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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單位主管例行新聞說明會紀要---亞太司

  • 發布時間:2014-06-25
  • 資料來源:公眾外交協調會

※單位主管新聞說明會紀要:
一、時 間:103年6月24日(星期二)上午10時30分
二、地 點:外交部一樓新聞中心
三、主持人:公眾外交協調會執行長兼外交部發言人高安
四、出席者:亞東及太平洋司副司長陳龍錦報告

※亞東及太平洋司副司長陳龍錦報告:

一、索羅門群島商工、勞工暨移民部穆亞拉部長乙行9人應邀訪華

我南太友邦索羅門群島商工、勞工暨移民部部長穆亞拉(Hon. Elijah Doro Muala)應中華民國政府邀請,率該部次長、司長及索國工商界人士等乙行9人,訂於本(103)年6月23日至28日訪華。

穆亞拉部長此行應邀率團訪華,充分顯示堅定友我立場,團員中包括投資、移民及工商界人士。穆亞拉部長訪華期間將於6月26日上午9時30分假臺北威斯汀六福皇宮舉行索羅門群島經貿暨投資商機說明會,藉此向我工商界介紹索國經貿投資商機與市場開拓等主題。穆亞拉部長亦將拜會外交部、經濟部等機關,並參觀臺灣精品館、及造船、漁產加工、營建等相關基礎建設發展。

我國與索羅門群島在農業、醫療衛生、潔淨能源、人才培訓及文化交流等領域進行多項合作計畫,成效卓著,深獲索羅門群島朝野及人民肯定。索羅門群島亦在我國參與相關國際與區域組織及活動上,堅定支持我國並為我國執言,兩國邦誼篤睦。

二、馬紹爾群島共和國教育部部長喜爾達乙行4人應邀來華訪問

我南太友邦馬紹爾群島共和國教育部部長喜爾達(Hilda Heine)乙行4人應中華民國政府邀請,於本年6月22日至26日訪華,訪團成員另包括喜爾達部長夫婿—馬國電信公司總裁Mr. Thomas Kijiner, Jr.、馬國馬久羅環礁市Delap小學校長Mr. Baldwin Robert及馬國電信公司副總裁Mr. Michael Sawej。訪團此行旨在增進對我國教育及行動通訊發展近況的瞭解,並強化兩國友好關係。

訪團訪華期間將拜會教育部、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中彰投分署及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並將視察馬國駐華大使館並與馬國留臺學生會晤。訪團另將參訪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國立空中大學、義守大學及臺北市私立薇閣國民小學等我國教育機構,以作為馬國教育及職業訓練政策研擬的借鏡;另外交部主任秘書石瑞琦將款宴訪團。

馬國電信公司總裁Mr. Thomas Kijiner, Jr.另將在外交部安排下與我行動通訊業者會晤,洽談兩國行動通訊合作計畫,共同拓展商機。

我與馬紹爾群島共和國於1998年12月建交以來,在互信與互利原則下,推動各項交流與合作,關係密切友好,在農漁業發展、醫療衛生、教育訓練、基礎建設及替代能源等領域上,皆獲得豐碩的合作成果,並深獲馬國政府及人民肯定。

馬國基於與中華民國對自由、民主、人權的共同信念,歷年在國際場合堅定支持我國參與各項國際組織,雙方邦誼穩固,並將在此友好關係基礎上持續加強各項交流,進一步提升雙邊關係。

三、外交部訂於103年6月28日舉辦「澳紐度假打工經驗分享座談會」

外交部為提升我青年的國際觀,並促進國際青年交流,近年來積極推動與主要國家洽簽度假打工計畫協議或備忘錄,目前已與紐西蘭、澳洲、日本、加拿大、德國、韓國、英國、愛爾蘭、比利時、匈牙利及斯洛伐克等11國簽訂該項協議或備忘錄,除有助擴大我青年朋友的國際視野,亦有效增進與各國的瞭解、交流及友好關係。

鑒於國人赴澳洲度假打工人數逐年成長,紐西蘭開放我國申請的度假打工名額亦年年額滿,為強化及宣導政府有關度假打工作為及輔導措施,賡續推動青年與國際接軌政策,外交部訂於本年6月28日上午10時至12時假高雄捷運美麗島站「光之穹頂」大廳舉辦「澳紐度假打工經驗分享座談會」,除由外交部相關單位說明政府的度假打工照護措施外,並將邀請澳洲及紐西蘭駐華機構官員、及曾赴澳洲度假打工青年分享在澳洲及紐西蘭度假打工需注意事項,最後進行意見交流(Q&A),歡迎曾赴國外度假打工及有意出國度假打工青年踴躍報名參加。

※亞東及太平洋司副司長陳龍錦答詢:

「臺菲漁業事務執法合作協定」目前進度為何?(中央社唐佩君小姐、China Post葉允凱先生、蘋果日報陳培煌先生)

答:臺菲雙方對簽署協議已有共識,目前刻就技術性及細節部分溝通協調,有具體進展將對外說明。
※公眾外交協調會執行長兼外交部發言人高安答詢:

一、據聞東博相關文宣品於上(5)月即已發布、宣傳,故宮及駐日代表處卻未即時發現,後續是否應檢討究責?(中央社唐佩君小姐、中國時報舒子榕小姐、蘋果日報陳培煌先生、自由時報曹伯晏先生、聯合晚報洪啠政先生、News98陳弘志先生、民視相振為先生、中天電視台王又正先生、Taipei Times石秀娟小姐、China Post葉允凱先生、中央廣播電台李人岳先生、每日新聞社呂盈倩小姐、日本共同通信社柯淑齡小姐、日本產經新聞社林家瑋小姐、日本朝日新聞葉雅婷小姐、讀賣新聞陳惠文小姐、日本朝日電視賴佳良先生、台灣中評通訊社王宗銘先生、風傳媒仇佩芬小姐。)

答:(一)本案已推動多年,外交部及駐日代表處於本案初始即全力促請日方、日本國會通過相關法案,使我文物獲得保障;嗣我駐日本代表處全力協助故宮以「全銜」與日方簽約;後續因涉及文化策展的專業部分,係由國立故宮博物院及東京國立博物館兩造簽約主體來進行,我駐日本代表處亦配合從旁提供相關協助。
(二)有關此次部分媒體文宣品仍未以全銜稱我故宮事,外交部及駐日代表處在掌握之第一時間即透過外交管道向日方交涉,並全力協助故宮,這段期間外交部、駐處及故宮密切合作,希望妥善處理此次文化交流活動。

二、本日部分日媒報導故宮展仍未以全銜稱我故宮,外交部回應為何?(中央社唐佩君小姐、中國時報舒子榕小姐、蘋果日報陳培煌先生、自由時報曹伯晏先生、聯合晚報洪啠政先生、News98陳弘志先生、民視相振為先生、中天電視台王又正先生、Taipei Times石秀娟小姐、China Post葉允凱先生、中央廣播電台李人岳先生、每日新聞社呂盈倩小姐、日本共同通信社柯淑齡小姐、日本產經新聞社林家瑋小姐、日本朝日新聞葉雅婷小姐、讀賣新聞陳惠文小姐、日本朝日電視賴佳良先生、台灣中評通訊社王宗銘先生、風傳媒仇佩芬小姐。)

答:我駐日代表處將持續密切關注,繼續溝通,希望以東博原則爭取改善。(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