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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單位主管例行新聞說明會紀要---NGO國際事務會

  • 發布時間:2016-06-23
  • 資料來源:公眾外交協調會

※  單位主管新聞說明會紀要:
一、時 間:105年6月23(星期四)上午10時30分
二、地 點:外交部一樓新聞中心
三、主持人:公眾外交協調會執行長兼外交部發言人王珮玲
四、出席者:非政府組織國際事務會副執行長沈文強
 
※非政府組織國際事務會副執行長沈文強報告:

一、陳副總統接見聯合國「非政府組織公共資訊部」執委會主席納茲一行10人

陳副總統於本(105)年6月3日下午接見聯合國「非政府組織公共資訊部門」(UN NGO/DPI)執委會主席納茲(Bruce Knotts)訪團乙行,說明我民間團體與該部門的互動,並與訪賓分享自己女兒過去參與「國際非政府組織」(INGO)的工作經驗,至盼未來INGO能前來我國駐點,讓台灣成為亞太地區支援非政府組織的領航者。

納茲主席表示,願持續協助台灣NGO在各領域參加聯合國活動及會議,擴大台灣NGO在國際社會之活動空間。納茲主席並呈遞聯合國NGO/DPI第66屆大會之成果報告書及致蔡總統親筆函,請副總統轉呈,表達聯合國NGO/DPI對台灣的支持,並承諾持續協助台灣NGO。

 
二、外交部協助「希望」兒童合唱團前往匈牙利參加「2016第11屆CANEMU國際合唱節」

屏東縣「希望」(排灣族語:PUZANGALAN)兒童合唱團於本年3月3日來函申請赴匈牙利參加「2016第11屆CANEMU國際合唱節」經費補助,外交部考量該團為原住民小朋友組成,出國對於許多小朋友來說都是第一次經驗,且受邀在重要國際合唱節獻唱傳統歌曲,對於推廣原住民文化及彰顯我國軟實力甚具意義,因此同意從優補助該團。

另據媒體日前報導,該團赴匈牙利參賽仍有經費缺口情形,NGO事務會在6月16日立即聯繫該團執行長蔡義方,獲告經蔡總統率先慨捐新台幣50萬元,及其他來自立委、各界的熱烈響應捐款後,已無經費短絀問題。NGO事務會除代表外交部致意外,也表示樂願提供該團出訪相關協助;該團表示謝意並提出請我駐匈牙利代表處代為洽排拜會匈京養老院、育幼院義演機會,協助交通及住宿安排等。外交部已指示駐處提供必要協助。

 
※公眾外交協調會執行長兼外交部發言人王珮玲答詢:

一、(一)據《美聯社》報導,柬埔寨方面將於明(24)日遣送21名我國籍犯嫌至中國大陸,外交部對此訊息有否掌握?(二)柬方將我國人遣送中國大陸之安排是否與蔡總統出訪有關?(三)相關部會是否已派員赴柬埔寨應處?(四)本案係繼本年「肯亞案」及「馬來西亞案」以來第三度發生我國籍犯嫌遭遣送至大陸,類此案件一再發生是否係我對上述案發當地國溝通不良所導致?(五)我方人員是否已向柬埔寨政府表達立場?(六)是否請柬國當地臺商居中協處?(自由時報呂伊萱小姐、蘋果日報陳培煌先生、聯合晚報許依晨小姐、旺報陳建瑜先生、中國時報周毓翔先生、中央社唐佩君小姐、China Post葉允凱先生、自由亞洲電台謝文華小姐、德國新聞社邱育慈小姐)

答:
(一)外交部得悉該媒體報導內容後,即請刻在柬埔寨金邊協處本案之同仁查證真偽。外交部掌握訊息如次:

1. 關於「人數」:
柬埔寨警方本(6)月13日逮捕27名來自兩岸之電信詐騙犯嫌,其中包括13名我國人士;6月18 日在金邊機場逮捕4名準備離境之國人;6月19日再逮捕8名犯嫌,其中1名為我國人士。總計本案在押國人應為18人。

2. 關於「遣送時間」:
據悉,柬方應會於本週內進行遣送作業,惟確切時間仍俟柬方的相關安排而定。

駐胡志明市辦事處處長梁光中偕駐處同仁已於本月17日趕赴金邊,親向柬埔寨警察總署與移民總署嚴正交涉,迄今仍在金邊設法協商;外交部對於類此案件之立場向為應依「國籍管轄原則」,將我國籍犯嫌遣送返國,依法追訴。

(二)柬方遣返犯嫌時機與蔡總統出訪事並不相干。據悉柬埔寨與中國大陸簽有引渡相關協定,且本案陸方主張受害者均在中國大陸,基於刑事管轄、調查取證便利等緣由,要求柬方將所有犯嫌遣送中國大陸;但由於柬方近年來亦有將我國籍犯嫌遣返我國之事例,外交部盼柬方仍依前例辦理。

本案伊始,外交部即透過法務部、陸委會等相關管道向陸方表達我方立場;目前柬方尚未進行遣送作業,我方將持續努力協商。

(三)我駐胡志明市辦事處警務秘書已於事發第一時間趕赴金邊協處相關事宜。目前梁處長、警務秘書及外交部派駐秘書共三員在當地設法協處。

(四)前述我國人在肯亞、烏干達等國涉嫌電信詐騙遭遣送中國大陸之案例,因我國未在該等國家派員亦未設立館處,爰稱係我國因與該等國家無邦交而溝通不良,以致國人遭遣送大陸之說法,外交部認為係不正確的因果推論。

中華民國護照迄已獲164國家及地區給予免(落)簽等簽證便利待遇,使我國人旅外便利性大幅增加,國人出國頻繁。外交部一再呼籲國人,赴海外商旅須遵守當地國法律,切勿從事不法情事,倘我國人在海外涉及犯罪行為遭逮捕之案例日增,勢將對我國形象及簽證便利待遇等造成負面影響。

(五)我在柬埔寨並未設處,柬國相關事務係由駐胡志明市辦事處兼轄。我駐胡志明市辦事處梁處長目前仍在金邊,設法向柬埔寨警察總署與移民總署嚴正交涉。遣送的事實尚未發生,我方的努力並未停止,然外交部例不評論交涉過程及細節。

(六)本案我方人員因故未能探視我在押國人,駐處爰於第一時間洽繫當地臺商會副會長代為探視並瞭解狀況;我國臺商在當地深耕多年,關係良好,在我未設館處的國家確實須借助當地臺商協助。

 
二、據媒體報導,蔡總統出訪巴拿馬期間,當地之中國大陸僑民可能發起串連「反臺獨」之抗議行動,外交部有無掌握?(自由亞洲電台謝文華小姐)

答:外交部及駐巴拿馬大使館均已注及相關情資及媒體報導。駐巴拿馬大使館刻提高警覺,並持續密切關注相關情勢發展,並做必要安排適時應處,務必確保蔡總統此行順利圓滿。(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