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主管新聞說明會紀要:
一、時 間:105年8月9(星期二)上午10時30分
二、地 點:外交部一樓新聞中心
三、主持人:公眾外交協調會執行長兼外交部發言人王珮玲
四、出席者:北美司司長薛美瑜
亞非司司長陳俊賢
※北美司司長薛美瑜報告:
加拿大政府規定自本(105)年3月15日起,凡符合免簽證入境加國及過境加國轉機的外國人士,應先上網取得「電子旅行證」(ETA)始可入境加國。為避免實施初期,旅客仍不清楚此項新規定,造成赴加旅遊的不便,寬限期至9月29日全面實施。
最近我們陸續發現部分申請人並非從加國官方網站申請,而是透過非官方或釣魚網站申請,藉此機會呼籲欲赴加國民眾須從官方網站申請ETA,方不致衍生手續費的問題。
※北美司司長薛美瑜答詢:
一、釣魚網站是否為詐騙集團?會超收多少費用?(聯合晚報許依晨小姐)
答:這些非官方網站的性質近似代辦,會收取額外手續費。原則上申請加國的ETA只須付加幣7元,但若透過非官方網站申請,超收費用約為一倍。我們亦發現這些網站提供的一些欄位訊息並不正確,美國的ESTA亦有類似情況,因此我們呼籲民眾透過官方網站申請。民眾可從加拿大代表處、美國AIT網頁連結官方申請網頁,這才是最方便、正確的途徑。
二、可否說明陳副總統過境紐約的活動安排?是否會接見僑團?AIT會提供何等接機規格?(中央社唐佩君小姐)
答:
(一)通常我們不會對外公開說明過境活動,這係長期以來的慣例。
(二)通常過境時都會跟僑界接觸。
(三)接機規格盼符合舒適、安全、便利、尊嚴原則。
※亞非司司長陳俊賢報告:
一、我西非友邦聖多美普林西比民主共和國完成總統大選第二輪選舉,前國會議長卡瓦留獲勝。
我西非友邦聖多美普林西比民主共和國於本年8月7日舉行總統大選第二輪選舉,聖國選舉委員會業於聖國當地時間8月8日清晨公佈初步計票結果,第二輪選舉投票率45.6%,前國會議長卡瓦留(Evaristo Carvalho)計獲42,058票,較首輪選舉所獲票數增加7,536票,另有空白票1,548票,廢票7,567票。
首輪選舉中獲第二高票的現任總統賓多(Manuel Pinto da Costa),因已於本年8月1日書面向聖國憲法法院聲明棄選,爰其所獲票數以廢票計。聖國本次總統大選最終結果,將俟聖國憲法法院清點及覆驗選票後公布。
我國本擔心此次選舉會造成聖國動亂,所幸這次選舉和平結束,我們相信此次選舉結果將有助我國與聖國邦誼往正面、穩定的方向發展。
二、我5名國人在肯亞涉及電信詐騙案遭遣送至中國大陸
有關我5名國人遭中國大陸強行從肯亞遣送至中國大陸事,我國已使用所有文明手段,包括法律、輿論、國際人權報告等方式爭取國人返國,且成功引起國際關注此事、支持我方。在法律方面,我方贏得勝訴,且肯亞法院明文判決遣送國人返臺;輿論方面,我們成功吸引許多媒體報導此事。國際特赦組織也針對這次事件發表人權報告,且在本月8日聯繫我方蒐集資料,後續或將發表第二份相關報告。
我方雖打贏官司,我國人卻在法庭公然遭中國大陸強行帶走,當地媒體形容此事件係「兩個人對抗兩個國家」之役,因此我方可說輸得悲壯。惟我方雖輸了此役,卻得到國際社會高度關注,相信透過國際媒體報導,有助凸顯我國長期遭受不公平待遇的事實。
肯亞警方於103年11月30日先後破獲23名及5名我國人,涉及非法入境、未經許可使用無線電設備及電信詐騙案等,於進行調查後移交法院分批審理。此次遭中國大陸強行遣送至陸方的5名國人即是其中5人,並非是新的詐騙案。
另外,肯亞警方再度於103年12月22日破獲我涉案國人10名,惟當時肯亞當局僅以非法居留及違造文書罪名將渠等遣送回台。105年4月8日肯亞警方另破獲22名我國人涉案,渠等未及接受司法審判即於4月12日遭肯亞強行遣至中國大陸。
此次,法院判決書清楚指出,該5名被告的護照必須發還且須遣返回自己的國家,尤其是第36號至40號被告必須遣送回台。因此,我們透過國際媒體向肯亞外交部長發表公開信,表達我方嚴正抗議,亦盼渠能尊重法院判決及國際慣例。國際特赦組織亦發表一份題為「臺灣人不應被遣送回大陸」的報告,主張應確保5嫌犯安全返台;路透社亦就我方抗議大陸違反人權事進行詳細報導。陸方或許認為贏了此次搶人大戰,但贏得慘烈,並付出甚大代價,中國大陸罔顧法治、迫害人權的做法,已嚴重傷害其國際形象。
此次交涉過程中,我與陳忠大使亦進行多次沙盤推演。原本肯亞警方無視陳忠大使,且粗暴將其趕走,但在交涉攻防中,肯方態度出現些許軟化。惟我方認為此或係肯亞鬆懈我方心防之舉,因此仍須提高警覺;另方面,我方擔憂肯亞警方趁陳忠大使與肯亞警察局長會談前進行遣送,因此我方人員24小時盯梢,以防肯亞警方將我國人遣送離境。
※亞非司司長陳俊賢答詢:
一、我國人遭中國大陸強行帶走,肯亞政府是否有給我方合理的解釋?即使我們已多次抗議,肯亞政府仍無正式回應我方?(中央社唐佩君小姐、臺視黎冠志先生)
答:
(一)我相信肯亞政府也面臨兩難局面,事實上這5嫌應在4月11日受審,並於翌日連同第一批台嫌遭中國大陸強行帶走,但肯亞政府5度延審,每次我駐處人員皆須從南非飛往肯亞,肯亞當局一見及我同仁出席即宣布延審。延審第5次後,肯亞當局宣布8月23日再審,但我方卻遭突襲。我國難以想像不顧法治國家的做法,但我相信肯亞政府應經歷一番爭扎,面對中國大陸政治與經濟上排山倒海的壓力,迫使肯亞做出此一決定。
(二)肯亞政府給予我方的解釋是我國與肯亞無直飛班機。惟此說法不合理,因法院判決已明文表示須將護照發還我國人,且應將我國人送回臺灣。
二、外界質疑外交部為何耗費如此心力搭救詐騙犯,外交部如何回應?此次是否有和總統府國安高層溝通?(聯合晚報許依晨小姐、Nownews彭媁琳小姐)
答:
(一)外交部絕不袒護任何違法亂紀之人,法院判決嫌犯無罪並須送回台灣,若外交部無法保護他們,讓他們被中國大陸強行帶走,未來恐將成為慣例。臺灣每年有數百萬人出國旅遊,倘我國人在外地被懷疑犯罪,恐面臨隨時遭中國大陸強行帶走的命運,此將嚴重侵害我國人人權。因此,外交部並非保護壞人,而是爭取我國人在外旅遊安全及基本人權的保障。
(二)本部一直與我駐處人員保持密切聯繫。
三、可否說明為何註銷5名臺嫌的護照?(蘋果日報陳培煌先生)
答:註銷他們的護照並非意味他們無法返臺,他們可申請返國證明書,惟這種證明書無法持憑在國際間旅行時使用。我國曾註銷逃亡海外經濟犯的護照,但許多經濟犯擁有他國護照,所以最後還是沒有返國。我們註銷這5名嫌犯護照後,即立刻通報國際相關機構,他們無法在國際間旅行,最後只能返國。
四、外交部是否有防類似事件再度發生之對策?(臺視黎冠志先生)
答:為保障我國人在外基本人權及我國司法主權尊嚴,本部全力奮戰不懈。在亞非司轄區還有類似案件發生,埃及、土耳其亦仍有我國人因詐騙案在押或服刑。
五、埃及和土耳其有多少我國人因詐騙事件遭拘押?中國大陸是否有可能和我方搶奪這些人?(聯合晚報許依晨小姐)
答:
(一)埃及方面因38人(其中包括36男、2女)尚未繳罰款,因此將延押至明年1月17日,另有2主嫌因罪刑較重,遭押時間較長;土耳其方面仍有10名我國人在當地服刑。
(二)預期中國大陸屆時恐將與我方爭奪遣送我國人。
六、外交部是否希望總統府或國安高層在此事件上給予支援?過去遣送至中國大陸的我國籍嫌犯是否已返國?(臺視黎冠志先生、美國之音林楓)
答:
(一)政府是一體的,這是team work,外交部盡力做份內工作,我國籍嫌犯被強行遣送至中國大陸後,會有其他相關單位接手後續工作。
(二)此事要詢問法務部,我國人送至中國大陸後之相關發展已非外交部所能關注。
※公眾外交協調會執行長兼外交部發言人王珮玲答詢:
(一)可否說明新任駐新加坡代表江春男赴任程期規畫?外傳江大使或於下週赴任,外交部可否證實?(二)江大使有無到任期限的規定?(三)江大使並未出席昨(8)日在臺舉辦的新加坡國慶酒會,是否在渠未到任前,不宜以大使身分出席相關活動?(四)新加坡本(9)日舉辦國慶酒會,我駐新加坡代表處派何人代表出席?(五)總統府或外交部有無催促檢方加速江大使相關程序的流程?(中央社唐佩君小姐、聯合晚報許依晨小姐、壹電視施勗皓先生、民視相振為先生、中天電視張禹宣先生、臺視黎冠志先生)
答:
(一)江大使依法完成相關程序後,會向外交部提出赴任計畫,爰渠赴任程期須依相關程序完成的時間而定;截至今晨,外交部尚未收悉江大使的赴任規畫。
(二)一般而言,大使須於派令發布後三個月內到任。
(三)總統府已發布江大使的人事命令,江大使並已完成宣誓,惟尚未到任;有關江大使將否出席新加坡酒慶酒會事,宜由渠本人回復。
(四)外館前任及新任館長例不進行當面交接,前任館長離任後,館務例由最資深館員代理,爰駐新加坡代表處暫由公使代理館務;倘新加坡政府邀我駐星代表出席相關活動,當可由公使出席。
(五)檢察官係獨立辦案,無人可影響本案件進行的程序。(E)