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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單位主管例行新聞說明會紀要---領事事務局

  • 發布時間:2016-02-02
  • 資料來源:公眾外交協調會

※  單位主管新聞說明會紀要:
一、時 間:105年2月2(星期二)上午10時30分
二、地 點:外交部一樓新聞中心
三、主持人:公眾外交協調會副執行長李憲章
四、出席者:領事事務局主任秘書陳瓊玉

※領事事務局主任秘書陳瓊玉報告:

一、外交部提醒國人,倘計畫於春節期間出國旅遊,請及早檢查護照效期

本(105)年農曆春節連續假期(2月6日至14日,計9天)將至,外交部提醒國人如有在春節期間出國旅遊的計畫,應及早檢查護照效期及目的地的相關簽證資訊。如護照效期不足6個月,請儘早至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外交部中部、南部、東部及雲嘉南辦事處申換護照。另在此提醒國人,春節假期前的最後一個工作日(即2月5日),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及外交部中部、南部、東部及雲嘉南辦事處櫃檯領照時間均將延長至晚間7時,呼籲已申辦護照的國人儘早前往領照,以免影響出國行程。
 

二、春節連假為國人出國旺季,外交部再次呼籲國人出國應注意自身安全,並建議辦妥適當且足額的旅遊醫療保險,讓出國安心有保障

近來世界各地槍擊、暴力、恐怖組織挾持人質及恐攻爆炸事件頻傳,造成許多無辜民眾傷亡,世界各國已紛紛強化國境管理與內部維安。外交部特此呼籲國人,避免前往易發生恐怖攻擊事件的國家或地區旅行;隨時注意周遭環境變化,提高警覺,儘量結伴同行避免獨自外出,縮短在公共場所及人潮聚集地點的逗留時間;隨身攜帶護照等身分證明文件,配合安檢措施主動出示;如遇緊急狀況時,應聽從當地維安人員的指揮進行避難。

因各國安檢措施趨嚴,建議應隨時注意交通狀況資訊,提早及預留充足的交通及機場通關檢查時間,以免延誤行程;各國大型商家、大眾運輸系統等營運方式及時間可能隨時應當局要求而調整,宜向當地觀光或交通機構查詢最新狀況。出國期間隨時與家人保持聯繫,當地發生危急狀況時,應儘速向家屬通報個人平安。

另由於海外醫療費用高昂,外交部也建議國人出國前應購買適當及足額的海外醫療保險,避免龐大的醫療費用造成重大經濟負擔,讓出國安心有保障。
 

三、國人出國前請善用外交部各項資訊管道,一旦發生重大災變或遇有緊急事故時,以便我駐外館處據以聯繫,並提供必要的協助

外交部提醒國人出國前可至領事事務局網站(www.boca.gov.tw)查詢國外旅遊警示最新消息並完成「出國登錄」,一旦發生重大災變或遇有緊急事故時,我駐外館處可依據登錄資料即時聯繫國人或其親友,提供必要的協助。另建議加入領事事務局LINE官方帳號好友(帳號:@boca.tw)及下載「旅外救助指南」APP,可以隨時瀏覽各國旅遊資訊、外交部發布的旅遊警示、護照遺失處理程序,以及我駐外館處緊急聯絡電話號碼等資訊。

另為了鼓勵民眾使用「出國登錄」,領事事務局從去年開辦「出國登錄送好禮」抽獎活動,提供精美且實用性高的獎項如3C產品等,歡迎國人踴躍利用,安心有保障外,還可以參加抽獎。
領事事務局特於本年2月1日及2日(上午10點至下午4點)在領務局一樓大廳舉辦「猴年平安,好運旺來」春節旅外安全宣導活動,提醒民眾出國前預做準備,期能「快樂出遊,平安回家」。
 

四、外交部呼籲國人使用免(落)地簽證或其他簽證便利入境他國時,應注意相關規定,一旦被發現入境資格、目的與免簽規定不符或有不法之嫌,可能被拒絕入境、留置或遣返

近日外館接獲數起國人因規劃以免簽方式入境,嗣經當地海關發現入境資格與免簽規定不符有不法之嫌,爰予以拒絕入境處分之案例:

(一)度假打工簽證效期結束後以免簽方式入境:
有國人於其度假打工簽證效期結束後,即以免簽方式再入境,復因無法提出具體的旅行計畫,遭當地移民官做成拒絕入境並遣返,或限縮免簽停留期限的決定。

(二)未如實填寫入境卡資料:
有國人於更名後入境他國,在填寫入境卡資料時,或誤勾選「未曾以其他姓名入境本國」的選項,嗣遭當地移民官查獲而拒絕入境並遣返。

(三)從事非法行為:
有國人在國外販毒、收受藏有毒品之包裹,或持度假打工簽證於他國從事電信詐騙等非法行為,遭當地司法機關逮捕並予以起訴。

外交部提醒國人,免簽待遇並非代表國人可無條件直接入境他國,擬前往國家的移民機關有權就旅客入境目的、行程規劃、攜帶現金額度等是否符合該國規定,詢問或調查旅客,並可於認定旅客違反規定時予以遣返。外交部特別呼籲民眾,切勿以免簽證方式至他國從事與免簽證停留目的不符之活動,倘停留目的係為長期居留、度假打工、求學(交換學生)、探親等或停留時間超過該國免簽證規定期限,應事先向擬前往國家的駐外使領館申請相關簽證,並於入境他國時如實填寫入境資料卡。外交部至盼國人珍惜他國給予我國人 的簽證便利待遇,勿藉此從事不法活動。
 

※領事事務局主任秘書陳瓊玉答詢:

一、前述有國人因度假打工簽證效期結束後以免簽入境遭拒之案例,請問各國對此規定為何?應有多長間隔始可以免簽方式再入境?(聯合晚報許依晨小姐、聯合報林上祚先生)

答:各國對他國國民於相關簽證效期結束後應間隔多長期間始能以免簽方式再入境一事未有通則化之規定,入境准駁仍繫於當地移民官員之專業判斷。外交部持續呼籲國人,不論以免簽或持相關簽證入境他國,須備妥相關旅行文件,向移民官證明將於該國從事符合簽證目的之活動。
 
※公眾外交協調會副執行長李憲章補充說明:

該則案例係發生於愛爾蘭,據悉該國人係於其度假打工簽證快到期前出境至歐陸其他國家旅遊,到期後再以免簽方式回愛爾蘭,引發愛爾蘭移民官懷疑;移民官對外國旅客入境有其自由裁量權,我駐外館處遇有國人因簽證等問題無法入境時,均即洽駐在國移民官提供協助並報回所獲資訊,外交部並將相關案例上掛外交部「青年度假打工」及「免落簽及簽證便利」專區,供民眾參考。


二、前述我國人「未如實填寫入境卡資料」遭拒絕入境的案例,情況為何?(聯合晚報許依晨小姐、聯合報林上祚先生)

答:此案例發生於東南亞國家,有國人更改姓名並持新護照入境他國,於填寫入境卡資料時卻勾選「未曾以其他姓名入境本國」的選項,嗣經當地移民官查獲該國人確曾以其他姓名入境該國,爰遭移民官拒絕入境並予遣返。外交部提醒國人,於入境他國面對當地國移民官提問時,請務須據實以報,以免遭遇不必要的困擾。
 

三、前述我國人入境遭拒之案例,是否針對亞洲人士?(News98陳弘志先生)

答:經我相關外館同仁洽詢當地移民官表示,拒絕我國人入境大部分係因懷疑國人或可能從事與簽證目的不符之活動,爰此裁決並非針對亞洲人士;我國亦尊重各國簽證官員之裁量權。
 

四、前述我國人持度假打工簽證赴他國從事電信詐騙之活動,外交部瞭解情形為何?(News98陳弘志先生)

答:近期我外館接獲數起我國人誤信訊息或遭人利用,持度假打工簽證於澳洲從事電信詐騙的案例,該等案例目前均進入當地司法調查中。外交部再次提醒國人,應於出國度假打工前瞭解該工作的性質,切勿利用我簽證便利待遇於海外從事不法情事。
 
※公眾外交協調會副執行長李憲章補充說明:
外交部網站設有「青年度假打工」專區,除提供各國資訊及電子書外,另設有「申訴管道」,倘遭遇雇主苛扣工資或未適當投保等不合理待遇,均可自「申訴管道」獲取國內外申訴資訊。外交部鼓勵我國青年出國度假打工,惟仍籲請國人出國前應先蒐集瞭解當地國資訊,並購買海外醫療及意外保險,居留國外期間遵守當地國法令,並主動與駐外館處聯繫。(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