領袖研習班」(Mosaic Taiwan),經嚴格審查並遴選出北美地區優秀青年30人,於6月15日至7月5日來華研習三週,藉系統化之研習及參訪課程,擴大渠等與我青年交流建立友誼,並深入瞭解我國,增進對我國之友好,進而成為日後友我之重要力量。詳情請參考本活動官方網站:www.mosaictaiwan.net。

三、我國近期先後與美國愛達荷、佛羅里達、阿肯色及奧克拉荷馬等4州簽署「駕照相互承認互惠協定」
(一)積極提昇國人在海外的旅行便利,是外交部的一貫政策,自我國成為美國「免簽證計畫」(Visa Waiver Program, VWP)參與國後,赴美旅客人數大幅增加;我國近期先後與美國愛達荷(4月15日)、佛羅里達(4月23日)、阿肯色(5月5日)及奧克拉荷馬(5月14日)等4州州政府簽署「駕照相互承認互惠協定」,我國人民於該4州可享完全免試換照待遇。

(二)上述4項協定是繼上年6月我國與美國馬里蘭州簽署相互承認駕駛執照互惠協定後,我與美國所簽署的另4個駕照相互承認協定。

(三)上述各協定的簽署,諒能提供我旅美國人更大的便利與尊嚴。除上述5個州外,未來外交部將繼續積極推動與美國其他各州簽署駕照相互承認互惠協定,進一步增進我國人福祉,更便利兩國人民之交流。

※北美司司長謝武樵答詢:
一、據報導,為配合國際反恐行動而籌建的「國家級反恐訓練中心」因工程延宕須延至明(104)年底完工,是否衝擊臺美反恐合作計畫?美方是否表達關切?(China Post葉允凱先生)
答:我與美國之反恐合作一向密切。外交部對於報導內容不作評論。此外,美方並未循外交管道對本案表達關切。

二、關於「2014年國際青年菁英領袖研習班」的北美青年訪華時,將會參訪哪些地方?(Focus Taiwan侯姿瑩小姐)
答:該研習班包括政府機構、學術機構及文化機構各方面的交流,外交部另特別安排學員和寄宿家庭直接互動的深入交流,所以是全面性、深入性及多樣性的交流。此外,此次參訪所安排的講習、課程、研討會及專題演講皆安排由專業講師與訪華青年互動。

※公眾外交協調會執行長兼外交部發言人高安答詢:
一、據報導,日前國防部部長嚴明出訪友邦史瓦濟蘭及布吉納法索時,因遭南非拒絕經南非轉機到布國,而以包機前往,請問是否如報導所指係過境簽證問題?其中是否有中國大陸因素介入?(中央社唐佩君小姐、中國時報舒子榕小姐、蘋果日報陳培煌先生、Focus Taiwan侯姿瑩小姐、自由時報曹伯晏先生、臺灣醒報陳正健先生、News98陳弘志先生、民視相振為先生、TVBS鄭雅雯小姐、ETtoday賴映秀小姐、鳳凰衛視顏嘉璐小姐、Taipei Times 石秀娟小姐、China Post葉允凱先生、中央廣播電臺王照坤先生、聯合報許雅筑小姐、朝日新聞鵜飼啟先生)
答:報導與事實不符。出訪規畫有各種方案及選項,完全係以行程便利、舒適及安全為考量。由於非洲地區從A國到B國皆需經歐洲轉機,考量航班、時間等因素,有許多規畫方案,其中包機原本即為方案之一,完全係專業考量。此外,出訪非洲使用包機方式均有前例。

二、日前國內媒體呼籲兩岸應聯手保釣事,外交部回應為何? (朝日新聞鵜飼啟先生)
答:(一)釣魚臺列嶼及其周邊水域屬於中華民國主權不容置疑;馬總統前(101)年提出「東海和平倡議」,我政府即以「主權在我、擱置爭議、和平互惠、共同開發」的原則與精神,維護區域的和平穩定,並呼籲各方共同維護區域和平穩定;我去年4月10日與日本簽署「臺日漁業協議」,達到「主權沒讓步,漁權大進步」,此為「東海和平倡議」的具體實踐,為雙方漁民的作業的安全及建立雙方漁業作業秩序。
(二)另,請詳外交部於本年6月1日第118號新聞稿內容所述,兩岸對爭議處理方式不同,且對1952年《中日和約》的看法不同,恐難創造聯手保釣的有利條件。
(三)自「東海和平倡議」提出以來,因時間推進而有新進展,包括我與菲律賓開啟漁業會談,亦希望能建立雙方漁業作業秩序,保障漁民作業安全,此皆為我方維護區域和平及穩定所做的努力。(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