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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說明政府處理慰安婦議題之立場」新聞說明會紀要

  • 發布時間:2015-12-29
  • 資料來源:公眾外交協調會

一、時 間:104年12月29(星期二)上午10時20分
二、地 點:外交部一樓新聞中心
三、主持人:公眾外交協調會執行長兼外交部發言人王珮玲
四、出席者:外交部長林永樂
                    財團法人臺北市婦女救援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執行長康淑華
                    亞東關係協會秘書長張仁久

※外交部長林永樂報告

中華民國政府長期關注慰安婦議題,並重視日本與韓國外長會議就慰安婦議題初步達成協議一事。過去幾天我駐日本代表處及亞東關係協會,分別在東京及臺北持續向日方進行溝通、聯繫及交涉,相關的進展也同步向婦援會康執行長溝通,希望能夠替國內受害婦女爭取權益。

本人在此特別強調,中華民國政府已向日本政府強烈表達我方立場,要求日方速就本案與我方進行交涉和協商,及正式向我國籍受害人道歉與賠償,這是政府一貫的立場,我們會據此要求日方正式回應,並給予我方受害人應有的公道和尊嚴。

馬總統在過去20年來持續關注此議題,例如在總統府播放吳秀菁導演的紀錄片「蘆葦之歌」,顯示政府對此議題至為重視。馬總統曾三度邀請受害婦女至總統府座談,且本年8月15日馬總統就日本首相安倍晉三相關談話的回應也極為明確。今年適逢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70週年,也是我們對日抗戰勝利70週年,安倍首相提及,對臺灣的侵略、殖民,及日本的反省、悔悟、道歉、承擔戰爭的責任,馬總統回應表示,中華民國政府相信日本願意反省、檢討,但是更希望日本未來能夠做得「更多、更好」,尤其是針對慰安婦的部分,這就是馬總統一貫的立場與主張。

我們願意與日本協商溝通,但我們也需要暸解日本與韓國初步達成協議後,未來執行情形與細節,我們會持續透過駐日代表處及亞東關係協會同時分別在東京及臺北與日方協商。

為處理慰安婦議題,我國設有工作小組,成員包括外交部、婦援會及臺北市政府等,中華民國政府盼此工作小組儘速擬定我方主張,以與日本展開進一步協商。

有關沈代表返國休假的問題,本人今日將與沈代表會晤溝通相關事宜,並要求渠於今日返日處理本案。在此必須強調,過去幾天我方與日本協商從未停止,並已明確地向日方表達我方立場。

※外交部長林永樂答詢:

一、有關日本及韓國兩國外長就慰安婦議題達成協議事,我國何時掌握本案資訊?駐日本代表處已與日方展開協商,請問日方有何回應?沈大使此次返國休假的目的為何?(蘋果日報陳培煌先生)

答:
(一)我政府對相關進展皆有掌握,日韓已就此議題持續協商一段時間,我方已於上週察及此事有突破性進展,旋即透過駐日本代表處及亞東關係協會向日方表達關切,要求日本政府同步給予我國籍受難婦女相同保障。

(二)馬總統對此議題之關注已超過20年,日本政府已完全瞭解我國訴求及立場,日方業已承諾儘速針對我國慰安婦議題與我方協商。

(三)沈大使本次回國係因渠父親身體抱恙,外交部已請沈大使儘快返日處理本案,盼於近期內有所進展。

二、為何外交部遲至本日始召開記者會?(中國時報魏嘉瑀小姐)

答:本部王發言人前已多次針對本議題回應媒體。本日召開記者會的主要目的係讓外界瞭解本部持續對日本交涉的情形,包括本部已採取實質作為及我政府的一貫立場與訴求。本部盼藉此契機突破進展,特地邀請長期關注此議題的婦援會康執行長與會向媒體說明,歡迎各界針對此議題提出意見與建議。

三、日本是否無意正式回應我方有關慰安婦問題?臺灣或日本是否有可能解決此議題?日本與韓國間之軍事合作是促成兩方就慰安婦議題達成共識的重要因素之一,請問臺、日間是否存在相關要件足以促使雙方解決本案?(路透社吳貞瑢小姐)

答:
(一)近年臺日各項溝通管道順暢,例如臺日雙方妥善處理經貿及漁業議題並獲致重要成果。中華民國政府向來持續積極與日方溝通慰安婦議題,針對日韓就此議題達成初步協議事,我方亦將持續關注後續執行情形。

(二)我政府在此議題的立場明確,並致力維護慰安婦阿嬤的尊嚴與權益,惟我國與韓國在此議題的本質不盡相同,我國應先凝聚更明確的主張,讓政府據以向日方強力交涉。

(三)日韓達成協議係歷史的突破點,我國對此議題關注已逾20年,亦盼我國籍慰安婦問題獲得具體進展,盼各界瞭解政府對此議題的關切與努力。

四、美國力促日韓達成協議,美國是否曾主動表態協助我方處理慰安婦問題?過去大環境對日本不利,所以日本願意與臺灣合作促成《臺日漁業協議》簽署,臺日就慰安婦議題展開協商是否亦基於臺日合作對日本有利?(日本共同社柯淑齡小姐)

答:
(一)日韓達成協議確係一重要進展,我政府一貫立場明確,且馬總統關注本議題已久。我國將循既有的機制,召集工作小組持續研議,確立立場,據此替慰安婦阿嬤討公道、維護權益。

(二)臺日溝通管道充分且暢通,現階段暫無須透過第三者居中協調。

五、臺灣是否能於未來的協商中向日方承諾,將協商結果視為「不可逆的」解決方案?(產經新聞田中靖人先生)

答:
(一)此議題須進一步探討;我方已注及此次日韓達成協議成立基金會及補償的部分,我們須先在國內進行協商,瞭解日韓模式是否符合我方婦援會及慰安婦阿嬤的需求與期待。

(二)目前我們對內應先達成共識,對外方能與日本進行有效協商。目前無法預期談判結果為何,政府將盡力替慰安婦阿嬤討回公道、爭取尊嚴。

六、就此議題,我國是否可能與中國大陸或東南亞各國聯手合作,一起對日本施壓?
答:我政府將透過既有的工作小組機制,觀察日韓後續如何落實本次協議,並依據我國內達成的共識向日方強烈交涉協商。

※財團法人臺北市婦女救援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執行長康淑華報告:
本次日韓協商結果雖不盡如人意,惟確有實質進展,日本政府願意出面解決問題,對此本基金會予以肯定。就本基金會立場而言,慰安婦的訴求不僅為賠償問題;尚包括性奴隸及性暴力問題,倘日本政府願意反省第二次世界大戰遺留問題,應做到兩件事情:其一,省思如何編寫教科書、教育下一代;其二,日韓協商只是第一步,日本政府應思考如何解決臺灣、中國大陸、印尼及菲律賓等其他受難國家的訴求。

關於臺灣是否希望比照韓國模式辦理,因我國與韓國國情不同,爰兩國受難者期待亦不同。本基金會期盼外交部持續協助僅存四位臺籍慰安婦阿嬤,在最短時間內獲得日本政府善意的正式回應。(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