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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單位主管例行新聞說明會紀要---歐洲司

  • 發布時間:2015-06-09
  • 資料來源:公眾外交協調會

※ 單位主管新聞說明會紀要:
一、時 間:104年6月9日(星期二)上午10時30分
二、地 點:外交部一樓新聞中心
三、主持人:公眾外交協調會副執行長李憲章
四、出席者:歐洲司副司長易志成
 
※歐洲司副司長易志成報告:

一、英國政府實施生物辨識晶片居留許可制度

(一)英國自本(104)年5月31日起對申請赴英停留6個月以上的國人實施生物辨識晶片居留許可制度(Biometric Residence Permit, BRP),適用對象為學生簽證(Tier 4)、工作簽證【Tier 1、Tier 2及Tier 5(含臺英青年交流計畫申請者)】及依親簽證申請者。

(二)新制度主要規定:

1. 申請者於簽證獲准後,將取得有效期限30天的簽證貼紙(起始日期為申請者在簽證申請表所填的旅行出發日期),黏附於申請者護照內頁,取代原先標示完整居留期限的「簽證頁」。申請者須於30天內憑該貼紙入境英國;倘無法於30天內入境,必須重新申請簽證貼紙。

2. 申請者須於入境英國後10天內前往指定郵局分局領取生物辨識晶片居留許可(依據申請者在簽證申請表所填的英國居留地址決定該郵局分局);倘未於10天內領取,可能須繳交罰款,或遭取消居留英國資格。

(三)生物辨識晶片居留許可為申請者赴英取得工作、求學及使用公共服務的依據,因此申請者應於入學或正式工作前取得生物辨識晶片居留許可。

(四)申請者於居留英國期間,出入境英國時須連同護照及其他旅行文件,向移民官員出示生物辨識晶片居留許可。

(五)該措施將不影響相關簽證申請程序,申請者亦無須支付簽證費以外的額外費用。
 
二、5月份歐洲外賓訪華情形

5月份歐洲外賓計有:德國國會議員Carsten Muller等5人於4月28日至5月2日訪華、捷克Vysocina省長及國會議員Jiri Behounek率團於5月1日至6日訪華、歐洲議會友臺小組主席Langen議員乙行8人於5月3日至8日訪華、瑞士聯邦國會下議院議員Christian Miesch及Alexander von Graffenried一行2人於5月10日至15日訪華、瑞典國會議員訪華團Maria Plass一行5人於5月11日至15日訪華、斯洛伐克國會議員Otto Brixi於5月18日至23日訪華、歐盟TPC月COASI代表團一行6人於5月24日至29日訪華、歐洲議會友臺小組榮譽主席Viviane Reding於5月28日至30日訪華、德國國會「友臺小組」主席Klaus-Peter Willsch等乙行7人於5月28日至6月3日訪華。
 
三、暑期旅遊旺季將近,提醒欲赴歐旅行國人做好行前準備

國人赴歐免簽證待遇並非表示國人可以「無條件」入境,入境時移民官通常可能要求提供旅遊平安險投保證明、訂房紀錄、回程機票及財力證明等,建議國人在出發前先備妥上述資料,詳細資訊可至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網站查詢。

此外,外交部提醒國人在遊覽歐洲各國明媚風光時,對自身的財物及人身安全要提高警覺,除了在觀光客匯集的大國要提高警覺外,在一些印象中美好平和的國家,如北歐各國,也不能掉以輕心。旅遊中倘不幸發生急難事件,也務必立即與我駐處聯繫取得協助。
 
※ 歐洲司副司長易志成答詢:

一、有關歐盟日前發布聲明籲請我暫停死刑事,外交部及外館有無向歐盟溝通?(蘋果陳培煌先生、中央社唐佩君小姐)

答:歐盟對於死刑的立場歷年來並無改變,駐處向與歐盟保持溝通,對方也了解我國相關政策;外交部及駐處與歐盟持續密切聯繫,並將續強化臺歐盟間多面向、多領域、多層次的實質交流及互動,針對共同關切議題持續溝通。

※ 公眾會副執行長李憲章補充說明:

我駐外館處與歐盟及其會員國,對於包括死刑的各項議題均保持經常性、充分且暢通的聯繫與溝通,歐盟各國對我政府相關政策與立場亦十分清楚。
 
二、關於林克穎引渡案,蘇格蘭高等法院將於何時宣判?有無最新進展?(中時林思慧小姐、蘋果陳培煌先生)

答:本案係由法務部及本部條法司主政,預計近期會有宣判結果,本部將適時對外說明。
 
三、我與歐洲國家洽簽度假打工協議案有無進展?與法國度假打工協議進展遲滯的主要原因為何?(中央社唐佩君小姐、蘋果陳培煌先生、Focus Taiwan侯姿瑩小姐)

答:目前我已與13國簽署度假打工協議,歐洲國家即佔8國;我與包括法國在內的個別國家洽談的協議內容,牽涉議題範圍甚廣,相關溝通都持續進行中;本部亦將繼續積極進洽其他歐洲國家,倘有進展將適時對外說明。(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