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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單位主管例行新聞說明會紀要---北美司

  • 發布時間:2015-12-31
  • 資料來源:公眾外交協調會

※  單位主管新聞說明會紀要:
一、時 間:104年12月31日(星期四)上午10時30分
二、地 點:外交部一樓新聞中心
三、主持人:公眾外交協調會執行長兼外交部發言人王珮玲
四、出席者:北美司司長薛美瑜
 
※北美司司長薛美瑜報告:

加拿大政府宣布:入境旅客須上網申請「電子旅行授權許可」(electronic Travel Authorization, eTA)

加國政府已宣布自明(105)年3月15日起,符合免簽證入境加國之外國人士,均須先上網取得「電子旅行授權許可(electronic Travel Authorization, eTA)始能入境加國。一旦審查通過,其許可效期至多5年(不超過護照效期)。該項新措施已於本(104)年8月1日開放申請試行。

該項eTA措施係針對符合免簽證入境加國之全球外國人士,其目的在加強安全審查,防止不法犯罪份子或其他可能危害加國社會安全及公共秩序疑慮之旅客進入加國。

eTA申請相關須知如下:

(一)上網申請,網址:www.cic.gc.ca/english/visit/eta.asp,須備護照、信用卡及電子郵件信箱;

(二)申請處理費7加元(約為新台幣160元);

(三)僅搭飛機入境加國者才須申請,倘以其他方式(例如開車)入境者則無須申請;

(四)美國公民、飛航機組人員、過境加國且持有目的國入境簽證者,及度假打工者不受eTA限制;

(五)持本年8月1日前核發之加國學生許可證或工作證且業在加國就學或工作者,倘不擬離境,則無須申請eTA;倘擬出境並於明(105)年3月15日eTA實施後再入境加國,則須申請eTA。

(六)本年8月1日以後經申請並獲核發之加國學生許可證或工作證,即可併同取得eTA。

(七)eTA核發效期至多5年,惟最多不超過護照效期。倘護照效期不足5年,到期後申換新護照,須重新申請eTA後方可入境加國。
 
※北美司司長薛美瑜答詢:

一、美國「2015年改善免簽證計畫暨防範恐怖份子旅行法」(Visa Waiver Program Improvement and Terrorist Travel Prevention Act 2015)日前完成立法,該法是否會影響我國人免簽赴美待遇?加拿大是否有類似立法限縮免簽等做法?(China Post葉允凱先生、蘋果日報陳培煌先生、聯合報林上祚先生、日本共同社柯淑齡小姐)

答:
(一)該法旨在提高免簽證計畫(VWP)成員國國人入境美國的審核標準,針對曾於2011年3月1日後前往伊拉克、敘利亞、伊朗及蘇丹等國,或曾參與恐怖組織訓練之人員,不得循此方式入境,而須申請正式簽證方能入境美國。對於非屬上述可能造成美國國境安全疑慮之我國國民而言,將不致有太大影響。

(二)該立法背景係為回應巴黎恐攻後美國國內各界對邊境安全及入境旅客背景之高度關切及警戒,要求對美國VWP成員國國民於入境時適用較強化之安全措施。美方目前尚未公告此項措施何時施行,外交部將俟美國在台協會(AIT/T)通知後適時公開說明。

(三)因美國係全球反恐之領導國家,其國會及國內各界人士對恐攻威脅之關切程度較高;目前未悉加拿大等其它國家有無類似保護國境安全之做法。
 
二、下(第10)屆臺美貿易暨投資架構協定(TIFA)會議預計何時召開?我3位總統侯選人對美豬議題採不同立場,美方有否對此表達關切?(聯合報林上祚先生、蘋果日報陳培煌先生)

答:
(一)下屆TIFA會議目前尚無確期;臺美現行定期溝通機制將俟明年選舉結束新政府上臺後才會有明確規劃。

   (二)美方對此議題皆採一貫立場,即盼我相關食安措施須以科學證據為基礎,並符合國際規範;我政府現階段政策係採「牛豬分離」,國人健康、食品安全仍為我首要考量。
 
三、明年大選是否會有美國行政部門或重要國會議員來臺觀選?(央廣王照坤先生)

答:目前僅悉有美國的大學團體會來臺,並無官方或國會議員來臺觀選的訊息;倘有行政部門或議員來訪,均屬例行邀訪,與觀選無關;本案若有進一步訊息,將再對外說明。(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