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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單位主管例行新聞說明會紀要---歐洲司

  • 發布時間:2015-10-29
  • 資料來源:公眾外交協調會

※  單位主管新聞說明會紀要:
一、時 間:104年10月29日(星期四)上午10時30分
二、地 點:外交部一樓新聞中心
三、主持人:公眾外交協調會執行長兼外交部發言人王珮玲
四、出席者:歐洲司司長高安
 
※ 歐洲司司長高安報告:

一、10月份歐洲地區訪華外賓

推動臺歐雙邊互訪向為我工作重點之一,自上次10月1日新聞說明會後,歐洲地區訪華外賓包括:歐洲議會議員訪華團一行9人、蘇格蘭議會訪華團一行2人、德國聯邦勞動與社會部政務次長柯樂眉(Anette Kramme)一行3人等。
 
二、中華民國駐歐盟兼駐比利時代表處簽署《我捐贈「海盜倖存者家庭基金」備忘錄》

中華民國駐歐盟兼駐比利時代表處與英國「國際海員福祉暨協助網絡」(International Seafarers’ Welfare and Assistance Network)於本(104)年10月21日共同簽署《我捐贈「海盜倖存者家庭基金」(the Piracy Survivor Family Fund)備忘錄》。該基金係由聯合國的「反索馬利亞海盜聯絡組織」(Contact Group on Piracy off the Coast of Somalia)於上(2014)年10月設置,目的在於協助遭海盜劫持的倖存者及其家屬。

在歐盟建議下,我國政府本年除了捐贈海盜倖存者家庭基金外,亦捐助16萬6千美元予美國「一個地球未來基金會」(One Earth Future Foundation)的「海洋無海盜計畫」(Oceans Beyond Piracy),在索馬利亞建立5個海事安全中心,以加強索馬利亞沿岸的海事安全。
我國近年除積極協助索馬利亞進行醫療及海事安全的能力建構外,亦援助遭海盜劫持的倖存者及其家屬,提供國際人道援助,促進區域及國際安全。
 
※ 歐洲司司長高安答詢:

一、我簽署《我捐贈「海盜倖存者家庭基金」備忘錄》後對我政府及國人有何獲益之處?(News98陳弘志先生)

答:我簽署《我捐贈「海盜倖存者家庭基金」備忘錄》及先前的《海洋通訊倡議合作備忘錄》,目的係協助遭索馬利亞海盜劫持的倖存者及其家屬,以及強化索馬利亞的海洋通訊能力。我國係遠洋漁業國家,為維護我國漁船及商船於該海域航行的自由及安全,我國刻與各國相關機構建立複邊合作機制,就反海盗等全球關注議題進行合作,並提供國際人道援助,促進區域及國際安全。
 
二、日前歐盟公布「全球共享貿易:邁向更負責的貿易及投資政策」文件中表示將研議開啟與我國投資談判,目前進度為何?(China Post葉允凱先生)

答:外交部及相關駐外館處持續進洽歐盟及其會員國,盼共同推進洽簽雙邊投資協定(BIA)及經濟合作協定(ECA)。現階段外交部刻針對本案協調政府相關部會,進行國內法規盤整使其符合國際標準,以促成相關談判。
 
三、臺法度假打工協定預定何時簽署?(中央社侯姿瑩小姐)

答:本案臺法雙方均有高度意願儘速洽簽度假打工協定。目前雙方刻針對協定中之技術細節部分與各自國內相關部會磋商,使其符合國內法規。洽簽度假打工協定向為我對外工作的重要目標之一,目前我已成功與13國簽署度假打工協定,其中歐洲國家即佔8個,未來我將持續積極推動洽簽。(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