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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單位主管例行新聞說明會紀要---北美司

  • 發布時間:2016-07-12
  • 資料來源:公眾外交協調會

※  單位主管新聞說明會紀要:
一、時 間:105年7月12(星期二)上午10時30分
二、地 點:外交部一樓新聞中心
三、主持人:公眾外交協調會執行長兼外交部發言人王珮玲
四、出席者:北美司司長薛美瑜

※公眾外交協調會執行長兼外交部發言人王珮玲說明:
有關陸菲南海仲裁案因應作為
一、 政府各部門在國家安全會議督導下,一向密切關注菲陸南海仲裁案。
二、 外交部將在台北時間7月12日下午5時常設仲裁法院宣布裁決結果後,發布政府相關立場聲明。
三、 取得仲裁判斷全文後,會加以詳細分析並向國人完整說明。

※公眾外交協調會執行長兼外交部發言人王珮玲答詢:
一、我政府對「U型線」之立場與前政府有無不同之處?(中視郭岱軒先生)
答:
(一) 南海各聲索方對於南海領土與海域權利主張,均須依照國際法及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中華民國對於南海領土及海域權利的主張,也符合國際法及聯合國海洋法公約。
(二) 各聲索方均有義務尊重南海地區之航行與飛越自由。
(三) 中華民國期待各聲索方透過多邊協商方式,依據國際法以和平方式解決爭端,同時主張並呼籲台灣也應被納入相關多邊協商機制。
(四) 政府對捍衛南海區域領土與海洋權利之立場從未改變。

※北美司司長薛美瑜答詢:
一、美國與菲律賓國防部長近期曾通話就南海仲裁案交換意見,與我方是否亦有聯絡?有無就「U型線」交換意見?能否說明美方立場?美方是否認為太平島是島?(News98陳弘志先生、中央社唐佩君小姐、公視張志雄先生)

答:
(一) 臺美雙方持續就南海仲裁案的各面向交換意見,惟細節循例不便對外說明。
(二) 美方立場十分明確,盼區域內各方循國際法或海洋法和平解決爭端,並確保區域的航行與飛越自由。另美方不會對主權歸屬採取立場,也不會對「島」和「礁」進行認定。

二、美國參議院日前通過決議案重申美對臺「六項保證」的重要性,外交部如何解讀此舉?本案在新政府上任不久後通過,是否意味美方在兩岸間加強對臺灣的支持?(公視張志雄先生)
答:
(一) 《臺灣關係法》的重要性向來受到重視,然在不同時期對於「六項保證」則未必有一樣程度的強調;這些保證對我安全、軍售以及區域和平域穩定等都有清楚的承諾,故美國強調「六項保證」的重要性,並將其與《臺灣關係法》同視為臺美關係的基石,為我方所樂見與歡迎。
(二) 本案已推動相當時間,象徵臺美關係持續友好發展,且受到美國行政、立法等部門重視,無須針對通過時機刻意解讀。

三、我國加入《跨太平洋夥伴協定》(TPP)進度如何?是否如外傳因中國大陸施壓而受影響?(旺報陳建瑜先生)
答:
(一) 加入《跨太平洋夥伴協定》是政府各部會共同努力的目標,現階段應優先調整國內法規以符合TPP的標準。
(二) 適值美國大選期間,因主要候選人對TPP未必持正面態度,該案在選舉完成之前應不會在國會獲得具體進展;基於美國在TPP扮演舉足輕重的角色,該協定近期內的整體進程料將有限。我國雖已完成初步法規檢視,仍有許多準備工作尚待處理,目前應充分把握機會在此期間內完成。(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