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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單位主管例行新聞說明會紀要---歐洲司

  • 發布時間:2015-02-05
  • 資料來源:公眾外交協調會

※ 單位主管新聞說明會紀要:
一、時 間:104年2月5日(星期四)上午10時30分
二、地 點:外交部一樓新聞中心
三、主持人:公眾外交協調會執行長兼外交部發言人高安
四、出席者:歐洲司司長張銘忠

※公眾外交協調會執行長兼外交部發言人高安報告:

一、為因應春節連續假期民眾申辦或領取護照需求,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提醒計劃於本(104)年2月18日至23日春節假期出國的國人,請即檢查護照效期,倘護照效期不足6個月或擬以免簽證方式前往美國者,請即前往領事事務局或外交部中部、南部、東部及雲嘉南辦事處申換晶片護照,已申請者亦請於2月17日(春節前最後工作日)前領照,17日延長上班時間至晚上7時止,請國人多加利用。

二、
(一)由於中東相關地區緊張情勢進一步升高,外交部再次提醒國人,倘近期計劃前往中東地區旅遊、經商、出席會議的國人,請隨時注意相關情勢發展及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旅遊訊息,尤其切勿進入「伊斯蘭國」控制或鄰近區域及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旅遊警示燈號為紅色的區域。

(二)外交部另呼籲國人,倘有計畫出國旅行,請至外交部領事事務局之「旅外國人平安留言板」登錄,並瀏覽出發目的地的駐外館處資訊,備妥相關館處的聯絡電話及方式,倘有緊急情況亦請即與駐外館處聯繫,並保持聯繫管道暢通 。

三、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將於本(104)年2月11日舉辦「旅外交通安全」宣導短片的首播記者會,屆時將與媒體朋友分享各國旅遊安全資訊,歡迎媒體朋友踴躍參加。

※歐洲司司長張銘忠報告:

一、歐洲地區外賓來訪情形

自本年1月8日以來,計有愛爾蘭國會友臺小組主席John McGuinness眾議員一行5人於1月10日至15日訪華,及捷克眾議院副議長卡斯狄克(Petr Gazdík)率眾議院議員一行6人2月3日至7日在華訪問;另德國布萊梅經濟廳長Martin Gunthner一行10人自1月26日至29日自費訪華。

此外,除「臺英國會小組」共同主席史蒂爾勳爵(Lord Steel of Aikwood)曾於1月初率團來華訪問外,英國保守黨主席兼不管部部長夏普斯(Grant Shapps)於本年1月16日至19日專程訪華,開拓商機。另英國運輸部副部長、英國上議院議員柯蘭美(Baroness Kramer)亦於同月25日至27日來華出席「第三屆臺英軌道論壇」,並見證臺英雙邊軌道業者簽署兩項合作備忘錄。

至於柯蘭美副部長訪華期間關於贈禮的小插曲,我駐英國代表處已向報導此事件的英國媒體提供澄清資料,並獲該媒體於原報導內文中登出:「我們『駐英國代表處』在此澄清Lady Kramer贈予臺北市長之懷錶無涉『文化禁忌』(cultural gaffe),我方認為副部長並未失禮」。臺英關係誠如柯蘭美副部長返英後發表的聲明-英國與臺灣雙邊關係未曾如此密切。

二、臺奧度假打工協定1月26日正式生效

我國與奧地利於上(103)年11月18日完成簽署「駐奧地利臺北經濟文化代表處與奧地利臺北辦事處度假打工計畫聯合聲明」,雙方已分別完成國內法律程序,並約定自本年1月26日起正式開始受理申請。

我國與奧地利每年將相互提供50個名額予對方18至30歲間的青年,申請參與停留期限為6個月的度假打工計畫。兩國青年未來可透過觀光遊歷、短期打工或自費短期遊學等方式,赴對方國學習語言,深入瞭解當地文化、社會與生活。有意申請赴奧國度假打工計畫的我國青年,請洽奧地利臺北辦事處瞭解詳細申請辦法。

目前我國已與13個國家簽署青年度假打工計畫,其中歐洲佔8國,對有志開拓國際視野並與國際接軌的青年而言,臺奧度假打工計畫的實施將有助提升兩國青年的交流及友誼。

外交部為服務國人,已將赴奧地利度假打工申請辦法及其他相關注意事項的中文版參考資料刊載於「臺灣青年 Fun眼世界—青年度假打工」網站(http://youthtaiwan.net)。另在該網站也可以直接下載13國「青年度假打工電子書(e-Book)」,有興趣的國人可以多多利用。

三、匈牙利度假打工申請年齡限制

(一)前據駐華匈牙利貿易辦事處告稱:「申請時之年齡須為18歲以上,且未滿35歲」,爰年齡為35歲尚未滿36歲的我國青年無法申請匈牙利度假打工簽證。經外交部洽匈國政府爭取,匈方決定放寬年齡限制。

(二)臺匈兩國基於對等及互惠原則,確認兩國青年申請度假打工簽證資格為:「申請時之年齡須介於18歲(含)至35歲(36歲生日以前)之間」,並於兩國官方網站公布。

四、駐英國代表處查證汪傳浦去世消息

駐英國代表處已即洽英國內政部及英國外交部協查,目前英國內政部已指派警方前往查證,英國外交部亦已分洽英國內政部及司法部協查,惟至2月4日晚間為止,英國官方仍未能證實汪某身故訊息是否屬實。

另據瞭解,在英死亡人士原則上需於5至8日內(視所屬地區)完成死亡登記,在完成死亡登記前,官方較難確認某特定人士之存歿。外交部將持續運用任何可能管道儘速確認。

五、歐洲友邦對我復興航空班機不幸失事表示哀悼

除全球媒體關注此不幸的事件,我在歐洲國家友人亦透過不同管道表達哀悼之意:其中教宗方濟各於昨(2月4)日透過教廷國務卿帕洛林樞機主教致函天主教臺灣主教團主席洪山川總主教,向罹難者與失蹤家屬致哀;歐洲議會友臺小組主席Wener Langen亦於昨日於歐洲議會新一屆友臺小組成立酒會中向我國表達對空難家屬的深切哀悼之意;英國貿易文化辦事處昨日傍晚亦發出聲明,對本事件深感遺憾,並特別向在此次意外罹難者與受傷者家屬與親友們致上誠摯哀悼。

※歐洲司司長張銘忠答詢:

一、有關日前臺北市長柯文哲與英國官員柯蘭美(Baroness Kramer)的贈禮風波事,外交部如何向外賓說明?(中央社唐佩君小姐)

答:我駐英國代表處向當地相關媒體說明,在臺灣贈錶並無文化禁忌,亦無負面意涵,柯蘭美副部長並未失禮。外交部亦曾於柯蘭美副部長離華時向伊解釋送「鐘」與送「錶」的涵意,伊表示不介意,返回英國後更發表聲明表示臺英關係從未如此密切。

二、有關外傳汪傳浦已去世事,外交部瞭解為何?類此涉及司法案件的當事人於國外行蹤不明的情況是否常見?(蘋果陳培煌先生、News98陳弘志先生)

答:
(一)據瞭解,外傳汪傳浦的住所已無法找到汪某本人及其家屬,汪某的中華民國護照因其遭通緝身分業已註銷,本案亦已進入司法程序,外交部不評論個案。英國官方至今亦未能證實汪某身故消息是否屬實。

(二)外交部尊重英國官方的調查。我駐外館處可於駐在國蒐集當地政、經情勢等情報,但無司法調查權,倘有類此已進入司法訴訟程序的案件,我駐外館處僅可透過英國官方系統尋找相關當事人。

三、我友邦教廷除透過天主教臺灣主教團主席洪山川總主教向復興航空空難罹難者與失蹤家屬致哀,
是否另透過其他管道向外交部表達哀悼之意?(中央社唐佩君小姐、蘋果陳培煌先生)

答:我友邦教廷於事發後以多重管道向我表達哀悼,除教宗方濟各透過教廷國務卿帕洛林樞機主教致函天主教臺灣主教團主席洪山川總主教,向罹難者與失蹤家屬致哀外,教廷萬民福音部秘書長韓大輝總主教獲知空難訊息後亦即致函我駐教廷王豫元大使表達哀悼之意。

※公眾外交協調會執行長兼外交部發言人高安答詢﹕

針對昨日復興航空空難事件,除歐洲地區外,有無其他國家向我致電或致函表示哀悼?(中央社唐佩君小姐、蘋果陳培煌先生、自由曹伯晏先生、中時林思慧小姐、聯合許雅筑小姐、News98陳弘志先生、央廣王照坤先生、日本共同社柯淑齡小姐、Focus Taiwan侯姿瑩小姐、旺報張國威先生)

答:復興航空空難不幸事件發生後,教宗、歐洲地區的政要及友人即對此一不幸事件表達哀悼之意。此外,很多國家的政要、國際友人及各界重要人士均向我駐外館處或透過不同管道表達哀悼之意,外交部刻正彙整中。(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